密西西比泡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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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西西比泡沫事件(The Mississippi Bub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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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西西比泡沫事件是指法國在1719至1720年的密西西比公司股市泡沫破裂的金融事件。法國的密西西比泡沫與荷蘭的鬱金香狂熱和英國的南海泡沫被稱為歐洲早期的三大經濟泡沫。
在荷蘭鬱金香泡沫迸裂80年後,在1719年又出現了著名的法國密西西比股市泡沫。這兩個泡沫的相同之處是:法國股票市場的價格和當年鬱金香價格一樣在很短的時期內大起大落。從1719年5月開始,法國股票價格連續上升了13個月,股票價格從500里弗爾漲到一萬多里弗爾,漲幅超過了20倍。法國股市從1720年5月開始崩潰,連續下跌13個月,跌幅為95%。密西西比股市泡沫和鬱金香泡沫的不同之處在於:荷蘭鬱金香泡沫基本上是民間的投機炒作,但是法國密西西比股市泡沫卻有著明顯的官方背景。鬱金香泡沫所炒作的只不過是一種商品,牽涉到的人數有限,而法國密西西比股市泡沫卻發生在股票和債券市場,把法國廣大的中下階層老百姓都捲了進去。從這一點來說,法國密西西比股市泡沫更具有現代特色。
陷於財政危機的法國選擇了約翰·勞
在18世紀初,由於法國國王路易十四連年發動戰爭,使得法國國民經濟陷於極度困難之中,經濟蕭條,通貨緊縮。當時法國的稅制極不健全,不僅對法國王室貴族豁免稅收,而且其他地方的漏洞也很多,儘管法國政府不斷提高稅率,窮徵暴斂,依然入不敷出,國庫空虛,債臺高築,老百姓怨聲載道,國家危機重重。
就在這個關頭,貨幣理論的一代怪傑約翰·勞(John Law)應運而生。約翰·勞出身於英國愛丁堡,青年時代接受了良好的政治經濟學教育。年輕時的約翰·勞血氣方剛,他在1694年一場決鬥中殺了人而不得不逃亡他鄉。約翰·勞在歐洲流浪時期仔細觀察了各國的銀行、金融和保險業,從而提出了他獨特的金融理論。和許多18世紀的經濟學家一樣,他認為在就業不足的情況下,增加貨幣供給可以在不提高物價水平的前提下增加就業機會並增加國民產出。一旦產出增加之後,對貨幣的需求也會相應跟上來。在實現了充分就業之後,貨幣擴張能夠吸引外部資源,進一步增加產出。他認為紙幣本位制要比貴金屬本位制更好,紙幣本位制具有更大的靈活性,給了發行貨幣的銀行更多的運轉空間和控制巨集觀經濟的能力(參見Law,1760)。說白了,採用貴金屬本位制,發行貨幣要看手上有多少金子銀子。之所以被稱為貴金屬,是因為金銀在世界上的儲量有限,幾乎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增加金銀的供給量。紙幣本位制就沒有這個限制。如果金融當局願意的話,啟動銀行的印鈔機,要印多少就可以印多少。紙幣本位制的這個特點使之像一把雙刃劍,在增強了金融貨幣政策影響力的同時,也帶來了導致通貨膨脹的危險。約翰·勞認為擁有貨幣發行權的銀行應當提供生產信貸和足夠的通貨來保證經濟繁榮。他所說的貨幣供給中包括了政府法定貨幣、銀行發行的紙幣、股票和各種有價證券(參見Michael Bordo,1994)。不難看出在約翰·勞的理論中已經蘊藏了當代供給學派和貨幣學派的一些基本觀點。著名的經濟學家熊彼得曾經高度贊揚說,約翰·勞的金融理論使他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躋身於第一流貨幣理論家的行列之中。
1715年,法國攝政王奧萊昂公爵正在為法國的財政窘態犯愁。約翰·勞的理論好像是向他拋出了一個救生圈,似乎法國只要建立一個能夠充分供給貨幣的銀行就可以擺脫困境,解決國債的資金融通問題。對於手握大權的奧萊昂公爵來說,只要能夠搞到錢,就是建立10個銀行也不成問題。於是,在法國政府的特許下,1716年約翰·勞在巴黎建立了一家私人銀行—通用銀行(Bangue Genarale)。
約翰·勞的國家壟斷經營
通用銀行(Bangue Genarale)擁有發行貨幣的特權,其貨幣可以用來兌換硬幣和付稅。通用銀行建立後經營得非常成功,資產總額迅速增加。約翰·勞在1717年8月取得了在路易斯安那的貿易特許權和在加拿大的皮貨貿易壟斷權。當時,北美的路易斯安那是屬於法國的領地。由於路易斯安那位於密西西比河流域,人們便把由約翰·勞一手導演的泡沫經濟稱為密西西比泡沫。隨後,約翰·勞建立了西方公司(Companie dccident)。該公司在1718年取得了煙草專賣權。1718年11月成立了塞內加爾公司(Senegalese Company)負責對非洲貿易。1719年約翰·勞兼併了東印度公司和中國公司,改名為印度公司(Compagnie des Indes),壟斷了法國所有的歐洲以外的貿易。約翰·勞所主持的壟斷性的海外貿易為他的公司源源不斷地帶來超額利潤。
1718年12月4日,通用銀行被國有化,更名為皇家銀行(Banque Royale),約翰·勞仍然擔任該銀行的主管。皇家銀行在1719年開始發行以里弗爾為單位的紙幣。約翰·勞在貿易和金融兩條戰線上同時出擊,節節取勝,聲望鵲起。約翰·勞希望能夠通過貨幣發行來刺激經濟,解除法國沉重的國債負擔。實踐他的金融理論的時刻終於到了。
1719年7月25日,約翰·勞向法國政府支付了5000萬里弗爾,取得了皇家造幣廠的承包權。為了取得鑄造新幣的權力,印度公司發行了5萬股股票,每股面值1000里弗爾。約翰·勞的股票在市場上非常受歡迎,股票價格很快就上升到1800里弗爾。
1719年8月,約翰·勞取得農田間接稅的征收權。約翰·勞認為法國的稅收體制弊病很嚴重,徵稅成本太高,漏洞太多,直接影響到了法國政府的財政收入。約翰·勞向政府建議,由他來承包法國的農田間接稅,實行大包乾,每年向政府支付5300萬里弗爾。如果徵的稅賦收入多於這個數字,則歸印度公司所有。由於這個數字大大高於法國政府的稅收歲入總額,奧萊昂公爵何樂而不為?在約翰·勞的主持之下,印度公司簡化徵稅機構,降低徵稅成本,儘力擴大稅基,取消了對皇室貴族的免稅待遇。當然,為此約翰·勞得罪了不少貴族豪強。印度公司在法國聲名大噪,促使其股票價格連連上漲。在1719年10月約翰·勞的印度公司又接管了法國的直接稅徵稅事務,其股票價格突破了3000里弗爾。
1719年約翰·勞決定通過印度公司發行股票來償還15億里弗爾的國債。為此印度公司連續三次大規模增發股票:在1719年9月12日增發10萬股,每股面值5000里弗爾。股票一上市就被搶購一空。股票價格直線上升。
1719年9月28日印度公司再增發10萬股,每股面值也是5 000里弗爾。1719年10月2日再增發10萬股。股票價格一漲再漲,持續上升。印度公司的股票的面值在1719年4月間只不過為500里弗爾,在半年之內被炒作到18 000里弗爾。
1720年初,約翰·勞攀上了他一生的頂峰。1720年1月,約翰·勞被任命為法國的主計長和監督長。他一手掌管政府財政和皇家銀行的貨幣發行,另一手控製法國海外貿易與殖民地發展。他和他的印度公司負責替法國征收稅賦,持有大量的國債。隨後,印度公司乾脆接管皇家銀行的經營權。在人類歷史上還從來沒有任何一個經濟學家有如此好的機會來實踐自己的理論。印度公司的股票價格猛漲不落,吸引了大量歐洲各國的資金流入法國。約翰·勞為了抬高印度公司股市行情,宣佈其股票的紅利與公司的真實前景無關。他這種深奧莫測的說法進一步鼓勵了民間的投機活動。空前盛行的投機活動必然極大地促進了對貨幣的需求。於是,只要印度公司發行股票,皇家銀行就跟著發行貨幣。每次增發股票都伴隨著增發貨幣。約翰·勞堅信存在這樣的可能性:增發銀行紙幣→換成股票→最終可以抵消國債。1719年7月25日皇家銀行發行了2.4億里弗爾貨幣,用以支付印度公司以前發行的1.59億里弗爾的股票。1719年9月和10月,皇家銀行又發行了2.4億里弗爾貨幣。
金融泡沫,曇花一現
正如弗里德曼所指出的那樣,通貨膨脹說到底是一個貨幣現象。在大量增發貨幣之後,經過了一個很短的滯後期,通貨膨脹終於光臨法國。在1719年法國的通貨膨脹率為4%,到1720年1月就上升為23%。如果說在1720年之前只是一些經濟學者們對約翰·勞的政策表示懷疑,通貨膨脹則直接給廣大民眾敲響了警鐘。隨著民眾信心的動搖,在1720年1月印度公司的股票價格開始暴跌。
為了維持印度公司股票價位,約翰·勞動用了手中所掌握的財經大權。他把股票價格強行固定在9 000里弗爾,並且維持在這個價位上兩個多月。約翰·勞的政策使得股票貨幣化,進而迅速推動了通貨膨脹。1720年3月25日貨幣發行擴張3億里弗爾,1720年4月5日擴張3.9億里弗爾,1720年5月1日擴張4.38億里弗爾。在一個多月的時間內貨幣流通量增加了一倍。
到了1720年5月,約翰·勞實在支持不下去了。他發佈了股票貶值令,計劃分7個階段將股票的價格從9 000里弗爾降到5 000里弗爾,同時也降低紙幣的面值。約翰·勞和他的印度公司製造經濟奇跡的神話突然破滅了。約翰·勞的指令馬上就導致民眾的恐慌,他們為了保住自己的資產,爭先恐後地拋售股票。股價在1720年9月跌到2 000里弗爾,到12月2日跌到1 000里弗爾,1721年9月跌到500里弗爾,重新回到了1719年5月的水平。
約翰·勞使出了全身解數希望能夠恢復民眾的信心,但是,他的聲音很快就被淹沒在民眾的怒吼中。在股票崩盤中傾家蕩產的法國人認定約翰·勞是頭號騙子。1720年約翰·勞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在四面楚歌中他重施當年逃亡故伎,連夜出走比利時。法國的支付方法又恢復到以硬幣為基礎的舊體制。密西西比泡沫的破產連累“銀行”這個名詞在法國被詛咒了一個世紀。9年之後,約翰·勞在無窮追悔之中客死他鄉。
儘管約翰·勞的大膽實踐徹底失敗了,但是,不能以人廢言。約翰·勞的經濟理論中包含著不少合理的因素,他在金融理論上所做出的貢獻是不可磨滅的。在約翰·勞的時代,他不可能對泡沫經濟以及相關的理性預期學說有所瞭解。在他擴大貨幣供給的時候,沒有料到會導致金融投機的熱潮。他非但沒有能夠及時制止這種金融投機,反而在相當程度上推波助瀾,終於使得大局敗壞,以致不可收拾。
在之後的一個世紀里,在法國,一談起銀行,人們臉上就不免流露出懷疑的神色”。密西西比泡沫的破產導致銀行在民眾中失去信用,這一結果導致了法國銀行業發展的放慢,減緩了工業的擴張,降低了經濟恢復和增長的速度。
約翰·勞(John Law),或譯為約翰·羅,法國人通常讀作Jean Lass,在1671年4月21日生於蘇格蘭愛丁堡,1729年3月21日逝世於威尼斯。
1.約翰·勞的金融理論
金屬貨幣本位:約翰勞最早提出信用貨幣與紙幣本位的概念並付諸實施。“國家信用的唯一基礎是公眾信心,只要公眾具有信心,紙幣與金屬貨幣完全等價,功能相同。”“信用的本質就是動員資源的能力。”擴張信用不僅可以化解通貨緊縮,更重要的是能促進經濟增長與增加政府稅收(以解當時法國國庫空虛的燃眉之急)。
2.約翰·勞的金融鐵三角
成立皇家銀行;壟斷紙幣的發行;成立密西西比公司;同時擁有如下經營特權:(1)壟斷與路易斯安那的貿易、開發和內政管理權(當時傳言那裡遍地金銀);(2)壟斷法國與非洲的全部貿易;(3)壟斷法國與印度、中國和其他亞洲各國的貿易;(4)負責征收所有與煙草買賣相關的一切稅收或其他收入;(5)承包政府一切間接稅和直接稅的徵繳;(6)獲得政府鑄幣廠9年的經營權。鼓勵人們購買股票並允許股票交易。
約翰勞對該設計的評價:“人類以往的金融體系不過是一個簡單的支付系統.我設計的金融體系卻是一個環環相扣、相互支持的信用和財富創造機器,每一環節都源於牢不可破的基本原則。”
3.約翰·勞的墓誌銘
“這裡長眠著那個著名的蘇格蘭人, 他的計算技巧無人匹敵, 他用簡單的代數規則, 把法國變得一貧如洗。”
4.對約翰·勞的評價
亞當·斯密評價約翰·羅的計劃時這樣說:“這個不平凡的計劃是以下列兩個原則為基礎的:國家的富裕在於貨幣;貨幣的價值可由人們的同意加以決定。按照這兩個原則,他認為如果能夠把貨幣的概念和紙結合在一起,他能夠很容易促進國家的富裕,而且能夠使政府實現貨幣所能產生的任何成就。羅氏的計劃絕不是卑鄙齷齪的計劃,他的確相信他的計劃,他自己受自己的騙。”
馬克思認為,約翰·勞有一種“令人愉悅的特質,混合了騙子和先知的角色”。阿爾弗雷德·馬歇爾則認為約翰·勞是一個“不顧後果、神經錯亂的人,同時又是最具有魅惑力的天才”。約瑟夫·熊彼特在他的作品《經濟分析史》中這樣寫道:“他以卓越的才華和深奧的知識體系,給出了他的經濟學理解,這使他得以躋身一流貨幣理論家之列。”此外,作家席德·尼科爾森認為:“儘管事情以悲劇結局,但是約翰·勞仍不失為一個優秀的金融家;就像拿破侖曾大敗於滑鐵盧一樣,他仍然是一個偉大的軍事家。”
約翰·勞也可謂神話般的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