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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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短缺是指企業在存貨採購過程中,由於供貨單位少發、運輸途中合理損耗以及運輸部門原因,所造成的到貨數量小於發票數量。
庫存短缺,因為並不完全會使企業蒙受損失,再加上存貨尚未入庫,所以不需要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核算。要分別情況進行處理:對於供貨單位造成的存貨短缺,如果尚未付款,付款時扣除短缺部分的數額就可以了;如果已經付款,應通過“其他應收款”核算。然後追索貨款或通知供貨單位補充發貨。對於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在總分類帳中不必進行處理,只需要在明細帳中調整實收數量與購人單價就可以了。對於運輸單位造成的短缺,先通過“其他應收款”核算,同時向運輸單位索賠。
【例】丙企業從外地C公司購進玻璃燒杯一批,共600個,單價2O元。C公司開來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12000元,增值稅2040元。同時轉來普通發票一張,代墊運費2000元。丙企業通過銀行支付了上述款項。燒杯到貨後,經驗收發現C公司少發10個,運輸過程中打碎3O個。根據有關憑證編製會計分錄如下:
1.支付貨款時
借:材料採購——燒杯13800(02000+2000×90%)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240(2040+2000×10%)
貸:銀行存款16040
2.驗收入庫時
借:低值易耗品——燒杯12880
(13800/6O0×560)
其他應收款——C公司230
(13800/600×10)
——× ×運輸部門690
(13800/600×30)
貸:材料採購——燒杯13800
【又例】丁企業從D煤礦購進原煤3000噸,用火車運回。每噸煤單價200元,共計貨款600000元,增值稅款102000元,另支付運費5000元。煤到貨檢斤後,發現短缺1噸,經查屬定額內合理損耗,所有款項均已支付。根據有關憑證處理如下:
1.支付貨款時
借:材料採購——原煤604500
(600000+ 5000×9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O25O0
(102000+ 5000×10%)
貸:銀行存款707000
2.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原煤604500
貸:材料採購——原煤604500
3.對於原煤的合理損耗在其明細帳中的反映,根據入庫單做如下記載:
材料名稱:原煤 | |||||||||||
存放地點:6號倉庫 | 計量單位:噸 | ||||||||||
**年 | 摘 要 | 收 入 | 支 出 | 結 存 | |||||||
月 | 日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
5 | 1 | 期初結存 | 5 | 220 | 1100 | ||||||
5 | 3 | 購 入 | 2999 | 201.57 | 604500 | ||||||
註:如果沒有這1噸損失的話,該批購人原煤的單價=604500/3000=2O1.50(元)。
損失後的平均單價=604500/2999=201.57(元),平均每噸煤上升了0.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