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石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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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石投資者(Cornerstone Inves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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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石投資者主要是一些一流的機構投資者、大型企業集團、以及知名富豪或其所屬企業。基石投資者的引進實際是對公司基本面和發展前景的肯定,這給市場帶來了很大的信心。相應地,基石投資者需要承諾購買,且上市後鎖定6到12個月。同時,基石投資者不能重覆進行申購,特別關鍵的是基石投資者要在公司的招股書中披露,需要公開一些相關信息。 “在未來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中可考慮引進基石投資者,這實際是給公司的基本面、盈利模式、發展前景一個肯定,也是給不確定市場的IPO一個穩定劑。”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廖理在2010年1月29日舉行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研討會上建議。 因此,廖理建議現行的發行體制可考慮引進基石投資者,因其在引進時將與發行人、保薦機構就發行價格等關鍵問題進行博弈。這個博弈過程也是對未來市場的一個穩定平衡劑。
基石投資者最初在香港IPO市場引進,是國企在香港上市時。當時,大家對國企的情況不太瞭解,對國企的管理、盈利模式和公司治理不是特別放心,有一定的顧慮。香港便引入了基石投資者。保薦機構在企業上市前,與基石投資者進行了廣泛的溝通,向他們詳細披露公司的信息,探討公司的價值。這些基石投資者都是一流的機構投資者、大型的企業集團和香港的富豪以及所屬的企業。經過溝通,這些機構投資者承擔了基石投資者的責任,併在發行之前以法律的形式(簽訂協議)固定下來,他們承擔的價格基本上就是今後的發行價格。
基石投資者的引進,實際上是對公司的基本面、盈利模式、發展前景的肯定,給市場帶來了很大的信心。但基石投資者需要簽訂協議,要承諾購買,要有鎖定期(一般6~12個月),不能再進行重覆申購。特別關鍵的是,作為基石投資者要在招股書中進行披露,包括他們簽訂的協議以及相關的條款。所以基石投資者的引進是不確定市場IPO的一個穩定劑。
我們來看看在過去的幾年香港市場上曾經出現的基石投資者的情況。
2005年的神華上市,基石投資者包括鄭裕彤的新世界發展、郭鶴年家族的嘉里建設、李兆基的恆基兆業、中信泰富和中國銀行等,占到發行規模的17%。也就是說IPO時,有17%的發行份額已被買單,這些投資者與保薦機構和發行人有一個討價還價的博弈過程。這有點像一級市場中間的零級市場。已經有20%的份額被人買單了,使公司IPO前景的不確定性降低了很多。
2006年工商銀行上市的時候,除了上述這些機構外,還增加了陳鼎華的南豐紡織、吳光正的九龍倉、中國人壽、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而這次IPO,基石投資者所占比例較大,達到了29%。從這以後,不光是國企在香港上市引進基石投資者,其它大型的IPO也採取了基石投資者的做法。2007年的碧桂園、復星國際和阿裡巴巴都採取了基石投資者的做法,2008年的旺旺、中國南車,2009年的金隅集團和國藥,也都引進了基石投資者。基石投資者在IPO發行份額中所占比例,一般是20%左右,有很大的穩定作用。
俗稱套利人,6~12個月不得重新申購,那規定了售出時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