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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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倉庫(Contract ware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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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合同倉庫[1]
從倉庫所有權的角度來分,可以劃分為公共倉庫、自有倉庫和合同倉庫。
合同倉庫是指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照一定的合同約束,使用倉庫內一定的設備、空間和服務。這種協定可以給倉庫所有者和倉庫使用者以更多的穩定性和對未來計劃投資的確定性。合同倉庫是從公共倉庫中延伸出來的一個分支,是“一種長期互惠的協議,排他性地向客戶提供特別定製的存儲和物流運輸服務,供方和客戶共同分擔與經營有關的風險”。
合同倉庫的評價[1]
合同倉庫將自有倉庫和公共倉庫兩方面的優勢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儘管倉庫設施仍然需要一定限度的固定資產來維持,但由於雙方存在長期的合同關係和共擔風險的責任,使得使用合同倉庫的成本低於租賃公共倉庫的成本。與此同時,合同倉庫的經營能夠加強雙方的溝通和協調,提供較大的靈活性和倉庫信息資源的共用。
一般來講,合同倉庫的經營者可以將提供給客戶的服務範圍擴大到其他物流活動,例如:運輸配送、存貨控制、訂貨處理和顧客服務以及退貨處理等,從而在倉庫管理、設備使用和倉庫作業環節上能夠達到最大限度的規模經濟。
使用自有倉庫由於固定投資大,對庫存的控制能力比較強、專用性較好,所以適合商品性能較為獨特,對倉儲環境要求較高,且庫存周轉量大,需求較為穩定的情形。相反,如果對倉儲環境的要求類同普通貨物,而且庫存周轉量小,或者需求量波動劇烈,則更適合使用公共倉庫,增強物流系統的靈活性。合同倉庫的很多特性居於公用型倉庫和自用型倉庫之間,既可體現物流系統的靈活性,又可以通過協議實現個性化服務要求,增強對庫存或配送管理的控制能力。同時,因為固定資產投資較少,所以對庫存周轉量的要求也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