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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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銀行設立日期:1961年3月1日。
華僑銀行系海外華僑響應政府鼓勵華僑回國投資金融機構之號召,結合國內金融力量,共同為促進工商企業與僑資事業之發展所申請設立;1959年成立籌備處,1961年3月1日正式開業,迄今全行營業單位58處,員工數迄2006年3月為2,118名。
華僑銀行創立初期資本額僅新臺幣一億元,經數次增資,1998年12月21日股票正式上櫃,目前已發行股本為新臺幣壹佰壹十玖億肆仟肆佰捌十萬元。
1997年9月30日完成合併北港信用合作社事宜,正式受讓北港信用合作社全部營業,創下臺灣金融史上友善合併之先例。
為協助台商拓展其兩岸三地之進出口業務及增加國外通匯聯繫網路,本行於1999年至香港轉投資設立海外子公司-僑宇財務有限公司;另為加強業務運作及服務企業戶資產運用,亦於同年轉投資成立僑銀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0月奉財政部核准成立華僑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進一步為本行客戶提供更具深度及廣度之銀行保險服務。
2004年底政府持股由20%降為11.4%,寶來金融集團持股由7.38%提昇為22.12%,成為最大股東。
2005年3月本行股東臨時會進行董監事改選,寶來金融集團正式主導經營,重組新經營團隊,新任董監事由具公司治理專才的專家學者、財務金融專業教授及金融、保險、資訊專業精英組成,熟稔公司治理,團隊陣容堅強。
2005年10月與紐約人壽簽約締結聯盟,雙方先就銀行保險展開合作。
2005年12月23日本行證券部(含臺南、新興分部)經紀商業務讓與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推出國內第一個財富管理線上交易平臺-SMART FP財富導航系統。
企業金融業務:一般企業貸款、國內外應收帳款承購業務、國內外聯合貸款業務、企業理財服務,如:利匯率避險、信託及投資銀行業務等。
個人金融業務:房屋貸款業務含政策性房貸、一般房貸及理財型房貸;信用貸款業務含速貸金專案、二順位美裝屋貸款專案、VIP專案及其他一般小額信用貸款等業務。
外匯業務:外幣現鈔旅行支票買賣、外匯存款、聯行代收付、出口、進口、匯出入匯款、國外應收帳款承購(Factoring)、無追索權出口單據之買斷(Forfaiting)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等業務。
信用卡業務:十二星座卡、珍寶卡、鑽石金卡、白金卡、晶元COMBO卡、愛車卡等信用卡,各式認同卡、大潤發、國防部福利總處等聯名信用卡。
財務金融業務:即期及遠期外匯交易、匯率選擇權、遠期利率協訂(FRA)、利率交換(IRS)、換匯匯利(CCS)、利率選擇權(IRO)、交換選擇權(Swaption)、外匯保證金交易、新臺幣暨外幣計價結構型商品。
財富管理業務:連動式債券、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銀行保險等。
信託業務:受託保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金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之信託、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之信託等。
其他業務:虛擬帳號收費、企業銀行、ACH(媒體交換自動轉帳)等業務。
想知道此次金融危機,華僑銀行準備在中國大陸繼續註資還是觀望、還是撤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