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仿冒貿易協議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反仿冒貿易協議(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ACTA)
目錄 |
《反仿冒貿易協議》是旨在建立知識產權執行方面國際標準的多邊協定。自願加入的國家將建立一個國際法律框架,並建立一個國際機構以外的理事機構。該協定由日本發起,並獲得各大行業巨頭的支持。協定已於2011年底被多個發達國家簽署。從國際法的角度,ACTA的性質是多邊協定、政府間協定和任擇性協定。
作為多邊協定,ACTA的簽署國會為了履行ACTA的規定而修改國內法。基於修改後的國內法,該國可能在嗣後簽訂雙邊協定時對貿易伙伴提出同樣的要求。因此,在這樣的“多邊協定-國內法-雙邊協定”的聯動機制下,ACTA的內容可能會間接滲透到非成員國。ACTA的加入是任意的。不過目前參與談判和加入的成員都是一些知識產權保護水平較高的發達國家以及和這些發達國家簽署過自由貿易協定的發展中國家。ACTA的談判方希望和期待有更多的國家包括它們認為假冒和盜版比較嚴重的發展中國家加入,從而提高全球知識產權執法的水平。
ACTA在推出後也被廣泛批評為限制人權、隱私權與言論自由的協議,並且在歐洲多處掀起了抗議。歐盟負責研究ACTA的專員也提出辭職並參與了抗議活動 。反對者指出ACTA幕後的組織試圖以封鎖政治敏感的網站為誘餌換取簽署。
近年來假冒貿易數量的激增是美、日、歐等國家和地區發起新一輪知識產權國際造法運動的直接原因。根據經合組織(OECD)的統計,2000-2007年間,假冒和盜版的貿易額增長了1.5倍,達到2500億美元,而且假冒貿易占世界貿易的份額也從2000年的1.85% 增長到2007年的1.95%。TRIPs協議對於知識產權執法的規定不能滿足主要發達國家的需要是這些國家啟動ACTA談判的主要原因。主要發達國家希望通過ACTA提高全球知識產權執法的標準,細化知識產權執法的程式和措施。2007 年10 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通過的WIPO發展議程(Development Agenda),旨在從發展層面加強和提高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活動。此外,相關國際組織,包括世界海關組織(WCO)、國際商標協會反假冒執行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mark Association Anticounterfeiting & Enforcement Committee)、亞太經合組織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世界衛生組織國際藥品反假冒工作組 Inter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nti-Counterfeiting Taskforce (IMPACT)也為打擊假冒和盜版做出了不遺餘力的努力。在知識產權刑事執行方面,世界刑警組織在2005-2008年期間組織了南美三國(巴西、智利和烏拉圭)的木星行動。
反仿冒貿易協議是由知識產權保護水平較高的大國主導的、經過秘密談判而起草的、獨立於現有國際知識產權治理結構並超越TRIPs保護水平的旨在提高全球知識產權執法水平的多邊政府間協定。
ACTA具有以下特點:
1.知識產權大國的主導性
2.談判的秘密性
3.治理結構的獨立性
4.執法水平的超越性
5.執法目標的全球性
6.對第三國的壓迫性
從框架上看,ACTA由序言和六章規定組成:第一章“起始規定和定義”,第二章“知識產權執法的法律框架”,第三章“執法實踐”,第四章“國際合作”,第五章“機構安排”以及第六章“最後條款”。 第二章“知識產權執法的法律框架”內容最多,分為“一般義務”、“民事執法”、“邊境措施”、“刑事執法”和“數字環境下的知識產權執法”五節。
主要國家在談判過程中的利益博弈通過談判的不同文本體現出來。從對各個不同版本的對比分析中,我們基本清楚看到歐盟與美國兩大陣營的分歧與對立。雙方的立場也是十分明確的,歐盟希望ACTA能夠保護地理標誌,而不僅限於商標和版權及其鄰接權,而美國希望推行互聯網規則。從談判的結果看來,雙方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滿足。至於其他談判成員所提建議,最終文本基本沒有體現。
ACTA是一個維護知識產權的多邊協議,目的是為了全面加強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的保護。自願加入的國家將建立一個國際法律框架,並建立一個類似於世界貿易組織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機構以外的理事機構。談判的國家形容是對“全球貿易下的仿冒商品的增加和盜版的版權保護”的回應。ACTA的範圍包括仿冒商品、仿製藥品和網路上的侵權行為。電子前線基金會等團體反對ACTA,並指出非政府組織和開發中國家被排除在討論之外,ACTA的發展是一個政策洗錢的例子。 美國電影協會是ACTA的重大幕後支持者,並且其在向墨西哥政府推銷ACTA時明確提出後者可以藉用ACTA封鎖令其難堪的網站,例如WikiLeaks。
ACTA的討論過程嚴格保密,許多國家都憂慮ACTA的談判透明性不足。討論過程欠缺開發中國家的參與,主導的國家以美國、日本、歐盟為首,三者都是大宗知識產權商品的出口國,如此的談判結果對於知識產權商品的進口國而言相當不利。包括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歐盟、美國(包括布希與奧巴馬政府)在內的多國政府全部以“國家安全”為由拒絕公佈討論中的協議內容,因此許多公民組織對其封閉性嚴厲批評,並擔憂公民對這項協議的不知情。數名美國議員在2009年11月撰寫公開信要求公開ACTA的內容,但是奧巴馬政府沒有回覆。臺灣方面於2011年12月9日時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佈研議申請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