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包裝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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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商品包裝欺詐應界定為:凡是廠商利用非該商品所必需的、與該商品的使用價值的質與量不相符合的包裝形式引誘誤導買方,造成買者買到的該商品的實際使用價值的質與量小於或不同於他根據該商品包裝期望得到的使用價值的質與量的行為屬於商品包裝欺詐。衡量被某一商品包裝所欺詐的份額或程度,可通過計算來表明,即:商品包裝反映的直觀的使用價值的質與量與該商品的實際使用價值的質與量的差額。被欺詐的使用價值的質與量,既可表現在使用價值的質的或內容上,也可表現在使用價值的重量或體積上。需要說明的是,具有包裝欺詐的商品並非都是假冒偽劣產品,一些正規廠商生產的優質產品也存在包裝欺詐現象,原因在於我國目前尚未對商品包裝欺詐進行科學界定並出台治理的具體措施,也就是說目前通過商品包裝欺詐謀利,不會受到製裁。
從目前市場上所存在著的商品包裝欺詐的情況看,商品包裝欺詐方式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無形欺詐的方式,另一類是有形欺詐的方式。這裡的“形”是指商品體積的表現形狀。所謂無形欺詐,就是通過在商品包裝物錶面上印製與商品質的不一致的圖像或文字,從而使買者在商品的質的方面受騙;所謂有形欺詐,就是通過包裝物的形態給買者造成一種錯覺,認為包裝著的商品與包裝形成的最大體積相一致,從而使買者在商品數量方面受騙。可見,無形欺詐是用虛假的商品質地欺騙買者,而有形欺詐則是用虛假的商品數量欺騙買者。
1.實行全封閉式包裝
凡具有包裝欺詐的商品,無不在包裝上實行全封閉,廠商既不為買者提供商品樣本,也不允許買者在購買前打開包裝瞭解商品狀況。廠商有意造成這樣一個既成事實:當買方有權打開包裝時,交易已經完畢,欺詐已成定局,買方只得預設。
2.欺詐的商品單位價值小
選擇小件商品進行包裝欺詐易於得手,因為小件商品一般說來價值小,欺詐行為不易引起社會廣泛註意,買者對此有預設的普遍性。
3.欺詐的對象眾多獲利巨大
錶面看,欺詐一位買者廠商獲利不大,但欺詐對象持續不斷人數眾多,有包裝欺詐行為的商品又主要集中在人們常用的藥品、食品和其它生活必需品等方面,為此廠商不愁欺詐不成,你不買他買,廠商不僅獲利有保障,而且積少成多獲利數額巨大。
4.欺詐的形式複雜多樣
一是變換快。由於改變商品包裝不需要增加成本就可完成,因此廠商可以很快改變商品包裝原來的欺詐面孔開始新的欺詐。
二是樣式多。在無形欺詐中有的打著似乎誠實的招牌,如在帶有欺詐性圖案的包裝上印有“本圖案與裡面的商品無關”等字樣,也有的在有形欺詐中打著誠實的招牌,如在包裝上用不顯著的文字印著實際重量等等。
總之,只要我們細心觀察認真分析,會發現形形色色包裝欺詐的現象,如有的牙膏看著體積很大,用時卻擠出很多空氣;有的圓柱形包裝的餅干,每片餅干有四個不能再大的圓形空心,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商品包裝欺詐行為存在於市場經濟中,但它並非是市場經濟所固有的,而是市場經濟發育不成熟、體制不健全的產物。發育不成熟體制不健全的市場經濟為包裝欺詐行為留有滋生的縫隙和生長的土壤,主要表現在:
1.買賣雙方尚缺乏理性的指導和約束
對於賣者來說,商品包裝欺詐是其市場短期行為中見利忘義、唯利是圖不良心理的驅動和表現;對於買者來說,一旦被商品包裝所欺詐往往認為是個人的私事小事,很難去說理,進而採取忍氣吞聲、自認倒霉的心態對待之,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
2.市場經濟體制尚缺乏監督和約束機制
各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都需要一個過程,我國也不例外,有許多方面需要完善的地方,對商品包裝欺詐的制約就是其中之一。正因為如此,商品包裝作為賣者之間競爭的手段、買者與賣者之間信譽關係的紐帶,到現在我國尚無一個普遍、權威和規範的系統性約束,因此商品包裝欺詐行為才得以在我國當前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產生、存續。
商品包裝欺詐行為的存在對我國正在發育和完善中的市場經濟體制會造成種種危害,主要表現在:
1、破壞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平競爭機制作用的發揮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中最基本的原則和機制,優勝劣汰是其公正的裁決結果。商品包裝欺詐恰恰破壞了公平競爭這一市場經濟中最基本的原則,妨礙了這一市場機制正常作用的發揮。公平競爭要求廠商講求商品的質量和企業的信譽,這是企業在競爭中獲利獲勝的根本,而包裝欺詐則不講信譽,採取投機取巧的不正當手段謀利,使公平競爭機制失靈,導致優不勝劣不敗的惡劣結果。
2、侵害了買方的合法權益
買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即清清楚楚購買,明明白白消費他所購買的商品。公平交易不僅體現在價格合理,還體現在買者在選購商品時的正常心態,也就是對商品的全部情況應該清楚明白,不應存在對該商品有人為造成誤解的方面,也就是說買方在購買之前享有對商品的知情權。而商品包裝欺詐就屬於廠商為買者造成對該商品誤解的行為,這種行為無疑是對買方合法權益的有意侵害。
3、損害了市場經濟條件下買賣雙方誠信關係的建立
成熟完備的市場經濟,不僅是法制經濟,而且也是道德經濟,講求誠信是市場經濟成熟完備的標誌。成熟的市場經濟,可以清楚地透視出商品背後生產者的人品,誠信的人品生產出的是誠信的商品,這是理性消費者的信賴和追求,也是商品生產者制勝的法寶。而商品包裝欺詐卻與此相反,與建立誠信的市場經濟背道而馳,損害了買賣雙方誠信關係的建立,也損害了業內風氣。
商品包裝欺詐,是與市場經濟運行機制相悖的不良行為,只有消除這種行為才能維護正當有序的市場競爭,才能維護購買者的合法權益,從而推動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1、要科學揭示商品包裝欺詐的涵義
消除商品包裝欺詐行為,首先要科學揭示商品包裝欺詐的涵義,從而確定一個業內和社會普遍公認的定義。明確這樣的一個科學定義就可以為廠商提供一個清晰的防範界限、為買者提供一個識別標準、為執法部門提供一個適用法律法規的依據。
2、建立一個全方位的社會監督系統
商品包裝欺詐最怕監督和曝光,因此建立一個由工商、行業、消協、群眾及新聞媒體組成的社會監督系統是非常必要的。一旦發現商品包裝欺詐,就要及時公之於眾,使有包裝欺詐的商品失去市場。同時,要培育和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文化氛圍,使之成為廠商營銷的利益機制。
3、制定對商品包裝欺詐行為的處罰措施
商品包裝欺詐之所以出現是利益驅動的結果,因此制定對其處罰的有力措施,是消除該行為的有效手段。使妄圖通過包裝欺詐謀取不義之財的人認識到,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誠信經濟,靠投機取巧到頭來不僅害人,也會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