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商標或品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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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商標或品牌買賣(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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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商標或品牌買賣是指買賣雙方在確定交易商品的品質條款時以商品的商標或品牌為準,以簡化對品質的描述。如果同一種品牌和商標的商品具有不同的型號或規格,則合同中除了使用品牌和商標外,還須訂明型號或規格。憑商標或品牌買賣只適用於一些品質穩定的加工產品。
商標(TradeMard)是指生產者或商號用來識別所生產或出售的商品的標誌,它可由一個或幾個具有特色的單詞、字母、數字、圖形或圖片等組成。品牌 (Brand Name)是指工商企業給製造或銷售的商品所冠的名稱,以便與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區別開來,一個品牌可用於一種產品,也可用於一個企業的所有產品。
當前,國際市場上行銷的許許多多商品,尤其是日用消費品,加工食品,耐用消費品等等都標有一定的商標或品牌。各種不同商標的商品都具有不同的特色,一些在國際上久負盛名的名牌產品,都因其品質優良穩定,具有一定的特色並能顯示消費者的社會地位,故售價遠遠高出其它同類產品.這種現象特別是在消費水平較高,對品質要求嚴格的所謂"精緻市場"(Sophisticated Market)表現得尤其突出,而一些名牌產品的製造者為了維護商標的聲譽,對產品都規定了嚴格的品質控制.以保證其產品品質達到一定的標準,因此,商標或品牌自身實際上是一種品質象徵,人們在交易中就可以只憑商標或品牌進行買賣,毋需對品質提出祥細要求。但是,如果一種品牌的商品同時有許多種不同型號或規格,為了明確起見,就必須在規定品牌的同時,明確規定型號或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