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商标或品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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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商标或品牌买卖(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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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商标或品牌买卖是指买卖双方在确定交易商品的品质条款时以商品的商标或品牌为准,以简化对品质的描述。如果同一种品牌和商标的商品具有不同的型号或规格,则合同中除了使用品牌和商标外,还须订明型号或规格。凭商标或品牌买卖只适用于一些品质稳定的加工产品。
商标(TradeMard)是指生产者或商号用来识别所生产或出售的商品的标志,它可由一个或几个具有特色的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图片等组成。品牌 (Brand Name)是指工商企业给制造或销售的商品所冠的名称,以便与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一个品牌可用于一种产品,也可用于一个企业的所有产品。
当前,国际市场上行销的许许多多商品,尤其是日用消费品,加工食品,耐用消费品等等都标有一定的商标或品牌。各种不同商标的商品都具有不同的特色,一些在国际上久负盛名的名牌产品,都因其品质优良稳定,具有一定的特色并能显示消费者的社会地位,故售价远远高出其它同类产品.这种现象特别是在消费水平较高,对品质要求严格的所谓"精致市场"(Sophisticated Market)表现得尤其突出,而一些名牌产品的制造者为了维护商标的声誉,对产品都规定了严格的品质控制.以保证其产品品质达到一定的标准,因此,商标或品牌自身实际上是一种品质象征,人们在交易中就可以只凭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毋需对品质提出祥细要求。但是,如果一种品牌的商品同时有许多种不同型号或规格,为了明确起见,就必须在规定品牌的同时,明确规定型号或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