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34个条目

農業用電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什麼是農業用電

  農業用電是指各種農作物的種植活動用電。包括穀物、豆類、薯類、棉花、油料、糖料、麻類、煙草、蔬菜、食用菌、園藝作物、水果、堅果、含油果、飲料香料作物、中藥材及其他農作物種植用電[1]

  農業用電包括農、林、牧、漁及服務業,其中農林牧漁服務業用電量占第一產業用電量的60%以上,特別是排灌業,其用電量占第一產業用電總量的50%左右[2]

農業用電的管理模式[3]

  農業生產用電形式多樣,一個地區甚至一個村莊多種方式並存,缺乏統一的管理模式,概括的講主要有以下3種模式。

  模式一

  農改後部分村莊保留了農業生產變壓器,該變壓器及其配套的高、低壓線路資產為村集體所有或由某個電工個人所有。農民用於農業生產的電能,均由該變壓器供應。電力部門抄表到變壓器低壓側,設備的運行維護和運行中產生的損耗都由資產所有者承擔。此種用電模式的問題最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安全技術問題

  由於該類模式中,變壓器及其配套的高、低壓線路資產非電力部門所有,幾乎所有管理者對維護工作的出發點基本上都停留在“能用就行”的層面上,導致設備老化嚴重,至今還有木桿、破股裸線甚至是木棍、鐵絲在運行,在惡劣天氣常常出現倒桿、斷線、拉線帶電等故障。電壓合格率、供電可靠性等技術指標更是無從談起。用電設備的控制裝置一般都是原始的低壓閘刀,很少有安裝空氣開關和漏電保護器的,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更是形同虛設,時常有因短路或漏電造成的人身或牲畜觸電。

  (2)到戶電價問題

  此模式下,電力部門只抄表到台變,台變以下的電價執行、電能計量等完全由所有者單方面制訂,幾乎沒有約束機制。這其中相當一部分所有者出發點就是以盈利為目的,價上加價、人情電、權利電、光棍電的現象比比皆是。另外,由於技術水平落後,設備(線路)損耗驚人。以筆者所在的地區為例,全供電區農業生產變壓器中,S7型以下的非節能變壓器就占85.6%,有些甚至是六十年代遺留下的破舊設備。根據走訪用戶瞭解,農業生產台區綜合線損一般在20%左右,個別甚至達到40%。綜合各方面因素,到戶電價普遍高出目錄電價1~3倍,個別地區居然達到1.2元,混亂程度絲毫不亞於“兩改一同價”前的農村生活用電。

  (3)設備(線路)保護問題

  由於農業生產供電設備(線路)年利用小時很低,大多架設在遠離村莊的田地中或直埋在農田下,佈局分散,而且幾乎沒有技術防盜手段,給不法分子帶來可乘之機,盜竊農業生產供電設備(線路)事件令人防不勝防,設備(線路)一旦被盜,將給該地區農業生產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

  模式二

  在部分供電條件允許的台區,農民可以直接遞交用電申請,辦理農業生產用電,電力部門作為一般用戶對待,T接在公用低壓線路上,安裝計量表計,配置保護裝置,執行國家目錄電價。此種用電模式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辦表費用較高

  一般來講,農業生產用電需要申請三相動力電源,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三相四線表計安裝費用在2000~3000元,這種方法適用於用電量較大的固定副業加工場所。如果用於灌溉或排澇,由於利用時間較短,每戶申請一處顯然是費用較高,使用起來得不償失,如果幾戶聯合申請一處,又會出現因各種原因的相互扯皮現象。

  (2)目前使用範圍小

  由於村網改造的基本設計原則就是滿足農民生活用電需要,並不大量考慮生產用電需求,所以此方法僅限於容量寬裕和線路供電能力較好的台區。若全面推廣勢必需要對部分台區進行技術改造,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其投資規模較大,供電企業無力承擔。

  模式三

  還有部分村莊既不保留生產變壓器也不申請用電低壓表計,在有農業生產用電需求時,由每戶或幾戶自發聯合申請低壓臨時用電,供電部門審批後,按《供電營業規則》要求,根據使用的容量和時間進行收費。此種用電模式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工作強度大,存在不安全因素

  凡採用這種模式的,一般都是平時農業生產不用電,在農忙季節集中使用電能的用戶。這些用戶在很短的時間內,集中申請臨時用電,綜合容量較大。如果同時批准,供電部門的公用供電設備(線路)必然無法承受。但為保證農業生產的需要,可採用分時間段批准的原則,根據台區負荷變化的情況,分階段、分批次的批准使用,從而保證公用供電設備(線路)的安全。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形成農忙季節(一般為7~15天)一個供電所全體人員全部在台區中,24小時不停地接火、剪火、巡視、處理故障,工作強度很大,容易形成因長期疲勞而造成的事故。

  (2)電費計算偏差大,易形成供用電矛盾

  由於臨時用電是直接T接在公用低壓線路上,不安裝計量表計,根據使用的容量和時間進行收費。綜合各方面因素,根據《供電營業規則》規定的方式,依據用戶使用的容量和時間進行計算得來的用電量,往往與實際消耗的用電量有一定的偏差,實際工作中這種偏差又很難消除,容易形成供用電矛盾。

參考文獻

  1. 銷售電價分類適用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 林衛斌,陳彬,俞燕山.“十二五”及2020年電力需求預測研究[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1(7)
  3. 許玉勝.淺析農業用電管理模式的現狀[J].中國科技博覽,2010(36)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0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y桑,连晓雾,寒曦.

評論(共2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農業用電"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140.207.185.* 在 2016年11月20日 01:13 發表

我是長安區大兆街辦東曹村人,我開了來料加工磨面,申請的是農業用電,但是我的電價是1.19元?!!!!找誰說去!!!??

回複評論
36.149.218.* 在 2017年5月16日 20:58 發表

農用電的門檻太高,地道的農民真正的農業生產用不上“農用電”。只有“能民”才能用得上。

回複評論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官方社群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