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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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單車是指企業與政府合作,在校園、地鐵站點、公交站點、居民區、商業區、公共服務區等提供自行車單車共用服務,是共用經濟的一種新形態。共用單車已經越來越多地引起人們的註意,由於其符合低碳出行理念,政府對這一新鮮事物也處於善意的觀察期。
2014年,北大畢業生戴威與4名合伙人共同創立OFO,致力於解決大學校園的出行問題。2015年5月,超過2000輛共用單車出現在北大校園。
截至到2016年11月,已經有包括摩拜單車、優拜單車、OFO、小鳴單車、小藍單車、騎唄等在內的多家共用單車誕生並且都獲得了大量的風險投資。
2016年12月8日,ofo在廣州召開城市戰略發佈會,宣佈正式登陸廣州,將與海珠區政府建立戰略合作,2016年內連接6萬輛自行車。
租金是共用單車企業的主要收入源。目前業內也僅有單車成本為300元左右的ofo宣佈,已經找到了非常健康的現金管理方式,ofo聯合創始人楊品傑表示,有希望在明年實現全公司盈利。
與網約車不同,自行車的運營受季節變化、天氣狀況等影響也比較大。至於遇上臺風暴雨,則無論地處何方,共用單車出行的訂單量,都會直線下降甚至歸零,而平臺還得面對更加高昂的車損折舊成本[1]。
與“有樁”的公共自行車相比,這種隨時取用和停車的“無樁”理念給市民帶來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導致“小紅車”和“小黃車”的“亂占道”現象更加普遍,城市空間的管理因而變得更加困難,這也就需要相應的管理規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