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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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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貿易(Fair Trade)

目錄

什麼是公平貿易

  最為人所廣為接受之公平交易定義,由FINE所創“FINE是指一個由國際公平交易標簽組織(Fairtrade Labelling Organizations International)、國際公平交易協會(International Fair Trade Association)、歐洲世界商店連線(Network of European Worldshops)及歐洲公平交易協會(European Fair Trade Association)四個公平交易的主要組織所組成的非正式連線”:

  公平交易是一個基於對話、透明及互相尊重的貿易活動伙伴關係,志在追求國際交易的更大公平性,以提供更公平的交易條件及確保那些被邊緣化的勞工及生產者的權益(特別是南半球)為基礎,致力於永續發展,公平交易組織(由消費者所支持)則積極的參與支持生產者、認知提升及志在改變傳統國際貿易習慣的專案等活動。

公平貿易的主要原則

  在交易關係之中,公平交易運動倡導支持下列的一般原則與作法:

  • 為經濟弱勢的生產者創造機會:公平交易為一種永續發展及減輕貧窮的策略,它的目標是為那些經濟上弱勢或在傳統貿易系統中被邊緣化的生產者創造機會。
  • 透明度及可責性:公平交易以透明的管理模式和商業關係,以平等及相互尊重與交易伙伴相處。
  • 能力建構:公平交易是一種發展生產者獨立性的手段,公平交易的關係提供了一種持續性,在這之中,生產者及其市場組織能改善其管理技巧及發掘市場的能力。
  • 公平價格(fair price)的付款:公平價格,是透過對話及參與所形成的一種相互同意的價格,它不只包含了生產成本,同時也符合了社會正義與環保的原則,它提供了生產者公平的報酬,同時也考量男女平等同酬的原則,公平交易商保證儘快的付款予其伙伴,以幫助生產者能度過收穫前期或生產前期的財務狀況。
  • 性別平等:公平交易能適當的評價及給付婦女的勞動,婦女的報酬是以對於生產過程的貢獻而定,同時在組織中賦權予婦女。
  • 勞動條件:公平交易提供生產者一個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如有兒童的參與,則不能影響兒童的完整成長、安全及教育的要求,同時也必須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的慣例及當地的法規。
  • 環境保護:公平交易積極鼓勵更好的環保實踐及負責任的生產手法。

公平貿易的歷史

  在北半球市場,第一次將公平貿易產品商業化的嘗試是在1940及1950年代,由宗教團體及數個政治導向的非政府組織所開始,在門諾會互助促進社(Mennonite Central Committee,簡稱MCC)里的一個非政府組織萬村會(Ten Thousands Villages)及SERRVE International於1946年及1949年首次開始在發展中國家發展公平貿易的供應鏈,產品不外乎都是手工藝品,從黃麻製品到十字繡的作品,絕大部份都在世界商店(Worldshops)銷售,產品本身除了表明捐款目的外,幾乎沒有別的功能。

  團結貿易

  現今公平貿易運動形塑於1960年代的歐洲,公平貿易於這時期通常被視為一種反抗新帝國主義的政治姿態,基進的學生運動開始關註跨國公司,並出現了一種認為傳統商業模式基本上是有缺陷的共識,那時的口號“貿易,而非援助”(Trade not Aid),被1968年所召開的聯合國貿易及發展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簡稱UNCTAD)所採用,並得到國際認同,會議中強調與發展中世界建立公平的貿易關係。

  1965年誕生了第一個另類貿易組織(Alternative Trading Organization,簡稱ATD):那年,英國的非政府組織樂施會(Oxfam)發起了”以銷售來幫忙”(Helping-by-Selling)的活動,一個以郵購及在樂施會商店銷售進口手工藝品的計劃。

  1969年,第一個“世界商店”在荷蘭開張,這個開創性的構想,是以銷售符合公平貿易規則的“發展中區域”的產品,將公平貿易的法則帶入零售部門,第一個商店由志工營運,非常成功,之後數十個類似的商店開始在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及德國等其他西歐國家開始營業。

  在1960和1970年代,公平貿易運動里很重要的部份是,為那些因為政治因素而被排斥於主流貿易管道的國家,協助他們的產品尋找市場。數千名志工在教會後面和世界商店銷售來自安哥拉及尼加拉瓜的咖啡豆,以這些產品從家裡和公共場所的攤位傳達一個訊息:給那些來自發展中國家的弱勢生產者一個公平的機會,就是支持他們自主的永續發展。另類貿易活動的盛行,若不從貿易量來說,至少以在數量上,有數十個另類貿易組織(ATO)在大西洋兩岸成立,同時隨著世界商店的擴張,有許多計劃性的行動與專案,抨擊國際間的剝削與支配的現象,宣揚著曼德拉、朱利葉斯·尼雷爾及尼加拉瓜桑定政權的理念:自主及獨立的權利,與接觸全球市場及消費者的公平管道。

  手工藝品 VS. 農產品

  在1980年代初期,另類貿易組織面臨了一個嚴重的挑戰:一些公平貿易的產品失去了新鮮感,需求己達到高峰,許多手工藝品在市場上開始看起來“不流行且令人膩煩”,手工藝品銷售的下滑,使得公平貿易的支持者開始重新思考他們的營運模式及目標。更重要的,許多支持者在這段時間關心農產品價格下滑對於貧農所造成的衝擊,許多人相信,找尋一種適當的補助,來解決這個產業的危機,是這個運動的責任。

  在接來的幾年中,公平貿易的農產品在許多另類貿易組織的成長過程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在市場上的成功,它們提供了生產者極需要的報酬,同時也為停滯的手工藝品市場提供一個絕佳的替代選項,第一種公平貿易的農業產品是茶與咖啡,緊接著是水果乾、可可、糖、果汁、香料及堅果。在1992年時,手工藝品占總銷售的80%,其餘20%是農產品,但在2002年,手工藝品僅占總銷售的25.4%,而食物商品卻增加到69.4%。

早期的公平贸易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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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公平貿易標簽

  標簽的興起

  直到第一次的公平貿易標簽行動開始,公平貿易商品的銷售量才真正的大增。雖然不斷成長的銷售額頗令人註目,但公平貿易只在出現在歐洲零星的世界商店,稍微有推廣到北美。某些人覺得這些商店離現代的生活模式與步調太遠,即便是最熱心的顧客,都覺得去這些商店買東西很不方便。只有一個方法能增加銷售機會,就是在顧客常去的商店,以一般的物流管道來販售公平貿易商品。唯一的問題便是,如何能增加銷售管道,但卻不減少消費者對公平貿易商品與其來源的信心。

  直到1988年第一個公平貿易標簽的行動“Stichting Max Havelaar”開始,這個問題才找到解答,這行動是由Nico Roozen、Fans VanDer Hoff及荷蘭的非政府組織Solidaridad所創。這個獨立的認證使得商品能在世界商店以外銷售,進入主流市場,

公平貿易運動的主要架構

  大部份的公平貿易進口商都屬於一個或數個國內或國際的連盟,這些連盟協調、提倡及促進公平貿易組織的工作,下表所列的便是一些最大及最具影響力的組織:

  國際公平貿易標簽組織(Fairtrade Labelling Organizations International,簡稱FLO),創立於1997年,是最大及最多人承認的標準訂立及認證的公平貿易標簽發行團體,它在非洲、亞洲及拉丁美洲超過五十個國家定期的檢驗及認證生產組織,包含了大約一百萬戶的農業及勞動家庭。

  國際公平貿易協會(International Fair Trade Association,簡稱IFAT),創立於1989年,是一個由公平貿易生產公司及協會、外銷公司、進口者、零售商、國家及地區性公平貿易陣線和支持公平貿易團體所組成的全球協會,在2004年,IFAT創設了“公平貿易組織標簽”(FTO Mark)以識別那些公平貿易組織(與FLO系統相反,FLO是認證產品),IFAT在超過六十個國家有將近300個組織成員。

  歐洲世界商店連線(Network of European Worldshops,簡稱NEW),創立於1994年,是一個由15個世界商店協會所組成的傘形連線,遍佈於全歐洲十三個不同的國家。

  歐洲公平貿易協會(European Fair Trade Association,簡稱EFTA),創立於1990年,是一個歐洲地區公平貿易組織的連線,其從非洲、亞洲及拉丁美洲近400個經濟上弱勢生產團體進口貨品,EFTA的目的在於推廣公平交易及使公平交易的進口更具效率及成效,同時,EFTA每年發行關於公平交易市場的出版品,EFTA現今於9個不同的國家有11個成員。

  在1998年,以上四個組織成立了FINE,一個以協調公平貿易的標準及準則、提昇公平貿易監督系統的品質及效率、和政治性的倡議公平貿易為目的的非正式連盟。

  公平貿易聯盟(The Fair Trade Federation,簡稱FTF)是一個美國及加拿大公平貿易批發商、進口商及零售商所成立的組織,這組織將其成員與公平貿易生產團體連結起來,同時作為公平貿易資訊交換的中心,也對其成員提供資源及連結的機會。

公平貿易影響的研究

  最近有一些獨立的研究,在評量公平貿易對弱勢農民及勞工的影響。

  在2002年,薩塞克斯大學University of Sussex)貧窮研究機構里的Lorain Ronchi研究公平貿易對哥斯大黎加Coocafe公司的影響,Ronchi發現,公平貿易增強了生產者組織,同時總結認為“以1990年代早期的咖啡危機而言,公平貿易可以說己達成了它們要改善小生產者的收入、生活品質,以及健全地方組織之目的。

  在2003年,科羅拉多大學Colorado State University)公平貿易研究團體總結了七個拉美公平貿易咖啡生產者的個案(UCIRI、CEPCO、Majomut、Las Colinas & El Sincuyo La Selva、Tzotzilotic和La Voz),認為公平貿易能在“短時間內改善小規模咖啡生產者及其家庭的生活”。這些研究發現,在公平貿易下的生產者,更能得到信貸及外來的發展資助。同時,這研究也指出,比起傳統的咖啡生產者,公平貿易生產者更能得到訓練機會並能改善其咖啡的品質,而那些公平貿易生產者的家庭也更穩定,比起傳統咖啡生產家庭,小孩也能得到更好的教育機會。

  Nicolas Eberhart於2005年為法國非政府組織Agronomes et Vétérinaires sans frontières曾經針對玻利維亞的咖啡公平貿易進行個案研究,認為公平貿易的認證活動對Yungas當地的咖啡價格有正面的影響,也在經濟上造福了所有的咖啡生產者(無論有無公平交易認證),同時,公平貿易也能增強其生產團體及他們的政治影響力。

  由Becchetti及Costantion(2006)所主導的計量經濟學分析,驗證公平貿易對肯亞農民的影響,研究者觀察一組經過公平貿易認證的農民,並且抽樣另外一組農夫作為對照組比較。在經過相同的一段時間後發現,無論是以貨幣或非貨幣的價值計算,公平貿易都能改善農民的生活、減少兒童死亡率、改善家戶食物的攝取、對其作物的價格及生活條件更感到滿足等。在方法學中,該研究所採用的樣本、農作物與公平貿易的相對貢獻度,以及對照組的選擇都可能有誤差,因此該研究並非全部的論點都是穩固的。

公平貿易與政治

歐洲

  早在1994年,歐盟執委會便準備了“另類貿易備忘錄”,以聲明對南北半球公平貿易的支持,以及要建立歐盟執委會公平貿易工作小組的意圖,另外,歐洲議會也於同一年採用了“提倡南北貿易公平和團結性決議文” (OJ C 44, 14.2.1994),以表達他們對公平貿易的支持。

  在1996年,經濟及社會委員會使用了“對歐洲公平貿易進展的意見”(Opinion on European “Fair Trade” making movement),一年後,在1997年,歐洲議會採用了這分文件,要求歐盟執委會支持公平貿易香蕉的營運者,同一年,歐盟執委會出版了“歐盟消費者對公平貿易香蕉的態度”的調查,結論是公平貿易的香蕉能在歐盟七個國家公開販售。

  在1998年,歐洲議會在歐盟執委會之後,採用了“公平貿易決議文”(Resolution on Fair Trade, OJ C 226/73, 20.07.1998),歐盟執委會在1999年使用了“Commission對Conncil針對公平貿易的溝通”(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to the Council on “Fair Trade” COM(1999) 619 final, 29.11.1999)。

  在2000年,歐洲的政府部門開始採購公平貿易的茶與咖啡,另外,在同一年,科都努協定(Cotonou agreement)在第23條g款中特別推廣公平貿易,歐洲議會及地方議會的決議2000/36/EC,也開始推廣公平貿易。

  在2001及2002年,歐盟在數份文件中特別提到公平貿易,最顯著的例子是2001年在企業社會責任的綠色報告,及2002年對貿易及發展的溝通文件。

  在2004年,歐盟採用了“農產品連鎖, 依賴與貧窮-歐盟行動計劃提案”,其中特別提到公平貿易運動“己經塑造了一個更具社會經濟責任的貿易潮流” (COM(2004)0089)。

  2005年,歐盟執委會在“發展政策連貫性-加速朝向千禧年發展目標” (COM(2005) 134 final, 12.04.2005)中提到公平貿易,是“一種能減少貧困及永續發展的工具”。

  最後,在2006年的七月六日,歐洲議會無異議的通過一個有關公平貿易的決議文,承認公平貿易所能帶來的好處,認為歐盟應在全歐政策架構下發展公平貿易,以更加支持公平貿易(EP resolution “Fair Trade and development”, 6 July 2006)。

  歐洲綠黨MEP Frithjof Schmidt在其大會辯論時說“這決議文回應了公平貿易另人驚艷的成長,顯示歐洲消費者對於負責任購買越來越感到興趣”,歐盟外貿執行官Peter Mandelson表示,執委會會全盤接受決議文,“公平貿易使得消費者思考,所以是相當有價值的,這決議文將會幫助我們發展一套連貫的政策架構”。

法國

  在2005年,法國國會議員Antonine Herth發表“40個維持公平貿易發展的提案”報告,同一年,這報告隨後引發立法行動,提議建立一個委員會承認公平貿易機構(article 60 of law no. 2005-882,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2 August 2005)。

  在立法行動的同時,2006年法國國際標準組織(ANFOR)也在經過五年的討論之後,採用了公平貿易作為參考文件。

義大利

  在2006年,義大利國會議員開始辯論如何在國會進行公平貿易的立法,十月初進行了一個廣泛的咨詢程式。

比利時

  比利時的國會議員於2006年開始討論公平貿易立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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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共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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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78.19.* 在 2014年4月7日 19:53 發表

有咖啡介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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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44.210.* 在 2015年10月25日 16:22 發表

推行公平貿易運動可能會遇到什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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