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權利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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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權利結(Structure of corporate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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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權利結構,是由公司法人的財產權與公司股東的股權形成的財產權利結構。
投資者投資實現了資本的聯合,設立了公司,從而就形成了以資本聯合為基礎的公司權利結構。這種結構直接關係到公司的權利如何掌握,管理體制如何確立,利益如何分配,對內對外關係所應遵守的原則。
以資本聯合為基礎的公司權利結構的主要內容是:
1.股東享有股權
投資者向公司投入了資金,它屬於為了取得收益而向公司出讓了資金的使用權。這時,投資者雖然還是該項投資的所有者,但是已不占有該項投資,所享有的權利內容起了變化,投資者只是從公司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權,享有人對公司作出重大決策和選擇公司管理者的權利,而不能再直接支配已作投資的資金。與這種狀況相適應的是,投資者具有了公司股東身份,所享有的權利被稱之為股權。股權是對公司投資的所有權,並以此為基礎產生了對公司的特定的控制權。
2.公司享有法人財產權
投資者向公司投資入股,各個投資者向某一公司的投資集合在一起,便形成這個公司的總股本。也就是這個公司的資本。公司資本是脫離了各個投資者分別占有、分別支配狀況而結合為一個整體的、獨立存在的資金,它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統一運用、統一支配。對公司外的其他人來說,它是公司的財產;對公司內的股東來說,它是由公司統一運用、支配,為實現公司的目的,不可分割的財產。這部分財產的占有、使用、支配、處分的權利,都依照法律的規定即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中由公司這個法人來行使,使公司的財產的獨立性和公司法人制度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從而形成了公司法人財產權。公司具有法人財產權,使公司成為法人實體,有獨立的經濟利益,獨立的人格,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公司的權利結構,反映了公司的基本經濟關係,決定了股東的基本權利,也決定了公司的基本管理體制,是瞭解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式精妙之處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