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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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多元化(Ownership Diver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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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多元化是指多個投資者共同出資而形成的產權組合。企業產權多元化的根本目的在於形成多個投資主體相互制衡的產權結構,進而建立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
實現產權多元化,就是要明確不同類的產權主體及其相應的權能和利益,以最終實現對產權進行清晰、合理的界定。產權多元化包含產權結構多元化和產權組織體系合理化兩個層次的內容。所謂產權結構多元化,是相對於產權結構一元化來說的,是指企業的出資者或投資主體不是只有一個而是有多個。在產權結構多元化的條件下,任何一個企業的產權都是由各種不同類的產權構成的,這種不同類產權的組合,就是產權組織體系。產權組織體系合理化,就是指不同類的產權的組合形式要合理化。在一個企業的產權組織體系中,應該由哪幾種產權構成?應該由哪一種產權占主導地位?各類產權應該以什麼方式組合起來?也就是說,一個企業應該如何實現產權組織體系合理化?關鍵是看企業的生產力水平和企業所經營產業的狀況和背景,以及企業所處的風險和收益預期的狀況。
國有企業的產權多元化改革[1]
2013年6月,中石油與泰康資產、國聯基金簽訂合同,後者共出資600億元與中石油成立合資公司,共同經營中石油西部管道資產。而就在一年前,中石油引入全國社保基金、國聯基金、寶鋼集團參股,為西氣東輸三線蓄資,涉及金額更是達到千億元。短短一年間,中石油天然氣管道建設運營版圖上就增添了四個新成員。
已成形的《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中,國有企業產權多元化將是一個重點,而產權多元化實踐的一個重要方式則是吸引金融資本參股國家重點項目,在重大項目公司層面,成為國企、央企的戰略投資者。
中石油在其公告中也對合資方的戰投身份做了著重描述。根據協議,中石油管道聯合有限公司的三位股東在成立十年內將保持穩定,不通過股權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退出合資公司。十年期滿後,泰康資產及國聯基金可選擇退出,但接盤者被指定為中石油或其認可的第三方。上述合資條款顯示,泰康資產及國聯基金首先應保證合作的穩定性,十年後的退出方式約定也顯現出國資一方在重大項目公司中的話語權。中國石油在公告中直言,引入保險、產業基金等外部戰略投資者,可滿足公司建設發展資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資規模,促進公司可持續穩定發展。
雖然金融資產參股國家重大項目是國企產權多元化中最重要的一種形式,但絕不是全部。在已經成形的《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中,國企產權多元化將成為未來國企改製的一大重點。其主要形式包括:吸引非國有經濟主體參股;吸引外資外商;引進包括社保基金、險資、公積金、企業年金在內的金融資本參股國家重大項目;鼓勵和發展生產要素(包括:專利、技術、經營、管理、信息等)的作價入股;允許職工的個人投資入股;允許經營管理者持股,包括期權激勵甚至MBO;發展職工持股會、職工持股計劃;鼓勵公有產權之間互相交叉持股,包括國家和地方、金融企業和實業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