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IPO)
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sipo.gov.cn/
目錄 |
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原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簡稱中國專利局)。1980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立。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中國專利局更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成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主管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為國家知識產權局下屬事業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對專利申請的受理、審查、覆審、授權以及對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業務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承擔。
國家知識產權局(副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組織協調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
(二)承擔規範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擬訂專利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草案,擬訂和實施專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擬訂規範專利技術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導地方處理、調解侵犯專利的糾紛案件以及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三)擬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國外知識產權發展動態。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按分工開展對外知識產權談判。開展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四)擬訂全國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制訂專利工作計劃,審批專項工作規劃,負責全國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信息的傳播利用,承擔專利統計工作。
(五)制訂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確權判斷標準,指定管理確權的機構。制訂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判斷標準。制定專利代理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六)組織開展專利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按規定組織制定有關知識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
(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標誌是由五星和英文字母IP組成。
標誌的左半部分是由一顆大星和四顆小星構成的紅五星圖案,象徵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國家性和權威性。五星對外又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
標誌的右半部分是由英文字母IP演變而來,字母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識產權)的字母縮寫,體現知識產權領域的工作範疇和性質,加強了運用於國際範疇時的可識別性。
標誌的整體造型穩重、向上,並充滿現代感和動感,體現了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國家級的知識產權保護機構,代表國家行使權力,保護知識產權,為國家的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同時,穩重向上的感覺,又喻示著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事業蓬勃發展,蒸蒸日上。
整個圖案呈橢圓形宇宙星際運行軌道,在浩瀚的宇宙空間,寓意知識的無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