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郵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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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郵政局(State Post Bureau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目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郵政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副部級國家局,負責中國內地郵政業務的行政管理,包括擬訂郵政行業政策和規劃,以及承擔郵政(包括快遞公司在內)監管責任。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成立,同年12月郵電部召開全國郵政會議,將原中華民國郵政的產業變更為中國人民郵政所有;12月27日,中央郵政經濟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成立郵政總局。1994年3月1日,國務院批准郵電部機構改革方案,郵政總局由機關行政序列分離,成為專業核算的企業局。1995年10月4日,郵政總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獲得法人資格,企業名稱為“中國郵電郵政總局”,簡稱“中國郵政”。
2005年7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國郵政“政企分開、郵儲分離、完善機制”的體制改革方案:組建新的國家郵政局,作為政府機構依法監管郵政市場,並協調郵政普遍服務與機要通信等特殊服務的實施;組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作為國有獨資企業經營各類郵政業務;成立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控股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實現金融業務規範化經營;完善郵政普遍服務機制、特殊服務機制、安全保障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1]。2006年8月28日國務院以國函〔2006〕79號批覆,原則同意《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組建方案》和《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章程》,並指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在原郵政總局所屬的經營性資產和部份企事業單位基礎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組建,不設董事會,出資人職責暫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為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國郵政集團註冊資金800億元人民幣,但實有國有資本數額待公司正式成立後,財政部進行資產評估和審計驗資後核定。
2006年11月27日,原國家郵政局在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131號辦公樓召開最後一屆全體機關幹部大會,宣佈留任國家郵政局的具體人選;11月28日,重組後的國家郵政局舉行全體幹部大會。11月29日,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註冊登記,註冊號為1000001001822。同年12月31日,中國銀監會批准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控股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開業。2007年1月29日10時30分,國家郵政局和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揭牌儀式。當天稍後,國家郵政局在北京西直門辦公樓前,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在北京西便門辦公樓前,分別舉行掛牌儀式。3月20日(農曆二月初二)10時,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在北京總部大樓舉行成立暨掛牌儀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郵政局是代表國家參加國際郵政組織,處理政府間郵政事務,承擔局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內設外事司、政策法規司、普遍服務司、市場監管司、人事司5個機構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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