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腳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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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腳賬是指現金收付事項只記現金的對方;而轉賬事項(非現金收付事項)則要同時記入來賬(收賬)和去賬(付賬)兩方,又稱“跛腳賬”。三腳賬是單式記賬法向複式記賬法發展的一種過渡形態的記賬方法。雖然它已經開始區分經濟業務,並且將部分業務作成複式記錄,但是沒有從根本上剋服單式記賬的缺點,仍屬不完全的複式賬法。
“三腳帳”是中國傳統的在單式記賬基礎上演進而成的不完全的複式記賬方法,賬簿設有草帳、流水賬和底賬(又稱謄清帳)。
記賬規則是:凡是對外轉撥的賬項,必須同時記入“來帳”和“去帳”,即一筆賬項的發生,必須同時作兩方面的記錄。這是中式簿記由單式記賬向複式記賬轉化的過渡階段中所採取的一種記賬方法。
三腳賬的爭議[1]
三腳賬的特點在於它既保留了單式記賬的特點,又增加了複式記賬的因素。
關於三腳賬是不是複式記賬的爭論早已有之。
過去流行的觀點認為三腳賬是“中國舊式簿記之單式簿記。” 後來比較流行的觀點則認為,“三腳賬是一種不完全的複式賬法”,其理由是“現金收支事項部分,只記錄現金的對方,現金的收付略去不記,這是單式記錄”,受其影響,這種觀點至今仍然較為流行。
會計界名家徐永祚1927年11月16日在中國經濟學社年會上講《改良中國會計問題》時說三腳賬是“以現金為主體的單式簿記”,同時指出:“實非純粹的單式簿記。”5年以後,他又改弦易轍,明確指出:“夫盡人而知我國舊式賬簿為單式記賬,實則非也。試舉一例,如向某某借款若幹,則銀錢流水簿中記為收某某借款若幹,形式上似單式簿記,實則包含有借入現金及貸出債務之兩種意義,而為複式簿記”。分錄簿、日清簿都是體現複式記賬的原始記錄。
當代,黃忠堃教授研究了三腳賬在農村中的運用後指出,它“是複式記賬法的另一種具體方式”。觀點明確,但未論證。20世紀80年代李孝林教授曾先後著文深入的論證。
三腳賬反映了我國古老的中式簿記在複式記賬法方面的重大成就。複式記賬法自西方輸入說應當否定(只能說借貸記賬法自西方輸入)。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古老的三腳賬必然存在不少缺點,但並不影響其成為完整的複式記賬法。
- ↑ 李孝林.羅勇.孔慶林, 比較會計史學〔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7,5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