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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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风险投资是指投资家出资,协助具有专门高新技术而无自有资金的创业家进行创业,承担创业阶段的失败风险,以获取红利或出售股权获取利润为目的。
高科技风险投资具有以下特点:由专业人员周而复始地进行各项风险投资:以股权投资方式积极参与投资事业,并协助进行经营管理;是一种长期性、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追求投资的股权早日回收,而不以控制被投资公司所有权为目的;风险投资公司与创业者的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与合作的基础上。所以说高科技风险投资事业是由资金、技术、管理、专业人才和市场机会等要素所组成的投资活动。
高科技风险投资事业起源于美国,它诞生的标志是1946年美国研究发展公司(ARD)的建立。在50年代初期,风险投资还没有成为一个行业,只是个别公司从事零星的投资业务,直到1958年,在美国政府的直接参与下,风险投资才真正发展成为一个行业。这一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旨在支持高科技企业发展的小企业投资法案,政府对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提供低息贷款,并给予税收上的优惠。结果从1958年到1963年短短的5年间,美国就约有692家公司注册为SBIC:但是,到60年代末.由于美国经济萧条、金融不景气和税制上的弊端(资本收益税由29%上升到49.5%),风险投资发展处于停滞甚至衰退阶段,风险资本的规模明显减小。1978年,美国的资本收益税由49.5%降至20%,掀起了一股风险投资的热潮,其投资的主要对象为半导体、计算机、精密机器、通讯软件、医疗设备等高科技产业。高科技风险投资培育、支持了许多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如DEC公司、苹果电脑公司、INTEL公司、COMPAQ计算机公司、戴尔公司、SUN计算机公司、微软公司、LOTUS公司等一另外,征生物技术领域,美国1976年创办的基因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其创业期也得到风险投资的支持,其销售额占生物技术药品销售额的2l%。美国硅谷更是高利技产业与风险投资公司合作的优良典范.高科技风险投资事业不但使美国在高科技及尖端科技的发展上居世界领先地位,也带动了其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对美国经济发展有很大贡献。有资料说,高科技产业对美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7%,传统支柱产业建筑业占14%,汽车业只占4%。
高科技风险投资在美国的巨大成功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进人80年代后,高科技风险投资业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起来,现已遍及所有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国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形成一股推动全球高科技事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一般而言,高科技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均受到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并与该国科技产业发展策略密切结合,为鼓励资金流向高科技风险事业,各国政府通常会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同时在软硬件投资环境与证券上市流通上也给予很多的配合。
(一)现状
近年来,随着高科技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国和地区之间的竞争也转变为以高利技为主导的综合国力的竞争。我国自80年代以来,国家批准设立了60个高新技术开发区,每年约产生两万项利技成果,但大面积转化率不足2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一80%的水平,大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高科技项目难以实现商业化、产业化。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因为缺少了发展高科技事业最活跃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元素——高科技风险投资业,尤其是它所能带来的雄厚的资本、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及时的市场预测及广泛的客户网络等,更是高科技产业成功不可或缺的元素。据资料显示,全国22个省、市创建的各类非银行风险投资机构有80多家,投资能力达30多亿元,其中大多数机构均未能跳出一般意义上的投资公司的窠穴。因为简单地将资本带人有风脸的行业,如房地产、股票市场等并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的对象通常是富有潜力和前景的“朝阳工业”,并且必须有专业化的管理人才对投资资本乃至投资对象进行严格系统的管理。风险投资的真谛是对投资风险的驾驭。显然我国的高科技风险投资还处于起步、萌芽状态,远不能适应发展高科技产业的需要。
(二)问题
目前,影响我国高科技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风险投资企业规模小、数量少、资金实力不强,形不成产业规模,因而难以在高科技产业化方面起到明显的作用。
第二,资金来源单一,社会化程度不够。现在从事风险投资的企业主要是银行、财政、科技部门建立的风险投资公司,而由企业、私人、保险公司等建立的风险投资公司还很少。
第三,缺乏高效率的信息交流发布网络。
市场信息交流不畅;
一是导致投资者难以寻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
二是导致风险投资机构难以迅速捕捉和密切跟踪国内外高新技术发展动态,增加了技术开发的盲目性和风险性。
第四,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还较薄弱,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第五,风险投资对参与市场的中介组织、投资主体、相关金融机构以及具有风险投资家素质的专门人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三)对策
国外经验证明,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是提高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贡献率的有效途径。借鉴国外经验,依据我国现实,发展我国的高科技风险投资业其对策如下:
第一,健全鼓励风险投资的动力机制,政府提供相关有利的政策环境和动力机制,刺激风险投资的发展,从而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其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提供贷款担保、政府采购和拨款资助等。
第二,开辟多渠道的风险投资来源。结合我国实际,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财政部分出资、银行科技贷款适量安排、多元资金投放、规范运作管理的风险投资资金是比较可行的做法。允许风险投资公司多渠道筹资,如发行债券、公开招股等方式,并允许退休基金及保险金适当参与风险投资。同时,部分放开国内市场,允许国外一些实力强、信誉高的风险基金加入。
第三,建立多元化的风险投资机构。发展风险投资业,首先必须发展一批风险投资机构。我国除继续发挥现有风险投资机构作用外,还应建立多元化的风险投资机构。包括:国家出资成立官办的风险投资机构,对风险资本市场和高技术研究开发起引导作用;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风险投资基金的运营;大型企业集团组建的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辅助机构如专家咨询委员会、经营管理委员会等。
第四,加速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风险投资从业人员的素质对于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风险投资家应是既懂金融证券又精通实业、技术和管理的“通才”,而且要富于冒险和开拓精神。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业尚处于起步阶段,急需大量这方面人才。因此,要创造环境,大力培养造就一批风险企业家、投资家、创新家和金融家,形成一支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第五,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信息披露制度和资产评估制度。应及时制定《风险投资基金管理条例》和《风险投资法》,使风险投资在发展之初即有运作规范,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的效率和安全性。同时,应尽快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资产评估制度,为风险投资大规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