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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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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高处作业基本类型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临边作业

  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下列作业条件属于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无防护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等;

  2、无防护楼层、楼面周边;

  3、无防护的楼梯口和梯段口;

  4、井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的通道两侧面;

  5、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的周边。

洞口作业

  洞口作业是指:孔、洞口旁边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m 及 2m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

  建筑物的楼梯口、电梯口及设备安装预留洞口等(在未安装正式栏杆,门窗等围护结构时),还有一些施工需要预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凡是在2.5cm以上,洞口若没有防护时,就有造成作业人员高处坠落的危险,或者若不慎将物体从这些洞口坠落时,还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攀登作业

  攀登作业是指:借助建筑结构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在建筑物周围搭拆脚手架、张挂安全网,装拆塔机、龙门架、井字架、施工电梯、桩架,登高安装钢结构构件等作业都属于这种作业。

  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由于没有作业平台,只能攀登在可借助物的架子上作业,要借助一手攀,一只脚勾或用腰绳来保持平衡,身体重心垂线不通过脚下,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坠落。

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中的构件吊装,利用吊篮进行外装修,悬挑或悬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浇砼等项作业都属于悬空作业,由于是在不稳定的条件下施工作业,危险性很大。

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现场施工上部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地面上的人员搬运材料、制作钢筋,或外墙装修下面打底抹灰、上面进行面层装饰等等,都是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伤亡事故

高处作业的事故预防与控制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注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顶牢固、周正。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和外侧均要用网封严。吊篮顶要设头网或护头棚,吊篮里侧要绑一道护身栏,并设档脚板。

  提升桥式架、吊篮用的倒链和手板葫芦必须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倒链最少应用2t的,手板葫芦最少应用3t的,承重钢丝绳和保险绳应用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另外使插口架、吊篮和桥式架子时,严禁超负荷。

  (5)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层要设一道3~6m宽的安全网。如果高层施工时,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如果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时,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并要保证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6)要切实做好洞口处的安全防护。具体方法,同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相同。

  (7)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70°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如使用较高的梯子和高凳时,还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8)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9)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10)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高处作业的要求

  •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 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 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 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 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高处作业的行业发展

  高处作业车是一种将作业人员、工具、材料等通过作业平台举升到空中指定位置进行各种安装、维修等作业的专用高处作业机械,既属于专用汽车,又属于工程机械,是一种重要的施工设备。

  (一)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

  用高处作业车进行高处作业是一种先进的登高作业方式,其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据国外高处作业机械专业媒体杂志《AccessInternational》报道,统计情况见表1.经济越发达,需求量越大,并且单位GDP需求量也越大。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我国该行业需求量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差距。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不仅单位GDP需求量小,而且单位GDP需求量与GDP的比例也低,这说明高处作业车的市场需求量既与经济规模有关,又与经济发达程度有关,这也恰恰表明高处作业车在我国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高安全性、高作业效率和高环境适应性要求

  高处作业车作为一种工程车辆,其特殊性在于:一是载人高处作业,其作业安全性要求比一般工程车辆高,即所谓“高安全性”;二是施工场所环境的“非结构性”,即其工作环境不可预知并且多变,因此要求对环境具有“高适应性”;三是其经常用于抢修作业,并且多为室外或野外作业,作业环境条件差,所以要求其具有作业的“高效率”.

  (三)“城市用”工程车辆特征

  目前我国用户基本集中在城市或城镇,其工作环境条件比一般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要好,而且主要用于基本建设的后端和日常维护维修,对其使用寿命的期望也高,因此,要求具有与一般工程车辆不同的特征要求:多功能;外形美观,涂装色彩既要有工程车辆的稳重,又要有轿车的活力,并且要长期保持。机动灵活;可适当装载货物,如作业用的工具、机具、材料等。可乘载作业班组人员,如电力行业的4-6人、路灯行业的3-5人,具有工程车辆的功能和轿车的舒适性。

  (四)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由于高处作业车用途广泛,涉及行业多,每个行业的作业内容不同,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仅城市建筑维护因使用的高处作业吊篮发生坠落,就导致近5000人死亡,而这种作业方式在发达国家已经基本绝迹,取而代之的是高处作业车。因此,未来城市建筑维护将大量使用高处作业车。

  发达国家的设备租赁行业是高处作业车采购的主力军,约占总需求量的80%,而我国几乎为零,用户要用就必须购买。随着我国工程设备租赁行业的发展,用户不必投资购买就可以租用到,必然引发租赁行业大量添置,因此租赁行业将是高处作业车市场需求量增长潜力最大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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