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负债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隐性负债(Implicit Liabilities)
目录 |
隐性负债是指那些并不由法律或政府法规加以规定,但由于公众期望,或政治压力,政府必须担当的道义责任或预期责任。长期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经济。职工为国家创造了巨大财富,这些财富被统一纳入计划,用于国家建设。发给工人的工资只是工人应得收入的一小部分,其中很大一部分变成了公费医疗、福利分房、退休金等承诺。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将不再承担过重的社会职能,上述承诺无法兑现。经济学中称之为国家对工人的“隐性负债”。政府的隐性负债主要指政府的社会保障资金,特别是养老金的欠账。据世界银行1996年测算,这部分债务1994年占中国GDP的46-49%,大约为21468-32202亿元。
隐性负债一般指没有记录在资产负债表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者某种因素的改变而显性化的债务。这种债务的显性化可能会造成长时间内企业盈利能力逐步下降,也可能在短期内带来企业资产的突然损失。另外,隐性负债是隐性契约的表现形式之一。商品交易完成后,服务所有权并未随之发生转移,这便形成了企业对顾客的隐性负债。这种负债以顾客满意为要求,只要企业没有满足向顾客所作承诺,顾客满意度没有达到100%,企业就存在对顾客的负债,即隐性负债。
隐性负债基于以下几个原因而存在:
1.基于企业的传统产生。这个传统可以是企业的制度明文规定的,也可能是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一直执行的。例如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名义工资低于同行业的民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但是国有企业给职工提供住房、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使实际收入差距远小于名义差距。在企业的职工构成较年轻时,企业的医疗支出不多,经营成果还不错。但是随着职工结构老龄化,医疗费用会突然进入高峰期,企业的效益也直线下降。
2.基于某种先决条件的改变而产生。企业拥有某项资产是有条件的,例如国有企业拥有的土地,可以暂时不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同样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价格暴涨。当国有企业进行改制或者改变土地用途时,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必须按照新标准缴纳,其金额已经接近或者超过了土地上建筑物的重估价值。此外,许多国有企业曾经享受了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例如低息贷款和税法规定外的减税免税政策,在企业转制后,地方政府很有可能要求企业偿还这些优惠的款项。
3.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当企业因面临转型或者关停并转而关闭部分工厂时,对部分员工需要支付法律规定的赔偿金。中国目前的赔偿金是根据工龄计算的,一般是在企业服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金额。可以预计,随着中国对劳动者保护的加强,企业为此而支付的金额会越来越大,可能逐步与国际接轨。以最近美国福特汽车裁员为例,福特汽车为每个员工支付了6万美金,这个标准是按照这些职工需要转换劳动技能,必须重新接受大学教育4年,每年学费1.5万美元的。
4.基于新的政府目标而产生。这种类型的隐性负债包括:政府在劳动者保护、产品质量赔偿标准、环境保护方面标准的提高,企业必须为此改造设备、改进生产工艺而增加的支出。例如,中国政府签署了一项国际条约,要求减少废气的排放,那么设备不达标的企业必须为设备改造增加支出。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的这些规定不是无规律可循的。因为我国过去对消费者和劳动者的保护不足,国内标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通行标准有很大差距。中国在国际市场上必须适应越来越高的标准,那些勉强达到中国国内标准的企业必须去适应新的标准,企业将来的资本支出和盈利必然受到很大的影响。
隐性负债具备隐蔽性,往往把一个健康的企业拖入泥潭。美国的通用汽车公司目前陷入了破产的传言中,债券也被穆迪等机构降级。陷入今日的困境,与通用汽车庞大的医疗负担有很大的关系。追溯到20多年前,当时的CEO 和工会达成协议,工资保持稳定,但是为职工负担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预期,通用汽车难以自拔。
意外事故往往会让隐性负债提前爆发。2005年底,吉林化工的事故发生后,政府的环保意识上升。当广东省发现北江的水质被污染后,断然关闭了上市公司中金岭南在韶关市的工厂,如果不进行改造,这个工厂可能被永久关闭。而今天许多钢铁股价格低于净资产,与投资者对隐性负债的 预期关系很大。
忽视隐形负债会让并购方输掉整个交易。一个有名的案例就是ABB公司并购美国某石棉生产企业,对消费者诉讼准备不足,最后被消费者的索赔搞得焦头烂额,只好低价卖掉。
隐性负债不是表外负债,也不是或有负债。尽管隐性负债与表外负债和或有负债一样,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
表外负债一般是指由于表外融资带来的债务,是基于一系列契约产生的。主要形式有长期租赁,合资经营,资产证券化和金融创新,企业进行 大量的表外融资主要是将债务置于资产负债表外,可以明显地改善财务报表的质量,增加融资额度。
或有负债指基于某种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当某种法律条件成就时,一方依据对方的请求而应当履行的某种额外责任和义务;但当条件不成就时,该责任或义务不会存在,一般是指由于担保,诉讼失败而带来的债务。
隐性负债与表外负债和或有负债的区别在于:
第一、它不是基于明确有形的合同产生的,不可能通过律师的尽职调查等手段来获得必要的信息;
第二、它的金额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法律的改变而变化,而表外负债和或有负债有确定的金额或者最大可能的金额。
第三、大部分隐性负债最终会会显性化,而表外负债不会显性化,或有负债在条件不成就时,就会不存在。
隐性负债主要来自企业对政府职能的直接承担。这样的隐性负债比较常见,例如国有企业的许多福利,国外企业对职工再就业培训费用的承担;隐性负债也有政府运作不规范的结果,政府对部分国有企业用地缓收土地出让金的政策显然有失公平,单是企业一旦改制,对土地出让金的“秋后算账”又给企业造成巨大的负担。
由于中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政府的目标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向“建设和谐社会”,一系列法规的调整将使隐性负债这个问题逐步显现。可以预计,随着中国法规的完善和在国际上承担的义务的增加,未来20年将是中国企业大量隐性负债大量显性化的时期。
隐性负债不是企业财务会计系统刻意隐瞒的结果,因此靠审计,评估等专业程序难以发现。而采用收益现值法,市场价格乘数法等方法得到的企业价值如果低于企业的资产评估价值加总,难以得到资产占有单位特别是国资管理部门的确认。对投资方来说,不评估隐性负债,盲目支付了高溢价,为以后的整合带来一定的负担。因此,评估企业的隐性负债,是资本交易的必要手段。
一般来说,大部分隐性负债的显性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一旦外部环境发生重大的变化,隐形债务会立刻显性化。如果具备一个规模大、层次多、成熟的资本市场,股价会随时反映隐性负债带来的影响,股价对净资产的折价就是企业的隐性负债数额。政策层面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投资者对股价的重估。而没有资本市场的指引,企业的隐性负债需要其它的手段进行评估。
投资者要想准确评估隐性负债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可以采用以下办法:
1.假设买入企业后不产生任何协同效应,在清算的假设下对企业进行估值,这样可以清楚的看到,在资产交易中受到的一系列限制,需要支付的各种费用,就是企业的隐性负债。
2.寻找资本市场的类似公司,根据市净率和市盈率等指标估算企业价值,对行业板块共同下跌的因素进行评估。
3.对员工的年龄结构和劳动福利安排进行评估,企业给员工提供的高福利往往表现为大量的非经营资产或者高额非经营所必需的费用。基于工资刚性的特点,投资方必需考虑维持同样支出的成本,预提相应的费用。例如每个40岁以上的员工每年医药费支出比30岁的员工高出1000元,投资方应该根据职工的年龄结构变化来预提该费用。
4.按照最严格的标准对公司产品进行评估,匡算环保成本,劳动保护成本,预测资本支出和利息负担。如果产品对人体有害,提取足够的赔偿基金必不可少。
5.对法律法规的现行规定和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如果企业过去的经营行为要涉及大量的灰色活动,而政府把反商业贿赂作为执政目标,投资者必需预提诉讼费用,建立赔偿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