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络型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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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网络型服务业主要包括流通部门(商业、交通和通讯等)和金融部门。经济网络型服务业所起的作用是将不同的需要和满足这些需要的已经高度分工的劳动连接起来,也就是交易中介。此类服务业提供的服务是商品生产完成产业循环的重要有机组成成分,是商品生产的中问投入。这种中间投入与一般的作为生产资料的中间投入不同,这类服务业具有广泛的外部经济效应和社会经济基础设施的性质。经济网络型服务业通过降低交易成本达到降低分工成本的目的,分工成本的降低可以推动分工深化,进而推动经济增长。所以网络型服务业的发展是分工深化的前提也是经济进步的前提。
经济网络型服务业的制度经济学分析[1]
- 1.所有权特性
所有权包括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作为经济网络型服务业提供的运动形态的服务没有静止的性质,因此它不能被“占有”,也没有因“占有”而派生出来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一般静态的商品可以被“占有”,甚至非实物形态的商品也能被“占有”,如信息。而服务实际是经济要素被使用的过程,所以只能体现为使用权。如我们购买一件商品,获得所有权后可以任意处置,例如再卖给第三者,但是服务没有这个性质,当消费者购买服务后,他就不能将此服务再“卖”给第三者,即对他购买的对象——服务不拥有处置权。这就像资本家只能获得劳动力的使用权而不能获得所有权一样。总的说来,“服务”无论是作为社会财富还是作为交易对象,它没有“占有权”和“占有”相关的其他权利。通常所说的服务转让、处置和收益等权利实际不是服务的权利而是与服务相关的实物产品的使用权衍生出来的权利。例如房屋的转租,实际上是房屋使用权的再转让。
- 2.组织制度特性
服务业首先是一种统计概念,而且是行业统计;其次服务业的划分与经济活动的组织方式,即制度有关。因此至少在统计上眼务业与制度变化有一定程度的相关关系。这里的制度变化主要是指企业组织方式的变化。经济学上一般把某种经济活动被纳入企业组织内部的情形称为这一活动的“内部化”;而把与之相反的过程,即某种经济活动脱离企业内部而独立进行的过程称为“外部化”。内部化也可称为整合,外部化则称为反整合;整合包括纵向整合和横向整合。我们关心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整合与反整合。
从微观上看,工业企业的服务部门“外部化”后,在工业企业这方面原来用于维持企业服务部门的生产费用现在变为对外购买服务的生产成本;在宏观方面,原来计为工业增加值的部分则转化为服务业的增加值。这样从宏观上来讲,以行业为单位进行分类统计所反映的经济结构可能不是生产的技术关系或需求关系而是制度关系。所以至少在统计实践方面服务的界限与企业的界限就密切相关。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中,企业被看成是一个交易单位。彼此相关的经济活动会组织成为企业这种制度形式是为了节省个别的、分散的经济活动之问进行交易的成本;如果外部交易成本大于将之内部化的费用,这个外部经济活动就会被内部化,反之,如果某种经济活动内部化运转的费用高于与外部交易的成本,他就应该被外部化。因此就服务业来看,内部化或外部化就取决于相应经济活动在企业内部管理费用与对外的交易成本之间的比较。
这种比较决定于下列主要因素:第一、分工的深度,或专业化程度。一般来说,专业化程度越高,其生产的成果的标准化也越有可能,从而外部交易的成本相应下降,该经济活动越趋向于外部化。从亚当.斯密开始,经济学家们均认为分工会受到市场规模的限制,市场规模的扩大会推动分工的深化;反之,市场规模如果有限,分工或专业化程度就会受到限制。这样,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尤其是现代流通部门所起的市场扩展的作用,分工会随着物质生活水平和流通业的发达程度的提高而深化,企业有趋向外部化的趋势。第二,资产专有化程度。资产专有化是指资产使用价值的单一性。一般来说资产专有化越高,专有资产的规模越大,经济活动越有内部化的趋势,其原因是为了避免交易不确定性产生的风险。
- 3.组织规模
服务分为商品化服务和过程化服务。商品化服务是指消费者对服务的需求倾向于服务消费的结果,如对金融服务消费的目的存钱、取钱等只在乎结果,至于服务实际过程并不重要,例如是从柜员机取钱还是从营业柜台取钱对消费的目的——把钱取出来一是无关紧要的。所以此种服务消费具有商品消费的特征,即消费的目的是静态的结果而不是动态的过程,但是他们有区别于商品,因为服务生产企业生产的是服务而不是服务的这些“结果”。过程化服务是指消费者对服务需求的目的倾向于服务过程,如医疗服务、教育服务等,消费者的主要目的是服务过程。据此我们可以把服务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是个性化不强的商品化服务,如交通、通讯、批发业、金融业中的一些服务项目;第二种是个性不强的过程化服务,如教育、国防、娱乐等;第三种是个性化强的商品化服务,如金融业中的一些服务项目、信息服务、某些个人服务;第四种是个性化强的过程化服务,如医疗、社区服务、一些个人服务。这里个性化的意思是指消费者本身对消费的服务施加的约束。
企业的组织规模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既有技术因素也有制度因素,当然是两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根据上面的分类分析技术因素对服务企业规模的影响。经济网络型服务业主要提供的是商品化的服务,在此将主要分析商品化服务的企业规模与技术要素的关系。对个性不强的商品化服务业,他们的生产具有商品生产的性质:劳动的资本替代性强,市场扩展能力大,生产与消费过程具有一定程度的可分性,可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等;因此,这类服务业的企业规模一般较大。个性化强的商品化服务业规模不大,往往是中小企业;同时他们有一定的劳动一资本替代性和劳动的专业性,因此兼具有物质资本密集和人力资本密集的特点。因此非个性化的商品化服务能实行规模化、集约式的经营,而个性化商品化的服务业不宜实行规模化经营。
总体来说,服务业的企业规模是较小的,以中小企业为主。但是传统服务业在制度创新的条件下不断改变生产方式,扩大规模。
经济网络性服务业出现了一些创新的制度,如超级市场、连锁经营等经营方式。以金融业为代表的新型服务业通过运用技术水平不断创新的信息也来强化他们的服务、提高生产率,企业规模超常规发展。服务业的制度创新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增加了服务消费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在消费者参与程度提高的情况下服务业本身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劳动参与程度下降,这就大大提高了服务的劳动生产率。提高服务消费者的参与程度的方法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把与消费者的需求亩的不直接相关的活动由服务人员的劳动转化为消费者自己的活动,如超级市场、自助餐等;另一种是将相关的服务用机器代替而由消费者自己去使用机器。这些创新的本质都是将过程化服务产品化,并使服务更具有“自我服务”的性质。第二,提高了服务的“标准化”程度。标准化是个性化的反面,服务实现了标准化也就同时失去了个性化。服务业的制度安排往往就在服务的个性化与标准化之间进行权衡一个基本的趋势是肯定的,那就是服务业的标准化程度越来越高,服务业的资本密集度随之将越来越高,服务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越来越趋向于产业化。
- ↑ 刘伦武.经济网络型服务业的制度经济分析[J].《中国市场》.2006年3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