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比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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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比较法(The Comparative Unit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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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位比较法[1]
单位比较法是估算建筑物成本应用最广泛及最实用的方法,使用的单位一般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也有使用立方米建筑容积的。它通过调查,如查阅相关的建筑成本手册或典型实例成本资料,找到与委估建筑物类似的建筑物每平方米或每立方米的成本数据(它代表某种类型建筑物的平均成本),再依据它们与委估建筑物在时间和实体上的差异予以修正,得到委估建筑物的单位成本,再乘以委估建筑物的面积或体积,求得委估建筑物的重建成本。
根据每平方米成本来计算的称单位面积法,根据每立方米成本计算的称单位体积法。这种方法实质上与房地产估价的市场比较法非常类似,其结果的准确性取决于所搜集的实例建筑物与委估建筑物之间的相似程度以及估价人员对它们之间差异的修正技巧。因此,它虽然看似简单,实质上却要求估价人员掌握较为丰富的建筑工程知识和实践经验。
单位比较法的分类[2]
单位比较法分为单位面积法和单位体积法。
(1)单位面积法。又称平方法,是根据近期建成的类似建筑物的单位面积价格(造价),来估算建筑物价格的方法。首先计算建筑物每单位面积(平方米)的价格,再乘以建筑物总面积,得到该建筑物的重新构建价格。该法主要应用于建筑造价与面积密切相关的建筑物估价中,是计算建筑物重新建造价格最常用的方法。
(2)单位体积法。又称立方法,是根据近期建成的类似建筑物的单位体积价格(造价),来估算建筑物价格的方法。首先计算建筑物每单位体积(立方米)的价格,再乘以建筑物总体积,得到该建筑物的重新构建价格。该法主要应用于建筑造价与体积密切相关的建筑物估价中。
单位比较法的优点[2]
单位比较法的优点是简便迅速,缺点是较为粗略。其准确性的关键取决于建筑物单位面积(或体积)的价格是否能准确确定。物业估价实务中,往往根据建筑物不同的用途、建筑结构等指标,制作不同时期的基准重置价格,供求取某个建筑物的重置价格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