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比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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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比較法(The Comparative Unit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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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單位比較法[1]
單位比較法是估算建築物成本應用最廣泛及最實用的方法,使用的單位一般為平方米建築面積,也有使用立方米建築容積的。它通過調查,如查閱相關的建築成本手冊或典型實例成本資料,找到與委估建築物類似的建築物每平方米或每立方米的成本數據(它代表某種類型建築物的平均成本),再依據它們與委估建築物在時間和實體上的差異予以修正,得到委估建築物的單位成本,再乘以委估建築物的面積或體積,求得委估建築物的重建成本。
根據每平方米成本來計算的稱單位面積法,根據每立方米成本計算的稱單位體積法。這種方法實質上與房地產估價的市場比較法非常類似,其結果的準確性取決於所搜集的實例建築物與委估建築物之間的相似程度以及估價人員對它們之間差異的修正技巧。因此,它雖然看似簡單,實質上卻要求估價人員掌握較為豐富的建築工程知識和實踐經驗。
單位比較法的分類[2]
單位比較法分為單位面積法和單位體積法。
(1)單位面積法。又稱平方法,是根據近期建成的類似建築物的單位面積價格(造價),來估算建築物價格的方法。首先計算建築物每單位面積(平方米)的價格,再乘以建築物總面積,得到該建築物的重新構建價格。該法主要應用於建築造價與面積密切相關的建築物估價中,是計算建築物重新建造價格最常用的方法。
(2)單位體積法。又稱立方法,是根據近期建成的類似建築物的單位體積價格(造價),來估算建築物價格的方法。首先計算建築物每單位體積(立方米)的價格,再乘以建築物總體積,得到該建築物的重新構建價格。該法主要應用於建築造價與體積密切相關的建築物估價中。
單位比較法的優點[2]
單位比較法的優點是簡便迅速,缺點是較為粗略。其準確性的關鍵取決於建築物單位面積(或體積)的價格是否能準確確定。物業估價實務中,往往根據建築物不同的用途、建築結構等指標,製作不同時期的基準重置價格,供求取某個建築物的重置價格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