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項法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 分部分項法(Unit-In-Place Method)
目錄 |
什麼是分部分項法[1]
分部分項法又稱面積比較法(The unit in place method),是將委估建築物先分成各個分部分項工程,如基礎、地面、牆壁、樓板、門窗、屋面、裝修等,然後利用建築工程綜合預算定額查出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單位成本,分別乘以委估建築物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數量單位,再累加得到委估建築物的總成本。必須註意,雖然這種方法的中文名稱為“面積比較法”,但並非完全以面積單位來計算,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單位是根據各分部分項工程的特點來選用的,如基礎用立方米,牆壁、樓板用平方米,電氣工程用千瓦或千伏安等。
面積比較法將建築物分成各個分部分項工程就消除了相同結構、相同用途的建築物之間因規模、形狀不同而產生的成本差異,故其精度較高,是估價人員樂於採用的一種成本估算方法。尤其是在對工業廠房進行成本估算時,這種方法能較好地適應工業廠房尺寸、形狀個性強的特點,因而常成為首選的方法。
分部分項法的註意點[2]
在運用分部分項法估算建築物的重新購建價格時,應註意如下兩點:
1)應結合各構件或工程的特點使用計量單位,有的要用面積,有的要用體積,有的需要用長度。
2)不要漏項或重覆計算,以免造成估算不准。採用分部分項法估算建築物的重新購建價格就是將建築物的基礎工程、牆體工程、樓地面工程、屋面工程、給排水工程、採暖工程、電器工程等分項工程的成本之和,再加上稅費、利息和管理費後所得的價格總和。
分部分項法的示例[3]
採用該法示例見表:
項目 | 數量/m2 | 單價/(元/m2) | 總價/元 |
基礎工程 | 150 | 200 | 30000 |
牆體工程 | 160 | 400 | 64000 |
樓地面工程 | 150 | 200 | 30000 |
屋面工程 | 150 | 300 | 45000 |
給排水工程 | 25000 | ||
供暖工程 | 15000 | ||
電氣工程 | 20000 | ||
合計 | 229000 | ||
運營管理費 | 20% | 45800 | |
重新構建價格 | 274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