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市场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产权交易市场是指供产权交易双方进行产权交易的场所。
狭义的产权交易市场是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企业作为独立的产权主体从是以产权有偿转让为内容的交易场所。包括现在的产权交易所(中心)、资产调剂市场、承包市场或租赁市场等。这种定义的产权交易市场包括有形场所、市场运行规则、市场服务等内容。
广义的产权交易市场是指交换产权的场所、领域和交换关系的总和。它也是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围绕产权这一特殊商品的交易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的经济关系。
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是顺应国有企业改革深化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从国有企业改革历程看,改革经历的主要阶段为放权让利,拔改贷、利改税、租赁承包、鼓励兼并、产权改革几个阶段,产权交易市场与之相适应得到相应盟芽发育。
1、1980-1984年,产权观念及产权流动盟芽期。
放权让利、拔改贷、利改税 改革未触动企业产权,但这一时期的企业开始考虑自身利益,经营责任地位强化,是产权观念盟芽阶段。租赁承包的出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产权的整体性开始分解进入产权流动盟芽期。
2、1984-1986年,公有产权内部融通期。
由于企业普遍推行承包制,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之间开始进行横向经济联合,并开始出现企业兼并现象,企业产权的核心内容—所有权开始流动,这时产权交易进入起步阶段。1984年宝定市将4家亏损企业并入大优势企业,开创了我国企业兼并的先河。另北京北人集团也开始了兼并活动。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使横向联合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3、1987-1989年,企业兼并及公有产权内部融通转让活跃期。
1987年底国家体改委和原国家经委下发了《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建议意见》,以此为标志,企业兼并作为组建军企业集团形式代替了横向联合。1987年10 月党的十三大指出:“一些小型全民企业的产权,可以有偿转让给集体和个人。”1989年2月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出售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规定》,对国有小型企业的产权出售原则和程序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办法,并指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组建拍卖市场或产权交易市场。1989年8月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对国有企业以兼并方式进行产权转让作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并强调:“全民所有制企业被兼并,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批准。”
这一时期企业兼并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1988年达到高潮,据有关对25个省、市、自治区和13 个计划单列市的统计,到1988年末,共有6226户企业兼并6966户企业,共转移存量资产82.25亿元,1989共有2315户企业兼并2559户企业,并转移存量资产20亿元。
4、1990-1992年,股份制试点及政府推动产权交易阶段。
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冲破了企业产权仅在国有或公有制内部流动的局限,开始与其他经济之间流动交易。1990年月11月上海开办证券交易所,1991年7月深圳市证券交易所成立。1992年5月国家体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有关股份制试点政策,主要包括《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等。
5、1992-1996年,企业产权交易有形市场发育期。
1993年深圳市建立了面向全国的区域性产权交易所,为深圳及全国产权交易提供了场所。产权交易所成立至1996年实现产权交易310宗,交易金额14.6亿元。1994年上海产权交易所成立,会员从原来10-20家发展到1998年的80多家,业务从开始只开展集体企业产权交易发展到现在包括大公司、大企业、大集团的国有产权交易的交易市场。随着全国产权交易中心的建立,为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创造了条件。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企业兼并和产权交易又一高潮来临。据1993年10月统计,近一年左右时间里,兼并或出售的企业达2900户,转移资产存量60多亿元,据对21个省、市、自治区的不完全统计,到1993 年底,总计有近2 万家企业被兼并,1996年全国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登记工作会议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反映,1994年发生国有产权变动的企业有3万多户,变动涉及的资产总额达1600多亿元。
6、1997年以来,产权交易进入活跃期。
十五大提出公有经济实现形式多元化,各级政府加快国有资产战略重组力度,抓大放小,鼓励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化、股份合作制改造,鼓励公有产权与其他经济成份渗透融合,使产权交易、融通空前活跃期。这一时期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开始发育,如投资银行性质的深圳市中科融投资公司等机构诞生,同时1997年起全国超大型企业之间出现了强强联合的强劲兼并势头。1997年11月10日齐鲁石化公司兼并淄博化纤总厂和石油化工厂,此项兼并涉及债务总额30多亿元,盘活资产存量20多亿元,成为建国以来最大一起兼并行为。1997年8月地处江苏南京地区分属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中国纺织总会和江苏省的金陵石化公司、杨子石化公司、仪征化纤集团、南化集团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强强联合,着手组建石化产业集团。1998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和化纤集团兼并成为98年十大财经新闻之一。
当前我国产权转让和交易中主要存在体制政策约束,市场、信息及中介发育不全,人才缺乏和产权交易不规范等问题。
1、体制政策约束
1)行政管理体制障碍。国有经济多层行政委托代理关系,使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模糊,一方面由于税收、人事等地方利益原因可能造成产权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流动的障碍;另一方面有可能造成产权重组交易的行政过大干预,导致拉郎配现象;再就是由于产权代理者的责任不到位或产权交易中以权谋私行为,可能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2)金融制度约束。现行金融体制对企业并购和重组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在市场经济国家,企业购并有许多融资资渠道,包括金融机构贷款、发行企业债券,杠杆收购等,其中,金融机构贷款是企业兼并的一个重要来源。在我国目前兼并企业还无法通过直接借贷去兼并其他企业。
3)配套工程约束。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程建设刚刚起步还不能满足资产重组的需要;财务会计制度上,目前兼并后许多企业还没有做财务合并报表,由此造成重复征税问题,不利于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
2、市场、信息、人才约束
1)产权交易市场发育不完全。
A、股票市场上国家股、法人股不能上市面上交易,严重制约国有资产流动盘活。
C、由于受到行政区划干预,产权交易所交易量增长受阻,企业产权进场进行公开、公正、规范交易缺乏法规强制性;四是对违规交易行为处罚不力,助长违规交易蔓延。
2)组织协调不力和信息流通不畅通、中介机构发育滞后。
A、国家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统筹中央与地方关系、部门之间利益矛盾的机构来推进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工作,企业重组没有一个战略性统筹规划,缺乏宏观指导。
B、各地区、各企业产权交流供求信息闭塞,目前的交易主要是企业领导人或其主管部门领导凭自己关系或直接掌握的有限对象进行交易选择,难免信息不足,选择范围过窄,既不利于资产的最优化组合和产权公平交易竞争,更限制了许多企业产权转让交易机会。
C、产权交易中介机构发育滞后,缺乏信息服务企业兼并策划,咨询和合并财务报表等服务的组织及项目服务。
3)人才短缺,主要是资本运营和产权运作人才缺乏。
由于许多经理人才和国有资产管理领导人对资本运营业务知知不多,不了解如何通过资本运作,改善产业结构、资产结构,盘活闲置资产,不知如何策划上市,甚至到境外筹集资金,搞活国有经济,因而制约产权重组进程。有的管理人员只是赶时髦,盲目重组、盲目改制,不了解重组作为手段必须具备的应用条件,不懂得重组与搞活企业的关系,不了解资产重组与管理重组的关系,不充分估计重组可能带来诸如观念整合、机构整合、人员整合的困难性,重组成本及有关负面影响,草率行事。
3、法规环境约束
1)产权交易法规体系不完善。
A、有些法规制定时间较早,经近10年的变化,产权交易形式和内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法规许多方面明显与现在情况不相适应,应予以补充、修改、完善。
B、产权法规多数是地方性规章,且各地做法不一,规范程度不同,没有全国性大法---产权交易法,缺乏全国统一性。
C、有关产权转让和交易的规章没有与国家的宏观产业政策、所有制结构调整政策相结合,没有与社会稳定目标相衔接,对哪些情况允许,哪些情况禁止产权交易均未有规定,使企业产权转让交易和企业兼并行为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2)法规内容的空缺,可操作性不够强,导致一些操作无法可依,出现随意行为。
A、在资产评估确认的规范和监管方面缺乏科学性、严密性,容易造成国有资产低评或交易流失。
B、产权界定程序及标准不够细致、明确,不能适应现实改革需要。
C、当前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出现的大量国有资产减价出售或减价卖给内部员工的行为或无偿划转给集体工会持股等是应该鼓励还是应该取缔也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D、产权交易资格问题,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会是否具有企业持股资格也找不到法律依据。
E、产权转让审批主体未作明确规定,谁是国有产权的真正代表者,是市级政府还是区级政府,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还是资产运营机构或是国有企业,都不太清晰。国有企业“自己卖自己”和地方政府为甩包袱随意决定出售国有产权的现象屡屡发生,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F、在产权交易中市场公开交易及其程序缺乏法律严肃性,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协议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如何合理确定,如何防止私下交易等谋私行为,都未有完备的法规规定。
G、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审批及管理就如何办理也缺少法律规定。
3)产权管理混乱,违法违规操作现象严重,监督查处乏力。
A、在企业改制的清产核资阶段,不能做到全面彻底和准确无误。比如:在固定资产、存货等清查中,没有把实物重点和核查帐务结合起来,往往只清查帐面上有的实物,不清查帐面上没有的实物,对帐物不清的资产不进行追忆查找,有的甚至故意留死角、打埋伏,侵害国家权益等等。
B、资产评估随意性大、约束性差,评估结果误差大,有的对外转让评估结果比评估值相差几倍,甚至至几十倍!
C、评估机构的部门垄断、行政干预,防碍评估公正性、客观性,也容易造成评估结果偏差。
D、对随意把国有产权界定为集体资产甚至个人资产,或以推进改革为名,无偿把国有资产划入工会或企业员工所有;把优质资产廉价出让给关系户,外商或少数企业经理人员;产权转让中私下交易,从中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企业产权转让打白条现象十分突出。
E、目前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交易操作主要都有是由企业领导人做方案,企业主管部门认可或审批,缺乏严格程序和监管制度进行约束,各种违章操作现象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
1、信息积聚功能
所谓信息积聚功能是指产权交易市场能提供所有产权交易的信息,沟通买卖双方。市场可以公开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使交易者通过市场建立固定的联络渠道,使具有交易意愿的买卖双方或潜在的买卖双方通过恰当的形式相遇。
2、价格发掘功能
所谓价格发掘功能是指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形成价格规范。通过市场的建立而进行有组织的交易,发现相关价格的成本大大降低。同时,交易市场也减少了“议价成本”。市场为交易的达成建立了程序和惯例,使当事人更容易发现什么样的买卖可以成交。一旦交易信息公开后,可以约束交易双方的议价幅度并使价格趋于平均水平。所以,产权交易市场能为潜在的交易者对交易价格做出合理的预期,以减少交易费用、促进交易双方顺利达到双方满意的交易价格。
3、制度规范功能
所谓制度规范功能是指产权交易市场对产权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行为提供规范。包括产权交易信息的形成与传递,创立公开交易行为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形成价格规范,公平竞争等等。
4、中介服务功能
所谓中介服务功能是指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实行进场交易委托代理制,简化了产权交易手续,缩短了产权交易过程,提高了产权交易效率。同时,培育了中介服务机构,提高了经纪人员的业务素质。
1、产权交易市场的覆盖面广阔,交易内容和交易活动丰富
从产权交易市场的范围来看,一般生产要素的交易往往集中在某一有形市场内完成,而产权交易市场中的交易活动则要突破有形市场的狭隘范围,如对企业产权载体的考察、评价,以及对交易进行决策等等都是在场外进行的。通过对产权交易的考察会发现,交易行为是在比有形场所更广阔的范围内完成的。因此,产权交易市场所涵盖的范围比产权交易机构要广阔得多,而且,产权交易的内容和交易活动也复杂多样。在产权交易市场上,可以进行多种形式的产权交易,如承包、租赁、参股、拍卖、兼并、收购、分股买卖等。产权交易的偿付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如现金支付、分期付款、资产抵押、证券抵押、承担债务等等。另外,产权交易的交易活动包括卖方的促销活动,卖方的调查和分析,经济上的中介活动,以及产权转让要素价格的确定等活动,比一般的实体性商品交易活动要复杂得多。
2、产权交易市场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
企业产权不是普通的生活消费品或生产性投入品,它是特殊的生产要素组合。通过产权交易活动虽然可以改变原来的生产结构和组织结构,但交易的实物生产用途却是由其技术性质所决定的。因此,产权交易市场接纳的对象不是普通的商品消费者,而是投资者和企业家。由于行业和部门的不同,各种企业的技术、产品等差别比较大。因而使用这不仅必须了解其性能,而且还应具有经营管理能力。购买者和经纪人都必须具有这些知识,才能高效率地使用这一商品。
3、产权交易市场具有较强的制度性
产权交易时改革过程中一项新的改革措施,不仅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企业、职工的利益,而且和国家宏观调控、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等重要比例关系有关。产权交易涉及面广,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如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工商、税务、法律、劳动部门及投资单位在产权交易问题上进行密切合作。因此产权交易市场具有较强的制度性,产权交易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政策和制度。
企业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应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进入产权交易市场
凡具备产权交易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进入产权市场,参与产权交易活动。若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产权交易事宜,可填写《产权买入(卖出)委托书》、《买方(卖方)登记表》。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应提交证明交易主体资格的相关文件,证明交易客体的法律文件,以及证明受让方具有一定资信程度的文件。
2、发布交易信息
产权交易市场对经审核符合交易标准的交易双方进行登记,通过多种方式传达交易信息,创造公开、透明、平等的竞争条件,产权交易市场一般采用挂牌公告、广告信息、交易会、电脑互联网等多种方式传递产权交易信息。
3、确定产权交易价格
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确定成交价格是企业并购得以实施的关键环节,也是规范产权交易的重要途径。产权交易市场上,一般采用招标、投标形式,经过考评或洽谈,由招标方开价,宣布中标者,形成成交价。
4、其他程序
成交价形成后的程序包括签订并购协议书、审批和公证,办理变更手续,产权交接,发布并购公告等。
企业并购的法律规范:
我国有关企业并购的法律规范有:《关于企业并购的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的规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等。
产权市场的深入发展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必将使产权市场出现多样化的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市场中产权出让主体将呈现多样化
随着产权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产权市场中将云集各种不同的产权出让主体。从国别看,不仅有中国的产权出让主体,还会有国外的产权出让主体,还有跨国的产权出让主体;从地区看,不仅有中国大陆的产权出让主体,还会有港澳台的产权出让主体,而且大陆本身的沿海、内地、南方、北方的产权出让主体都会参与其间。从财产关系来看。不仅有国有企业产权出让主体,还会有城市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及三资企业等产权出让主体,等等。
2、产权市场中产权收购主体将呈现多样化
随着产权市场的发展。产权收购主体中将不仅有国内收购主体。而且还会出现国外收购主体;不仅有企业,而且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也会异军突起。在产权收购主体的行列中将兼容社会上不同类型的社会公众,这些都将大大增强产权市场发展的深度和广度。
3、产权市场中产权品种将呈现多样化
随着规范化产权市场的建立及产权交易的大规模展开,产权市场中各不同经济主体之间必然展开日益激烈的竞争。就产权出让方来看,为使自己的产权商品能以更快的速度和更好的价格出售,必然会推出各种各样的产权品种以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偏好,这必然造成产权市场中产权品种的多样化。就产权收购方来看,随着产权交易的大规模展开,各类不同的收购主体将被吸引到产权市场中来,其收购行为、收购方式及希望收购的对象也会有差别,这也会促进产极市场中种类的多样化。
4、产权交易的类型也将呈现出多样化趋势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及金融市场和产权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可以预计,产权交易除了普通的现货交易外,必将会出现期货交易、期权交易和信用交易等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交易类型,从而使产权交易的类型呈现出多样化。
产权交易市场现代化是产权交易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交易方式的现代化
随着产权市场的发展,其交易方式将日益采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通用方式,如证券化交易方式。可以预计,这一崭新的产权交易有可能成为产权交易的重要方式之一。另外值得一提的是,80年代中后期,在美国的产权交易中出现了一种新的交易方式,被称作“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简称LBO方式),其作法就是一个公司通过借债来获得另一公司的产权,又从后者的现金流量中偿还负债。这样一种产权交易方式对降低风险,减少资金占用等都着重要作用。可以预计,诸如此类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交易方式都将在产权交易中占据重要位置,从而推动产权市场中交易方式的现代化。
2、配置设施的现代化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必将推动产权市场中配套设施的日趋现代化。产权市场通讯、服务系统的计算机化,会加快市场行情的传递速度,提高产权交易的灵活性和买卖成交后事务处理的效率,从而必将大大增加产权市场的交易规模。
3、产权交易市场环境现代化
表现在政府行为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特性,产权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更加符合现代要求等。
从产权交易发展的长远趋势来看,产权交易市场将逐步走向规范化,表现在:
1、产权交易进一步法制化
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需要在法律上加以保证,包括承认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各经济主体的产权界定等等都需要在法律上得到认可,明确、肯定哪些利益、行为是合法的,哪些利益、行为是非法的,而且在执法方面要依据法律来保证市场经济的运行。在西方发达国家,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已经相当完备。如英国,1965年就制定了强化兼并管理的反垄断与兼并条例。美国也通过了反托拉斯法和司法部制定的兼并准则。欧共体也颁布了有关兼并控制的条例,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产权交易立法是一个借鉴。在中国,产权交易尚属市场经济的新事物,参与产权交易的各主体利益以及产权交易市场的运作规范还缺乏完备的法律,因此,制定一部规范化的、权威性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产权交易法》势在必行。可以设想,用立法形式来引导和控制产权交易,产权交易市场就必将走向法制化。
2、产权交易的制度化
上面讲的产权交易市场的法制化可以维护交易行为以及交易主体利益的合法性。但产权交易市场的具体运作则需要一套完整、严格的制度来保证。这套制度表现为产权交易市场中实行的以自愿登记、资产评估、公开竞价、公证等为内容的严格程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产权交易方式、交易内容、交易程序、交易中介等方面将逐步形成一套适合规范化要求的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来操作,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产权交易市场制度创新也将不断出现。
3、产权交易市场的网络化
随着产权交易的推进,产权市场的需求量和供给量增多,信息传递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将逐步形成一个多层次、立体型的市场网络协作系统,即以全国性产权交易中心为核心,以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为骨干的全国产权交易市场网络体系。在这一网络化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中,将实行电脑联网操作,为企业和产权投资者提供各种交易信息,把社会上分散的投资和需求聚合在一个大系统里,这就可以为跨地区、跨行业的产权交易活动提供有利的条件。
产权交易的国际化,这是由以下两点原因决定的:
1、参与国际竞争,吸收先进技术与管理
自进入90年代以来,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不遗余力去保住自己已有的市场份额并拓展新市场。中国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也已深入参与到激烈的国际竞争之中,并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
但是,从世界各国成功的经验来看,要想打入国际市场,光靠传统的贸易手段是不够的。通过产权交易的国际化,一方面吸引国外投资者收购中国企业,可以实现以资本输出带动产品输出,从而加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另外,我国实行对外开放,重要的目的之一即是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以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加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然而,在现实中,外商为避免树立日后的技术竞争对手,一般不愿向技术引进国提供培植技术创造和开发能力及技术转化和实现能力的便利和机会,为克服这一状况,一个重要的措施即是开展国际性产权交易,使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到境外去收购别国企业,这样,可使我国企业既壮大了自身的实力,参与到国际竞争之中,又把对方的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方法一同收为我有。因此,产权交易是我们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的重要途径之一。
2、打破国际垄断、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
在当代的国际经济活动中,可以看到两种趋势,一则自由贸易在不断发展;二则国际垄断趋势也在日益加深。这里讲的国际垄断,主要包括以下三点情况:
1)规模经济型国际垄断。在当今国际经济活动中,一个公司规模越大,往往能够获得大规模生产的经济效益,这就促使跨国公司不断扩充自己的规模,在某些特定行业中甚至可能形成少数几个巨型跨国公司。
2)进入壁垒型垄断。对难以替代的关键性生产要素(如知识、专利技术、特定的自然资源)的垄断占有,会构成进入市场的障碍,拒新企业于市场大门之外;政府出于国家战略利益考虑而有意识地利用关税、配额等进行人为干预,也会造成进入壁垒型国际垄断。
3)综合性国际垄断。目前,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区域一体化战略盛行,在区域内是自由贸易,而对区外他国则构成综合性的垄断势力。
产权交易国际化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交易对象的国际化
目前国际竞争与国际垄断并存,为打破垄断,增加竞争实力,一则我国企业将日益走到国际经济大舞台中,收购国外企业;二则国外财团也会日益加入到中国的经济运行之中,参与中国国内企业的产权转让。这二者同时构成了交易对象的国际化。
2、交易信息的国际化
随着产权交易的现代化和规范化的发展,国内产权交易市场必然会同世界各大信息机构及产权交易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迅速搜集和发布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产权交易的供求状况等经济信息,从而使交易信息国际化。
3、交易规则的国际化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化,产权交易的跨越国界,有关产权交易的规则也必将与国际惯例接轨,按国际惯例制定和运作,从而使交易规则日益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