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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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中国第一家出版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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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成立于1999年2月24日,是以出版为主体的图书、报刊大型传媒集团,是经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成立的中国第一家出版集团,总部设在上海,由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教育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汉语大词典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上海图书公司、上海《理财周刊》社和《上海商报》社等众多单位组建而成。是国内拥有出版社最多的出版集团,并有自己的发行中心。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既是中国首家出版改革的试点单位,也是出版业第一个整体转企改制的股份制公司。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发行中心是由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教育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汉语大词典出版社和上海书店出版社等五社发行部重组而成,旨在形成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市场细化及优势互补,努力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意识的图书发行工作新局面。
集团现拥有全资或控股成员单位41家,其中有26家图书编辑出版机构(含3家编纂处),1家物流企业,1家网络出版单位, 4家传媒公司,2家拍卖公司,1家印刷技术公司,1家动漫制作企业和1家数字出版企业。2011年,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生产经营保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预计书报刊音像电子产品造货总码洋44亿元;图书发货总码洋3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3亿元,利润3.1亿元。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成立于1999年2月24日,是经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家出版集团。
2003年,集团被列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2003年9月,原属市新闻出版局的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等7家出版社加入世纪出版集团。
2005年11月26日,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在完成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后,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与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上海精文投资公司、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联合出版集团五家国有投资主体,共同发起设立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出版业第一个整体转企改制的股份制公司,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以大部分经营性资产注入股份公司,拥有公司70%的股份,其余五家股东分别以14%、6%、3%、6%和1%的股份比例以现金方式入股,公司的总股本为10亿元,其中有5亿元的现金。
2011年6月3日,上海文艺出版集团整体划入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文艺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等并列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下属独立企业。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成立以来,在坚持党对宣传文化事业领导的前提下,借鉴国际传媒集团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深化改革,以整体转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形态,探索党的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出版企业领导体制,全面建立适应出版企业运作规律和市场竞争需要的内部管理机制,并注意妥善解决体制中的政策衔接问题,努力创建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现代传媒集团。
一、集团转制过程
2003年6月,上海世纪出版集团被列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03年9月,上海市委决定,调整加强世纪出版集团,原属市新闻出版局的7家出版社加入集团行列,集团划归市委宣传部直接领导。
2005年1月25日,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与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上海精文投资公司、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出版联合集团,联合召开了“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会议”,正式签署发起人协议。上海世纪出版集团转企改制完成初步任务。
二、转制后企业的组织形态
在集团获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和授权经营后,将集团内除上海人民出版社、辞海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等事业单位以外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大约占集团资产的95%)剥离出来,与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精文投资公司、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出版联合集团等投资主体共同发起成立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作为出资人之一持有70%的股份。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机构。保留上海人民出版社、辞海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三个事业单位,增设新的事业单位英汉大词典编纂处,为这些单位确定相应的事业编制,作为世纪出版集团直属事业单位;其余单位分别根据出资情况,改组为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企业、控股子公司。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对所属企业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所属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三、探索加强党对出版企业控制力的途径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的高度出发,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党对出版工作的领导,增强发展活力、实力和竞争力,更好地肩负起出版集团文化建设的责任。为在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保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对出版企业的控制力,他们在体制设计中作出了必要的制度安排。
一是明确资产关系,保证资产控制权。上海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对世纪出版集团国有资产实施授权经营,行使出资人权利;世纪出版集团对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绝对控股。
二是保证转制后党对出版企业运行和发展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具体制度内容有:
在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确定“金股”原则,规定有一股为“金股”,在股东大会上可对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最为重大的事项行使一票否决权。
股份公司董事会设置当然董事,经市委宣传部批准后由世纪出版集团派出,不论今后企业股权比例如何变化,拥有集团董事会过半数的席位。董事长在当然董事中提名产生。
世纪出版集团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全体成员(包括当然董事和非董事会成员)为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当然委员,并占2/3以上席位。
股份公司董事会专设编辑政策委员会,承担日常性的全集团重要编辑政策的制定和重大出版项目的决策。董事会当然董事为董事会专设的编辑政策委员会的当然委员,且保证当然董事占委员会人数的一半以上,在委员会议事程序中规定对涉及出版导向的议题,当然委员可以一票否决。
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对出版企业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权。转制后,集团层面的领导干部仍由市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当然董事、监事会主席和若干专职监事经市委宣传部审定后,通过世纪出版集团委派;股份公司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提名,报市委宣传部预审同意后由股份公司董事会聘任;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领导人员人选须经集团(和股份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后任命,其中出版单位的领导人员报市委宣传部备案。
股份公司董事长、当然董事任期目标和考核指标中不仅包含国有资产经营的任务和指标,还应包含出版政治导向、社会效益方面的任务和指标。在总裁、副总裁的聘任合同中除列入公司法规定的经营管理职权和董事会规定的任期目标等内容外,可增加专门条款,要求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承担及时有效贯彻党和政府主管部门通过董事会传达的重大指导性工作意见;在考核指标中,应列入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的内容。与此相应,对股份公司所属出版单位领导人员的合同和考核中也包含上述内容。
四是通过党组织的工作,保证出版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干部培养选拔等工作,从而为加强党的领导提供组织保障。集团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党组织及其工作机构。改制后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党委成员可以依法进入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领导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党的工作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合署办公。
集团以图书、报刊、电子音像等出版物的出版和销售为主业,业务涵盖图书、报刊、电子音像读物、网络出版,并涉足图书发行、零售、物流、拍卖等相关领域,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古籍整理、汉语和双语工具书以及大众读物、专业图书等诸多细分图书市场上具有强大的实力,是目前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文化生产和内容提供企业之一。
集团图书出版品种位居全国第一,年出书量达一万多种。拥有73种期刊,8种报纸,品种与市场份额均位居全国第一,并在多个主要细分市场占有率上位居前列。集团着力打造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工具书、古籍出版、大众出版、专业出版等六条图书出版产品线和时尚、财经、教育三条期刊产品线,按照产品线重新组织出版资源,瞄准各个细分市场领先目标通过产品线建设打造优秀出版品牌。与此同时,集团所属出版社出版了大批读者喜闻乐见、双效益俱佳的图书,其中包括上百种发行量在数十万到两百万册的畅销图书,在畅销书排行榜上保持较高的上榜率。集团业已成为国家骨干出版项目的主要担当者,在全国出版企业中确立了承担重大项目和获得国家奖项的领先地位,集团137项图书项目、1项电子出版物入选国家“十二五”重点图书规划,名列全国第一,入选总数超过名列第二名的中国出版集团一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