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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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保險商試驗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UL)目錄 |
UL是英文保險商試驗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簡寫。UL安全試驗所是美國最有權威的,也是界上從事安全試驗和鑒定的較大的民間機構。它是一個獨立的、非營利的、為公共安全做試驗的專業機構。它採用科學的測試方法來研究確定各種材料、裝置、產品、設備、建築等對生命、財產有無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確定、編寫、發行相應的標準和有助於減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財產受到損失的資料,同時開展實情調研業務。總之,它主要從事產品的安全認證和經營安全證明業務,其最終目的是為市場得到具有相當安全水準的商品,為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得到保證作出貢獻。就產品安全認證作為消除國際貿易技術壁壘的有效手段而言,UL為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也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UL始建於1894年,初始階段UL主在靠防火保險部門提供資金維持動作,直到1916年,UL才完全自立。經過近百年的發展,UL已成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認證機構,其自身具有一整套嚴密的組織管理體制、標準開發和產品認證程式。UL由一個有安全專家、政府官員、消費者、教育界、公用事業、保險業及標準部門的代表組成的理事會管理,日常工作由總裁、副總裁處理。目前,UL在美國本土有五個實驗室,總部設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鎮,同時在臺灣和香港分別設立了相應的實驗室。
"AL" LISTING(多重列名或認可)
AGENT(代理)
APPEALS PROCEDURE(申訴程式)
APPENDIX(附頁)
APPLICANT(申請人)
AUTHORIZATION PAGE(授權頁)
CATEGORY CONTROL NUMBER(類別控制號)
COMPONENT(零部件)
CONDITION OF ACCEPTABILITY(適用的條件)
CONTROL NUMBER(控制號)
FACTORY IDENTIFICATION(工廠標識)
FACTORY INSPECTION(工廠檢驗)
"AL" LISTING, CLASSIFICATION OR RECOGNITION(多重列名或認可)
由申請人提出申請並授權,以不同與申請人(列名人)的另一方的名義建立的列名或認可服務
AGENT(代理)
受申請人的委托,以申請人的名義從事與UL之間的活動的個人或企業
APPEALS PROCEDURE(申訴程式)
如果客戶對工程測試或跟蹤檢驗的結果有不同意見的話,可以與相關的工程師或現場代表討論而不必擔心危及以後的結論。如果在這一層次中不能得到滿意的答覆,客戶可以向更高一層提出申訴,直至總裁。
APPENDIX(附頁)
細則的一部分,其中包括工廠和現場代表的責任以及對相關測試的要求。也可能會描述送往UL的樣品所做的測試。
APPLICANT(申請人)
向UL申請對其部件,產品或系統進行測試的企業或個人。在法律上,這一方將負責測試和跟蹤服務的費用,並對和測試的結果有關的所有信息擁有權利。亦見代理。
AUTHORIZATION PAGE(授權頁)
存檔在跟蹤服務工廠檢驗細則最前面的一頁,以授權相應的跟蹤檢驗服務(L類或R類)和允許的認證標誌
CATEGORY CONTROL NUMBER(CCN)(類別控制號)
UL列名、認可、分類服務中不同的產品類別的字元表示形式。如AVLV2表示電子線;QOWZ表示便攜燈具。一般的,XXXX為列名產品,XXXX2為認可產品,XXXX7表示符合加拿大標準的列名產品,XXXX8表示符合加拿大標準的認可產品。
COMPONENT(零部件)
產品的某一部分,除了作為完整產品的一部分參與整個產品的測試外,還需要單獨地測試其性能和/或結構。零部件可以是列名,認可或非列名部件。
CONDITION OF ACCEPTABILITY(適用的條件)
這些項目列在認可或非列名零部件的報告中,但不作為現場代表的檢驗依據。這些項目基於測試的結果,標明瞭該零部件用與完整產品時的限制和條件。例如,在某種開關的報告中,可能會在"適用的條件"中指明該產品只適用於1A以下的電流或125C以下的溫度。
CONTROL NUMBER(控制號)
UL認可標記的四個可能的組成部分之一,由UL指定。根據不同的產品類別和不同的跟蹤服務種類,控制號可能會定期更改。
FACTORY IDENTIFICATION(工廠標識)
由在不同工廠生產同一產品的生產商採用的某一識別標記用來區分某一產品是在哪個工廠生產的。
FACTORY INSPECTION(工廠檢驗)
UL的產品認證、試驗服務的種類主要可分為列名、認可和分級。
1、列名(LISTED):一般來講,列名僅適用於完整的產品以及有資格人員在現場進行替換或安裝的各種器件和裝置,屬於UL列名服務的各種產品包括:家用電器,醫療設備、電腦、商業設備以及在建築物中作用的各類電器產品,如配電系統、保險絲、電線、開關和其它電氣構件等。經UL列名的產品,通常可以在每個產品上標上UL的列名標誌。列名標誌的用法。
2、認可(Recognized):認可服務是UL服務中的一個項目,其鑒定的產品只能在UL列名、分級或其它認可產品上作為元器件、原材料使用。認可產品在結構上並不完整,或者在用途上有一定的限制以保證達到預期的安全性能。在大多數情況下,認可產品的跟蹤服務都屬於R類。屬於L類的認可產品有電子線(AVLV2),加工線材(ZKLU2),線束(ZPFW2),鋁線(DVVR2),和金屬撓性管(DXUZ2)。認可產品要求帶有認可標記。
3、分級(Classification):分級服務僅對產品的特定危害進行評價,或對執行UL標準以外的其它標準(包括國際上認可的標準,如IEC和ISO標準等)的產品進行評價。一般來說大多數分級產品並非消費者使用的產品,而是工業或商業上使用的產品。UL標誌中的分級標誌表明瞭產品在經UL鑒定時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和規定範圍。例如對工業上用的溶劑這樣的化學藥品,只對其達到燃點溫度時可能發生的火災這一範圍進行評價。某些產品的分級服務和列名服務相同,但一般只是對產品的某一方面或若幹方面進行評價,如在美國,醫用X射線診斷儀這類設備要全國遵守美國法律和有關輻射發射及束流精度的規定,但因為UL只把X射線作為分級產品,所以只評價它的機械性能、電氣性能和其它的非輻射性能這些方面。
4、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當一個UL的申請人在取得上述的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後,其產品要以另一公司的名義生產以滿足銷售的需要,可以申請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在這種情況下,得到列名、認可或分級的製造商被允許使用產品名錄里的另一個公司的名字,但該產品除公司代號,產品代號或UL公司認為可以接受的其它特征外,必須與原來列名、認可或分級產產品一致。
5、"AL"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若UL申請人不想用自己公司的名義取得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他可以申請用另一個商號(通常是零售商或批發商)的名義申請列名、認可或分級,即叫"AL"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其與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的區別在於其申請人不是列名人。
6、體系認證服務:作為國際認可委員會的成員之一,UL廣泛涉足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ISO14000環境保護認證,QS9000汽車行業質量體系認證和AS9000飛機行業質量體系認證服務。到目前為止,在國內共有116家工廠取得UL的體系認證;其中21家為ISO9001認證,85家為ISO9002認證,1家為ISO14001認證,9家為QS9000認證。
7、UL的其它服務:如證明服務,檢驗服務,實情判斷服務,調研服務等。
產品申請UL標誌包括五個步驟:
1、申請人遞交有關公司及產品資料
書面申請:您應以書面方式要求UL公司對貴公司的產品進行檢測。
公司資料:用中英文提供以下單位詳細準確的名稱、地址、聯絡人、郵政編碼、電話及傳真。
(1)申請公司:提出產品檢測申請並負責全部工程服務費用的公司
(2)列名公司:在UL公司出版的各種產品目錄列出名稱的公司
(3)生產工廠:產品的製造者和生產者。
產品資料:產品的資料應以英文提供。首先確定您的產品是否屬於UL檢測的範圍,可向UL設在廣州和上海的辦事處咨詢。
(1)產品的名稱:提供產品的全稱。
(2)產品型號:詳列所有需要進行實驗的產品型號、品種或分類號等。
(3)產品預定的用途:例如:家庭、辦公室、工廠、煤礦、船舶等。
(4)零件表:詳列組成產品的零部件及型號(分類號)、額定值、製造廠家的名稱。對於絕緣材料,請提供原材料名稱,例如:GE Polycarbonate,Lexan Type 104。當零部件已獲得UL認證或認或,請證明該零部件的具體型號,並註明其UL檔案號碼。
(5)電性能:對於電子電器類產品。提供電原理圖(線路圖)、電性能表。
(6)結構圖:對於大多數產品,需提供產品的結構圖或爆炸圖、配料表等。
(7)產品的照片、使用說明、安全等項或安裝說明等。
2、人根據所提供的產品資料作出決定
當產品資料齊全時,UL的工程師根據資料作出下列決定:實驗所依據的UL標準、測試的工程費用、測試的時間、樣品數量等,以書面方式通知您,並將正式的申請表及跟蹤服務協議書寄給貴公司。申請表中註明瞭費用限額,是UL根據檢測項目而估算的最大工程費用,沒有貴公司的書面授權,該費用限額是不能被超過的。
3、申請公司匯款、寄回申請表及樣品
申請人在申請表及跟蹤服務協議書上簽名,並將表格寄返UL公司,同時,通過銀行匯款,在郵局或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樣品,請對送驗的樣品進行適當的說明(如名稱、型號)。申請表及樣品請分開寄送。對於每一個申請項目,UL會指定唯一的項目號碼(Project No.)在匯款、寄樣品及申請表時註明項目號碼、申請公司名稱,以便於UL查收。
4、產品檢測
收到貴公司簽署的申請表、匯款、實驗樣品後,UL將通知您該實驗計劃完成的時間。產品檢測一般在美國的UL實驗室進行,UL也可接受經過審核的參與第三方測試數據。實驗樣品將根據您的要求被寄還或銷毀。
如果產品檢測結果符合UL標準要求,UL公司會發出檢測合格報告和跟蹤服務細則(FollowUp Service Proccdure)檢測報告將詳述測試情況、樣品達到的指標、產品結構及適合該產品使用的安全標誌等。在跟蹤服務細則中包括了對產品的描述和對UL區域檢查員的指導說明。檢測報告的一份副本寄發給申請公司,跟蹤服務細則的一份副本寄發給每個生產工廠。
5、申請人獲得授權使用UL標誌
在中國的UL區域檢查員聯繫生產工廠進行首次工廠檢查(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 .IPI),檢查員檢查您們的產品及其零部件在生產線和倉庫存倉的情況,以確認產品結構和零件是否與跟蹤服務細則一致,如果細則中要求,區域檢查員還會進行目擊實驗,當檢查結果符合要求時,申請人獲得授權使用UL標誌。
繼IPI後,檢查員會不定期地到工廠檢查,檢查產品結構和進行目擊實驗,檢查的頻率由產品類型和生產量決定,大多數類型的產品每年至少檢查四次,檢查員的檢查是為了確保產品繼續與UL要求相一致,在您計劃改變產品結構或部件之前,請先通知UL,對於變化較小的改動,不需要重覆任何實驗,UL可以迅速修改跟蹤服務細則,使檢查員可以接受這種改動。當UL認為產品的改動影響到其安全性能時,需要申請公司重新遞交樣品進行必要的檢測。
跟蹤服務的費用不包括在測試費用中,UL會就跟蹤檢查服務另寄給您一張發票。
如果產品檢測結果不能達到UL標準要求,UL將通知申請人,說明存在的問題,申請人改進產品設計後,可以重新交驗產品,您應該告訴UL工程師,產品做了哪些改進,以便其決定以上是申請UL認證的步驟。
作為UL認證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為了保證UL的列名、認可產品繼續符合UL的標準和要求,UL制定了"跟蹤檢驗"系統。"跟蹤檢驗"就是由UL派出分佈在全世界各地的現場代表到當地的工廠生產現場對UL的產品進行跟蹤檢驗。其目的就是通過對工廠的生產過程、檢驗過程以及產品,對照UL的標準和跟蹤檢驗細則進行核查,保證製造廠商的生產過程、檢驗過程和產品始終符合UL的要求。
跟蹤檢驗的依據
為了保證UL的"跟蹤檢驗"系統的實施,UL與製造廠商之間已經簽署了一份"跟蹤檢驗協議",根據"跟蹤檢驗協議"的規定,現場代表將定期地、不預先通知地巡查工廠,工廠不得無故拒絕現場代表的檢查。
現場代表到工廠後主要根據"跟蹤檢驗細則"進行檢驗。"跟蹤檢驗細則"是由UL工程部,在對送檢的樣品進行測試後編製的,這一文件包括對該產品的全面描述,還包括照片]說明書等。它還規定製造工廠在生產期間經常要做到的各種試驗,其中某些試驗要求對產品100%的進行,如耐壓試驗。某些檢驗則可以抽樣進行,同時,還規定了現場代表在工廠現場檢查時必須抽查的試驗項目。現場代表根據這類試驗的詳細資料和規定來判斷檢驗結果是否合格。
跟蹤檢驗產品的分類
UL的跟蹤檢驗分為R類和L類。L類服務主要用於和生命安全有關的產品,如滅火器、煙霧探測器,防火門和一些產量相當大的產品,如電力設備,電線和斷路器。對於屬於L類的產品,生產廠必須直接向UL訂購標簽貼在產品上。R類服務主要用於電氣設備,如電扇、電視機、吹風機、烤箱和其它通常用相應的流水線來生產的產品。
UL檢驗員的檢驗基本上屬於機械性作業。依據不同的產品,檢驗員的檢驗依據有公告(Bulletin)、細則(Procedure)、FUII(如果有,包含在細則中)和UL標準(如果FUII中有要求)。
如果檢驗員訪問工廠時,工廠正在生產UL產品,或有庫存的UL產品,則檢驗員會用以下方式之一抽取樣品:
1、從生產線上抽取各個部件加上從倉庫中抽取的一個完整產品。
2、從倉庫中抽取各個部件加上生產線上的完整產品。
3、從倉庫抽取完整產品用於拆分。
抽樣的具體數量決定於細則、FUII(跟蹤檢驗指示)、SAP(標準附頁)或來自於UL實驗室的直接命令。檢驗員每次檢驗並不一定檢驗所有產品,但他們會儘量在一年或至少兩年內檢驗所有的產品類別或型號。
一般來說,UL對工廠生產體系的要求不是太高,只要求對儀器設備每年一次計量,保存好工廠自己的檢驗記錄,以及對不合格品有一定的控制手段即可。
檢驗時,現場代表(UL檢驗員)會把註意力主要集中在產品本身,他們將根據上述的檢驗依據逐條核對產品的結構,部件及裝配。對於涉及到產品安全的零部件,一般細則中會指明要求為UL認證產品,並且會註明生產廠家和型號;對於外殼、護罩等註塑件,一般情況下細則會指明其原材料和尺寸要求。現場代表會核對以上各項以及細則中所規定的UL標記。
另外,如果細則或FUII或標準中要求對產品進行現場測試,現場代表會要求工廠檢驗員做相應的各項測試,而現場代表則在旁作見證。如果細則中還要求送樣到UL作跟蹤測試,工廠應配合檢驗員製作相應樣品,經檢驗員寫好樣品標簽,提供地址並封樣後,由工廠寄往相應的UL實驗室。
如果工廠所生產的產品完全符合UL相應檢驗標準的要求,也無其它違反跟蹤服務協議的地方,檢驗員會出具跟蹤檢驗報告(Inspection Report);工廠代表在確認其內容準確無誤後應在報告上簽字;一次檢驗即告完成。如果檢驗過程中出現了與檢驗標準不符合的情況時,檢驗員會出具變更通知書(Variation Notice),並根據具體情況採取相應措施。
對於未授權產品使用UL標記,檢驗員會要求去除UL標記;對於產品不符合UL要求,檢驗員會在要求工廠去除UL標記或返工使之符合要求;如果工廠對上述處理意見不同意,則可以暫時保留UL標記,但必須停止出貨,檢驗員會把情況通知相應的實驗室,由UL作出答覆決定是否可以保留UL標記;如果只出現一些小的問題,並不影響到產品的安全性,檢驗員會作出臨時接受的決定,並報告給相應的實驗室;如果是一些明顯的標準錯誤,如打字錯誤或是單位錯誤,則並不影響工廠產品的合格性,但作為UL的文檔處理,檢驗員也會出具變更通知書。一般情況下,除非是UL公司的責任,檢驗員都會要求工廠對不符合的各項向相應的實驗室作出解釋,UL會根據你的解釋作出相應的答覆。
當然,檢驗員的判斷只是臨時性的,最後的決定權當然在UL各個實驗室。如果工廠對檢驗的作法有不同意的地方,完全可以向相應的實驗室反映,此時,檢驗員有義務提供相應的聯繫人和聯繫方法。在確認變更通知書所記錄的內容無誤後,工廠代表應在通知書上簽字。
UL對工廠實施跟蹤檢驗頻次有明確的規定。
R類服務
在正常情況下,對於大多數的R類工廠,檢驗員訪問頻次為每年四次,但並不排除一季度兩次的可能性,除非有特殊指令,總數不得超過四次。如果檢驗時出現產品不符合UL要求而需要返工時,UL檢驗員會額外增加一次檢驗以確認出貨時產品已經返工,且符合UL要求。
對於On-Call服務,則為至少每年一次。
QMFZ2,QMFZ3 - Plastics(塑料)每季度一次直到獲得所有UL實驗室所需要的跟蹤檢驗樣品。
WPYR2 - Special-Use Switches(特殊用途開關),見下表:
季度產量 UL季度最大檢驗次數
0-25,000 1
25,000-100,000 2
100,000-250,000 3
250,000-500,000 4
500,000-750,000 6
750,000-1,000,000 10
1,000,000-1,250,000 11
1,250,000-2,500,000 12
2,500,000- 20
還有不少產品,只有最少的檢驗次數,如標簽,印刷材料等產品,只要求每年一次,最多不超過每年兩次。
L類服務
對於L類工廠,檢驗頻次決定於UL標簽的使用數量(通常和產品的產量成正比)和產品的複雜程度。UL規定了需要一次檢驗的產品的數量,同時也規定每一季度最大的檢驗次數。
如臺燈每3200個檢驗一次,每季度上限為18次,也就是說,即使工廠在當季度生產了大於3200×18=57,600個產品,其檢驗次數仍為18次。對於你的產品,你可以向負責你工廠的UL現場代表或與我們聯繫,獲得一次檢驗所需的產品數量。
特殊檢驗服務(SPI)
如果你違反了與UL所簽署的《跟蹤檢驗協議》,你就有可能受到UL的嚴厲處罰,包括對你工廠實施特殊檢驗。
產品申請UL標誌包括五個步驟:
1、申請人遞交有關公司及產品資料
書面申請:您應以書面方式要求UL公司對貴公司的產品進行檢測。
公司資料:用中英文提供以下單位詳細準確的名稱、地址、聯絡人、郵政編碼、電話及傳真。
(1)申請公司:提出產品檢測申請並負責全部工程服務費用的公司
(2)列名公司:在UL公司出版的各種產品目錄列出名稱的公司
(3)生產工廠:產品的製造者和生產者。
產品資料:產品的資料應以英文提供。首先確定您的產品是否屬於UL檢測的範圍,可向UL設在廣州和上海的辦事處咨詢。
(1)產品的名稱:提供產品的全稱。
(2)產品型號:詳列所有需要進行實驗的產品型號、品種或分類號等。
(3)產品預定的用途:例如:家庭、辦公室、工廠、煤礦、船舶等。
(4)零件表:詳列組成產品的零部件及型號(分類號)、額定值、製造廠家的名稱。對於絕緣材料,請提供原材料名稱,例如:GE Polycarbonate,Lexan Type 104。當零部件已獲得UL認證或認或,請證明該零部件的具體型號,並註明其UL檔案號碼。
(5)電性能:對於電子電器類產品。提供電原理圖(線路圖)、電性能表。
(6)結構圖:對於大多數產品,需提供產品的結構圖或爆炸圖、配料表等。
(7)產品的照片、使用說明、安全等項或安裝說明等。
UL認證產品在首批出貨之前,都要經過UL授權的當地本省省級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CCIB)派人來工廠審查。每年還要跟蹤檢查。
L的跟蹤檢驗費用由兩大部分組成,其一是年度服務費,其二是跟蹤檢驗費用。在今年,其年度服務費為580美元,在每年的一月份,UL會將帳單寄到工廠,這對於R類和L類產品都相同;如果,跟蹤檢驗細則中要求送樣到美國進行測試,則UL還會向工廠收取測試費用;對於跟蹤檢驗費用,R類和L類產品有著很大的區別:
R類服務
R類服務,其跟蹤檢驗費與檢驗次數有直接的關係。如果檢驗員在訪問工廠時,工廠正在生產或庫存有UL產品,則每次檢驗費用為280美元;反之,則為93.5美元;如果因產品返工而導致增加檢驗次數,則該次檢驗也按93.5美元計算。檢驗費用與產品的複雜程度與檢驗員在工廠所需的時間無直接關係。如果屬於特殊檢驗,則一般情況下由檢驗在工廠所花的時間和當時檢驗的費率來決定,該費率在UL決定實施特殊檢驗時會通知工廠。帳單一般會在檢驗實施後的一個月內寄到。
L類服務
對於L類服務,UL是通過標簽來收取跟蹤檢驗費用的。在工廠向UL申請購買標簽時,標簽的價格包含了兩方面的費用:標簽的成本和服務費(即UL的跟蹤檢驗費用)。因此,UL現場代表在檢驗工廠時,UL不再向工廠收費,除非是大量的產品復驗或是UL對工廠實施了特殊檢驗。
不管是R類還是L類服務,UL都要求工廠在收到帳單後儘快寄出,否則,當這個時限超過3個月,UL會取清你的檔案。如果你對費用還有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和當地的檢驗中心聯繫或同UL會計部聯繫。
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