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票據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應收票據(Bills receivable)
目錄 |
應收票據是指企業持有的還沒有到期、尚未兌現的票據。應收票據是企業未來收取貨款的權利,這種權利和將來應收取的貨款金額以書面文件形式約定下來,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護,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是一種債權憑證。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商業匯票的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因而我國的商業匯票是一種流動資產。
在我國應收票據、應付票據通常是指“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兩種,是遠期票據,付款期一般在1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其他的銀行票據(支票、本票、匯票}等,都是作為貨幣資金來核算的,而不作為應收應付票據。
應收票據按照償付期的長短,可分為即期票據和遠期票據兩種。在我國,除商業匯票外,如支票、銀行本票、銀行匯票等票據都是即期票據。因此,應收票據主要是指應收的商業匯票。
商業票據可以按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
1、票據按能否立即兌付.分為即期票據和遠期票據。即期票據見票即付,遠期票據則須到指定的付款日期到期時才兌付。
2、票據按是否附息,分為附息票據和無息票據。附息票據到期時除需支付票據面額外,尚需按票面規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無息票據到期時只需支付票據面顫。
會計上作為應收票據處理的是指物業管理公司在採用商業匯票結算方式下,因銷售商品、產品等而收到的商業匯票,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它是交易雙方以商品購銷業務為基礎而使用的一種信用憑證。
1、到期日的確定
應收票據的到期日應按不同的約定方式來確定。如約定按日計算,則應以足日為準,在其計算時按算尾不算頭的方式確定。例如4月20日開出的60天商業匯票的到期日為6月19日。如約定按月計算,則足月為標準,在計算時按到期月份的對日確定,若到期月份無此對日,應按到期月份的最後日確定。例如8月31日開出的6個月商業匯票,到期日應為下年2月28日(若有29日為29日);若此匯票為 8個月時,到期日應為下年的4月30日。
2、到期價值的確定
應收票據的到期價值即商業匯票到期時的全部應支付款項,要根據票據是否帶息的不同來確定。若是不帶息票據,到期價值就是票麵價值即本金。若是帶息票據,到期價值為票據面值加上應計利息,計算公式為
票據到期價值=票據面值×(1+票面利率×票據期限)
上式中,利率一般以年利率表示;票據期限則用月或日表示,在實際業務中,為了計算方便,常把一年定為360天。如,一張面值為1 000元,期限為90天,票面利率為10%的商業匯票,到期價值為:
1000×(1+10%×90/360)=1025
應收票據的收回和背書轉讓
1、應收票據到期收回款項時,應按票面金額予以結轉;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承兌人違約拒付或無力支付票款的,應於收到銀行退回的商業承兌匯票、委托收款憑證、未付票款通知書或拒付款證明時,將其轉作應收賬款。
2、將持有的應收票據背書轉讓時,應按票面金額結轉。如為帶息票據,還應將尚未計提的利息沖減財務費用。
收到承兌匯票後,拿什麼作為“應收票據”的附件?承兌匯票有多少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