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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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沖法(Back fl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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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沖法(Back flush)是ERP系統根據產成品收料數量確認原材料沖減數量的一種方法,倒沖是ERP系統對產成品收料並對原材料減料的確認過程。在ERP中,每個產成品和在製品都設置了多層BOM表(物料清單),系統在產成品收料時將自動增加產成品庫中成品數量和金額並根據BOM減少在製品庫即生產車間的原材料的數量和金額。原材料倒沖一般只在產成品庫和在製品庫之間進行。
倒沖法涉及物流、財務、生產和工程等幾個相關部門的工作,倒沖這一環節無形中加強了對這幾個部門的監督和控制,如可以監督物流部是否準確無誤的發料、生產部是否精確的領料、工程部是否及時根據工藝更新BOM表、財務部的賬實是否一致等。
倒沖法的應用,使企業提高對現場的物料把控,一方面涉及的面更寬,基本上生產相關的物料都能夠涵蓋,另一方面周期變短。多數的情況下,企業都會通過更高的庫存來滿足庫存需求的變化,採用倒沖法後由於能夠準確地預知物料需求和使用狀況,便可以以較低的庫存來滿足生產,實現了“拉式生產(一種由下游向上游提出實際生產需求的生產控制方法,實時響應實際需求或消耗,關註物料的流動)”。直接好處就是從上游拿料或是在現場放料的偏差降低了,從而降低車間現場資金占用率,降低成本積壓及提高生產效率。
倒沖法的隱性會計處理[1]
從倒沖法的含義中,我們可以瞭解到製造企業在倒沖的過程中是按照BOM表來沖減在製品庫,即生產車間的原材料的數量和金額的,也就是說事先我們必須制定好BOM表的結構和金額,這就說明瞭在ERP系統中,企業在財務上是採用標準成本法來核算成本。瞭解倒沖法背後隱性的會計處理有助於幫助成本會計人員更好地理解倒沖法從而加大對企業的成本控制。
1.生產車間生產完畢,產成品入庫執行入庫操作時
借:產成品a(按標準成本計算)
2.財務人員進行倒沖操作時
借:生產成本 a(標準成本)
貸:原材料 b(標準成本)
直接人工c(標準成本)
製造費用d(標準成本)
其中:abcd是系統根據BOM表中的標準成本計算出來的標準直接人工c是入庫產成品所消耗的人工的標準成本,它與當年實際發生的應計入直接人工的應付工資之間的數量差異為標準人工差異;標準製造費用d是入庫產成品所消耗的製造費用的標準成本,與本期實際發生的製造費用之間的數量差異為製造費用差異;標準原材料b是入庫產成品所消耗的原材料的標準成本,它與原材料的實際用量之間的差異為標準用量差異;原材料的實際用量=在製品庫中的期初餘額+本期在製品庫領用的原材料數量-期末在製品庫庫存量本期在製品庫領用的原材料數量在ERP系統中是有記錄的,期末在製品庫庫存量是月底盤點時清點出來的產生的差異由成本會計在月末進行差異的分攤。
倒沖錯誤的產生原因及處理程式[1]
ERP系統在進行倒沖時,如果在製品庫中的原材料不足以實現倒沖,它將自動停止減少原材料以避免在製品庫出現負庫存。也就是說當ERP系統中在製品庫的數量小於倒沖的數量時就會產生倒沖錯誤。
1.產生倒沖錯誤的原因
產生倒沖錯誤的主要原因是BOM表不准確或原材料從原材料庫移動到在製品庫時標簽沒有被掃描到。當BOM表中的材料用量出現遠大於實際用量時就可能導致要衝減的原材料數量偏大而使得在製品庫材料數量小於倒沖數量,此時企業需要重新審查BOM表的準確性;如果原材料從原材料庫移動到在製品庫時標簽沒有被掃描到,就會產生在製品庫在系統中的數量小於真實數量從而產生系統中在製品的數量小於倒沖的數量,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需要核對物料移動信息的準確性和盤點物料。
一般情況下,倒沖的執行由財務部負責,BOM表的修改由工程部負責,材料的領用和發放由生產部和物流部負責,所以當倒沖錯誤產生的時候它會涉及到財務、工程、物流和生產等多個部門,也就是說倒沖錯誤的處理需要多部門配合才能解決。
2.劃清各部門職責、確定小組成員
財務部負責提供倒沖錯誤報告和行動措施報告;工程部負責檢查BOM表的正確性;物流部負責物料移動信息的準確性;生產部負責物料盤點。各負責部門由部門負責人指定負責人員組成問題處理小組。
3.倒沖錯誤處理流程
(1)財務部指定負責人員通過ERP系統導出倒沖錯誤報告,從而獲得產成品的號碼、沒有倒衝掉的原材料和所在生產線等相關信息,並將信息及時反饋給工程部、物流部和生產部。
(2)工程部指定負責人認真檢查BOM表最近更新變動的數據從而保證整體BOM表的準確性。
(3)物流部指定負責人檢查原材料在原材料庫中的狀態、移入在製品庫之前是否被掃描儀記錄、是否有文件輸入錯誤等,必要時,可以請小組成員中生產部同事幫助確定在製品庫的庫存。
(4)生產部指定負責人從物流部指定負責人需要盤點的信息後,負責檢查在製品庫中的庫存並及時將信息反饋給物流部。
(5)除生產部外,所有的小組成員必須在當天將具體的倒沖錯誤原因及相應的行動措施提供給財務部指定負責人,財務部部長須進一步確認所有信息並將最終倒沖錯誤處理的行動措施報告發送給總經理。
(6)總經理負責批准行動措施。
(7)實施行動查明原因後,物流部和工程部根據總經理的決定,做出相應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