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行就市定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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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行就市法(going-rate pri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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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行就市定價法。又稱流行水准定價法,是以本行業的平均價格水平為標準的定價方法。是競爭導向定價方法中廣為流行的一種。其原則是使本企業產品的價格與競爭產品的平均價格保持一致。
在壟斷競爭和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條件下,任何一家企業都無法憑藉自己的實力而在市場上取得絕對的優勢,為了避免競爭特別是價格競爭帶來的損失,大多數企業都採用隨行就市定價法,即將本企業某產品價格保持在市場平均價格水平上,利用這樣的價格來獲得平均報酬。此外,採用隨行就市定價法,企業就不必去全面瞭解消費者對不同價差的反應,也不會引起價格波動。
一般來說,在基於產品成本預測比較困難,競爭對手不確定,以及企業希望得到一種公平的報酬和不願打亂市場現有正常次序的情況下,這種定價方法較為行之有效。在競爭激烈而產品彈性較小或供需基本平衡的市場上,這是一種比較穩妥的定價方法,在房地產業應用比較普遍。因為在競爭的現代市場條件下,銷售同樣商品房的各個房地產企業在定價時實際上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能按現行市場價格來定價。若價格定得太高,其商品房將難以售出,而價格定得過低,一方面企業自己的目標利潤難以實現,另一方面會促使其他房地產企業降價,從而引發價格戰。因此,這種定價方法比較受一些中、小房地產企業的歡迎。
這種定價方法的優點是:
1、平均價格水平通常被認為是“合理價格”,易為用戶所接受;
2、容易與競爭對手和平共處,避免激烈競爭產生的風險;
3、一般能為企業帶來適度的利潤;
4、可適用於任何市場結構。
值得註意的是流行水準價不是固定價格,而是隨著行業產品需求和成本的變化而變化。
在以下情況下往往採取這種定價方法:
(1)難以估算成本;
(2)企業打算與同行和平共處;
(3)如果另行定價,很難瞭解購買者和競爭者對本企業的價格的反應。
通行價格定價法是競爭導向定價方法中廣為流行的一種。定價是使超市商品的價格與競爭者商品的平均價格保持一致。這種定價法的目的是:
(1)平均價格水平在人們觀念中常被認為是“合理價格”,易為消費者接受。
(2)試圖與競爭者和平相處,避免激烈競爭產生的風險。
(3)一般能為超市帶來合理、適度的盈利。
它要求企業制定的產品價格與同類產品的平均價格保持一致。在有許多同行相互競爭的情況下,當企業生產的產品大致相似時(如鋼鐵、糧食等),如企業產品價格高於別人,會造成產品積壓;價格低於別人又會損失應得的利潤,並引起同行間競相降價,兩敗俱傷。因此,在產品差異很小的行業,往往採取這種定價方法。另外,對於一些難以核算成本的產品,或者打算與同行和平共處,或者企業難以準確把握競爭對手和顧客反應的,也往往採取這一種定價辦法。
當然,這種定價法也有一定風險,一旦競爭者由於勞動生產率提高,成本降低,突然降低其產品價格,則往往使追隨者陷入困境,長虹彩電幾次大幅度降價造成許多彩電小廠倒閉便是一例。
這種定價適用於競爭激烈的均質商品,如大米、麵粉、食油以及某些日常用品的價格確定。在完全寡頭壟斷競爭條件下也很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