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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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廠指的是,在中國內地由合資企業或者外資加工企業生產加工的出口用產品,轉向另一個在內地的合資企業或者外資加工企業進行組裝、加工。從商品流通來看,‘轉廠’在國內進行,屬於國內交易。但是,因為生產加工的產品是出口產品,而且交易雙方大多是外資或者合資企業結算都是在境外用外匯進行,所以‘轉廠’被視為是加工貿易的一環。
本關區轉廠:系指在同一主管海關的監管企業中監管貨物的轉移,是所有轉廠手續中最為簡單的一種方式。
跨關區轉廠:系指在同一海關管轄區內的不同主管或監管海關之間進行貨物監管的轉移,由於海關較容易取得資料,或從電腦資料庫中查索到,故此,辦理貨物轉廠時,也可以較為簡化。
跨省區轉廠:系指涉及不同管轄的海關區域之間,進行貨物監管的轉移。由於不同的海關管轄區域,而有關資料存檔和電腦聯繫有一定的局限,因此,在辦理海關手續的程式上也有所不同。跨省區轉廠,需要辦理如下的海關程式:
1、由轉出方企業,持憑轉入地海關開出的《申請表》和其他轉廠單證,到主管海關辦理轉出手續。
2、採用公路運輸的,將《申請表》及經電腦確認的《申報單》,由轉出方企業帶交指定海關辦理轉關運輸手續。
3、採用海運、鐵路、航空運輸的,將《申請表》及《申報單》由轉出方企業交相關海運、鐵路、航空主管海關辦理轉關運輸手續。
4、轉入方企業,憑轉廠單證到主管海關申請結轉,由主管海關審核同意並開具《申請表》做關封後,由轉入方企業帶交指定海關辦理轉關運輸手續。
5、辦理轉廠手續時,轉廠貨物需一次申請分批運輸的,轉入方企業在辦理結轉申請時應申明並經轉入地海關同意,予以批註和累積。
‘轉廠’加工始於1993年左右。1995年以後,隨著香港的生產加工基地大量外遷,以及大型日資家電企業相繼在大陸設廠,加速了大陸零部件加工產業的發展,使出口的‘轉廠’加工運動,在珠江三角洲非常活躍。
由於中國政府對出口加工貿易實施優惠的稅率政策,所以有些企業利用‘轉廠’加工進行偷稅、漏稅,甚至把出口產品轉為內銷的不法行為時有發生,引起各方的關註。
2、為中小型企業提供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只要你的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等條件可以與大型的外資企業合作,轉廠無疑是一種相對優越的交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