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合同書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試用合同書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試用期間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員工試用期是指從新員工報到上班開始,經歷崗前培訓、崗位熟悉到正式勝任工作崗位所需的時間。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於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為 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
-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 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的權利。
-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 乙方的義務。
-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 %(90%),乙方承擔 (10%);
- 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