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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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所會員是指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具有法人資格、依法可從事證券交易及相關業務並取得證券交易所會籍的證券公司。
要成為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證券商在經營範圍、證券運營資金、承擔風險和責任的資格及能力、組織機構、人員素質等方面應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一般的,會員資格應包括下列條件:
(1)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依法設立、具有法人地位的證券公司;
(2)具有良好的信譽、經營業績和一定規模的資本金或營運資金;
(3)在組織形式、業務人員及技術風險防範方面符合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規定;
(4)承認證券交易所的章程和業務規則,按規定交納會員費、席位費及其他費用;
(5)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備上述條件的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並提供必要文件.經證券交易所理事會批准後,可成為證券交易所的會員。
證券交易所會員的權利
- 參加會員大會
- 對證券交易所的事務有建議權和表決權
- 可以進^證券交易所市場從事證券交易並享受其提供的各項服務
- 監督證券交易所的各項事務和其他會員的活動
- 接規定轉讓交易席位
證券交易所會員的義務
- 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開展證券經營活動
- 遵守證券交易所的章程、業務規則及其他相關規章制度,執行證券交易所的決議
- 派遣台格代表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 保證投資者的台法權益、維護交易市場的穩定發展
- 履行對證券交易所市場的交易盈交收義務
- 按規定交納各項經費和提供有關信息資料並接受證券交易所的監督
證券經營機構要成為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其申請程式如下:
(1)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並將相應的申報材料報送至會員管理部門。申報材料一般包括會籍申請表、申請成為證券交易所會員的正式公文、中國證監會批准機構設立的批文、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公司《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和內控制度及主要規章制度、經審計的最近兩年的財務報告、公司下屬各證券營業部的《證券經營機構營業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等:
(2)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部門對上述材料進行初審:
(3)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部門初審後,將合格者上報理事會,由理事會審核批准後,即可成為證券交易所會員。
對於違反證券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的會員,證券交易所有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單處或並處的處分,主要有:會員範圍內通報批評、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公開批評、警告、罰款、限制交易、暫停自營業務或代理業務、取消會員資格等等。對會員暫停參加場內交易以上之處分由證券交易所理事會審定,而對取消會員資格等重大處分則要由證券交易所會員大會來審查。
另外.根據我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證券交易所決定接納或開除會員應在決定後的5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決定接納或者開除正式會員以外的其他會員應在辦理有關手續5個工作日之前向中國證監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