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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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並不是指一絲不掛的官員,而是特指那些配偶及子女均在國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而其獨身在國內擔任領導職務的的官員。現今的“裸官”,一般有三類:第一類是到國外留學,把配偶和子女都帶到國外,最後自己學業有成回國。這類留學回來的人,主要是科研人員,表現好的很快被提拔做了官,但配偶和子女仍留在國外。第二類是自己在做官的時候,配偶和子女在國外深造、工作或定居。第三類是指貪腐官員先把自己的配偶子女送到海外,再把貪腐的財產一點一點轉移出去。一旦事情敗露,就逃到海外。
2010年5月19日國家頒佈施行的《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己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才首次對“裸官”給出了一個官方的界定。在該“暫行規定”中,“裸官”是指這樣一些“國家工作人員”“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沒有子女,配偶己移居國(境)外的;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裸官”不包括“經組織批准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國家特需高級科技人才和通過其他途徑回國的海外高層次人才。”而“移居國(境)外”是指:“獲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暫行規定”中的“裸官”定義應該是比較嚴格和權威的。
第一,“裸官”變“貪官”和“逃官”,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大量的事實證明,眾多貪官提前將自己妻子孩子送往國外,到處搜刮斂財,一旦東窗事發,便逃之天天,而由於中外法律制度的差異,引渡往往事倍功半,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財產損失。《人民日報》對此曾有過披露:從1992年至2007年6月底,我國外逃省部級(包括副省部級)官員87人,正地廳級320人,副地廳級1920人,處級8250人,副處級11340人,這些人侵吞、攜帶出逃資金就有10000億元以上,而這些外逃的貪官幾乎都是“裸官”。由商務部曾經發佈的調查報告顯示,近3O年來,外逃官員數量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4000多億人民幣,人均攜走約1億元贓款。而近幾年的案件反映出貪官攜款外逃的金額越來越巨大,基本每個貪官涉案資金都是上億元人民幣,可以想象每年外逃貪官將會對我國的經濟發展造成多大損失。
第二,政治忠誠度存在考驗,難以樹立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出於政治忠誠方面的考慮,各國法律普遍把是否擁有本國公民身份作為擔任公職的基本要求。換言之,當公權力易於腐敗己成為一個不可避免的事實,那麼公權力腐敗的結果就一定意味著對國家或人民利益的侵害或背叛HJ。而在現行的一國法律通常只能管轄其本國公民情況下,勢必會給發現、調查和懲處帶來種種困難,而這正是對公職人員做出國籍限制的一個主要原因。在2012年中國社科院發表的《“裸官”監管調研報告》指出,公職人員將配偶、子女乃至存款轉移境外,孤身在國內任職,這是對國家前途不信任的表現』。作為人民公僕,缺乏對國家政府的前途信任,對其政治忠誠度難免產生“身在曹營心在漢”的質疑,難以樹立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第三,增加反腐工作難度,滋長腐敗行為。當“裸官”將自己妻子孩子送出國外後,可以“名正言順”將貪污所得轉移出境外,一來貪污行為不易被髮現,二來即便事情敗露,只需一紙護照便可“遠走高飛”,適彼“樂土’,逍遙游,反腐工作難度不斷加大。“如果社會上一部分人的非正義行為沒有受到有效的制止或製裁,其他本來具有正義願望的人就會在不同程度上仿效這種行為,乃至造成非正義行為的泛濫。”
當一些“裸官”僥幸得以逃脫國家法律的製裁時,就會有越來越多的“裸官”效仿,滋長腐敗行為,屆時反腐形勢將更加嚴峻。
第四,“裸官”的出現給國家安全帶來風險。一些貪污“裸官”大多掌握實權,其中一部分官員更是掌握了國家政治、經濟、軍事秘密,有些人甚至以此等機密信息換取經濟利益。
第一,國際大環境為“裸官”泛濫及出逃提供客觀條件。柴小夢在《“裸官”現象產生原因及其應對措施探究》一文中認為經濟全球化客觀上造成了“裸官”的產生,併為“裸官”有預謀地移居妻兒提供便利條件。全球化的條件使得現在的出國和移民並不像以前那麼困難,而面對國內日益嚴峻的反腐打擊力度,一些貪官為了躲避追擊和隱蔽腐敗行為,就會將自己的妻子孩子提早送出國,一旦大事不妙,腳底抹油逃走。
第二,國內製度或體制存在漏洞,製裁手段乏力。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治國情調研組曾於2010年6月~2011年5月,專門針對“裸官”問題在23個省進行了調研。調研報告顯示,“裸官”盛行的複雜原因在於對“裸官”的危害性認識不足、現行規定數量缺乏法律權威性、制度製裁乏力,相關規定所針對的公職人員範圍過窄未對要害部門做特殊規定、監管技術手段尚待完善四個方面,導致很多措施只是“看上去很美”而已。
第三,“裸官”的行政倫理修養發生異變。牟長城在《“裸官”現象的原因分析及其治理對策》一文中將“裸官”的行政倫理修養發生異變作為“裸官”出現問題的內因,他認為,“裸官”危機的產生本身意味著一種信仰危機,反映了有些官員對國家的忠誠出了問題,拋棄了廉潔奉公的公僕意識,嚴重背離了人民群眾,官員倫理髮生異變,是我國經濟轉型時期演化出的一種新型腐敗孽胎。孫泊也在裸官”腐敗的生成機理與治理路徑》中也將理想信念缺失等多種驅動作為“裸官”問題的內在動因。
第四,“裸官”的經濟理性追求。從經濟學的角度看,人都是理性的利己主義者。人們並不會因為自身位置或角色的變化而改變自私的本性。從人性的本質上來講,所有人在做出行為之前都是經過個人的“成本~效益”計算的,如若成本大於收益,將拒絕做出某種行為,反之亦然。蔣碩亮在《裸官的道德風險及其防範》一文中,全篇從委托一代理人理論角度對“裸官”存在道德風險的成因進行分析,由於公眾與官員存在信息非對稱性,效用目標的潛在矛盾與衝突,政治領域的民眾與官員委托代理鏈條長、環節多,容易導致委托代理關係失靈;此外,公眾與官員委托代理關係具有強制性和壟斷性,官員的激勵效應降低,公眾處於弱勢地位而官員處於強勢地位,導致公眾對官員的監督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