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電子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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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藥品電子商務[1]
藥品電子商務是指藥品生產者、經營者或使用者,通過信息網路系統以電子數據信息交換的方式進行並完成各種商務活動和相關的服務活動。
我國藥品電子商務的特點[2]
1.行業規模增長迅猛
追溯藥品電子商務發展歷史,我國最早的藥品網上購銷方式應是出現在2000年的“北京市13家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項目中的網上採購活動。此後,藥品電子商務的規模隨著集中招標採購的推廣而不斷增長。
2.政府的行業監管嚴格
醫葯行業的特殊性質,決定了其行業發展與其它產業具有很大的不同。這在醫葯電子商務產業的發展方面得到了充分體現。
在我國,按照相關規定,從事醫葯互聯網交易服務的企業,必須具備相關的資質,即首先應具有經營性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資質,同時還需具有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資質。其中,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證書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其各級下屬機構)經過相關審核方能頒發。截至到2007年7月31日,經各省(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可以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網站共計1211家,其中,提供經營性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網站399家:經批准可以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網站僅有9家。
2008年以來,各地藥監部門又陸續新批准了一批企業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資質。到2008年底,全國具備該項資質的企業也不過20家左右。可見,在醫葯電子商務行業的準入方面,國家的監管是非常嚴格的。
3.政策依賴性強,潛在風險大
由於醫葯行業的特殊性,在任何一個國家,醫葯行業都屬於政府監管非常嚴格的行業。同其他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行業相比,我國藥品電子商務——特別是B2B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的藥品電子商務——的發展,與國家的醫改政策有非常高的相關性和依賴性。醫改的政策直接決定和影響著藥品電子商務的交易模式、發展方式。當前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的藥品電子商務主要是在我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政策帶動下發展起來的。而從2007年開始,醫葯行業的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政策已經在一些地方逐漸停止了,這種現象目前還有逐漸擴大的趨勢。不難看出,未來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的運作空間越來越小,這對依靠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拉動的第三方平臺的藥品B2B行業模式的;中擊和威脅也將越來越大。
藥品B2C同樣具有較大的政策依賴性。在2005年9月國家藥監局頒佈《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國食藥監市[2005]480號)以前,企業開展B2C的網上賣藥活動是明文禁止的。因此,在2005年以前,我國藥品電子商務僅存在一種合法交易模式:B2B。即使《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頒佈以後,B2C的藥品銷售活動也僅僅允許連鎖藥店開展,同時不包括處方藥。較強的政策依賴性,同時意味著現行的藥品電子商務行業存在較大的政策風險。
4.電子商務食業的商業模式尚小成熟
我國當前的藥品電子商務活動中,無論是B2B模式還是B2C模式,業務模式均還不完善。以藥品主流模式第三方網上交易平臺為例,當前第三方藥品交易平臺模式具有較大的集中招標採購依賴性,作為藥品網上交易最重要的環節——成交撮合——不是買賣雙方通過網路方式自主完成的。因此,這種模式存在著嚴重的缺陷:一旦藥品集中招標政策發生調整,將對我國現行的第三方藥品B2B行業產生巨大的衝擊。
對於從事批發或物流配送的B2B醫葯電子商務企業,由於企業取得資質的時間還較短(多為2007年、2008年),因此其電子商務的發展還處於初級階段。這些企業多把電子商務作為一種傳統銷售方式的補充,其業務模式也處於探索階段。藥品B2C由於政策限制以及藥品消費本身的特點等制約,其業務量還相當有限,如何取得業務上的更大突破,是B2C商家面臨的重大挑戰。
我國藥品電子商務的展望[2]
1.未來藥品電子商務的發展,必須走市場化的道路
儘管我國藥品行業的政策監管力度很大,早期的藥品電子商務也主要是以藥品集中招標代理業務為市場契機的,但未來的藥品電子商務,還必須走市場化的道路。早期第三方B2B藥品電子商務與政策捆綁的經營思路是很有道理,也很有必要的。但是現在如果依然跟著藥品集中採購的步伐、走政策導向的道路必將帶來極大的政策風險。事實證明,在藥品電子商務商方面,走政策導向的路子將是越來越窄的。因此,在未來的戰略方面,藥品電子商務運營商首先應該明確一個重要的方向性問題:走市場化的道路,把自己變成一個真正以服務醫葯行業買賣客戶為己任的企業,變成一個醫葯企業和醫療機構真正需要的企業,併在為他們提供所需服務的同時,實現自己的價值。
2.商業模式的探索和完善,是藥品電子商務的靈魂
藥品電子商務是一個新興的行業,其發展沒有前人的經驗可以借鑒。在這個新興的領域,必須探索一條前人從沒有涉足的道路來,而其中關係到藥品電子商務成敗的,又是藥品電子商務商業模式的探索和完善。
例如,我國最大的C2C網站淘寶網,其成功的關鍵是推出了一個嶄新的結算模式“支付寶” 工具,通過支付寶業務,解決了網上購物的最大障礙——買賣雙方互相的信任問題、交易安全問題。可以說, “支付寶” 是淘寶網的靈魂。藥品電子商務也一樣,在確定了藥品電子商務的市場化發展方向後,電子商務運營商也應該根據我國醫葯行業及電子商務的特點,開發出符合市場需求的商業模式。
3.未來藥品電子商務市場的制高點是買方客戶
市場化的目的,是讓醫療機構(患者)和企業都真正願意享受藥品電子商務的服務。藥品的流通,通常是從生產企業——批發企業——醫療機構(零售藥店)——患者。在這個流通過程中,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是最具有發言權的買方。抓住了買方客戶,就抓住了生產企業、批發企業、配送企業——抓住了整個醫葯行業的市場。因此,買方是市場化的制高點。當前醫葯市場的買方主要有兩類,一類是醫療機構(約占藥品採購的8O%),一類是零售藥店(約占20%)。藥品電子商務運營商在發展買方客戶的時候,不但可以去發展醫療機構,更可以去發展零售藥店。
滿足買方的需求,是抓住買方、占領市場制高點的充分和必要條件。要滿足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的需求,首先要瞭解他們有什麼需求,他們願意接受什麼樣的採購、配送、結算服務等。藥品電子商務運營商應該對他們的需求進行歸納,分析,設計出科學有效的服務方案。滿足他們的需求,才能得到他們的承認,才能在市場中站穩腳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