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核自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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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核自繳是指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依照稅法的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填開稅款繳納書,自己直接到稅務機關指定的銀行繳納稅款的一種征收方式。
這種方式只限於經縣、市稅務機關批准的會財務計制度健全,帳冊齊全準確,依法納稅意識較強的大中型企業和部分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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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自行計算應納稅額、填寫納稅申報表,自行填開繳款書向其開戶銀行解繳稅款,併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視窗報送納稅申報表及其他納稅資料。
2、申報納稅視窗在受理時,必須向納稅人查閱由國庫經收處已蓋章收訖的繳款書收據聯,並收取繳款書存根聯,屬預繳稅款的,需同時填制《稅務事項通知書》。
3、稅務機關收到國庫(經收處)蓋章後轉來的報查聯、回執聯轉稅收會計作銷號處理,並將相關信息錄入徵管信息系統,同時將有關信息、資料轉納稅評估、稅收會計管理、稅收統計管理和徵管檔案管理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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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