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政治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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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政治參與作為一種方式全新的政治參與形式,與網路的迅猛發展和全面普及息息相關,主要是指民眾通過網路這個全新的平臺來表達意願與訴求,從而影響政治決策的方式與行為。
網路政治參與作為一種特殊的政治參與形式,有其自身的特點:
首先是參與方式的開放性和虛擬性。網路是一個不設防的公共場所,網路上的信息來自四面八方,其中大部分是真實積極的,但也有不少是虛假、消極甚至是具有極端危害性的。開放的網路使得數量龐大的各類信息可以不受約束地傳播,在這樣一個非現實的世界中,民眾易於被一些情景所感染,被虛假消息所欺騙。而由於網路監管技術的不完善,參與主體的虛擬性,參與客體的不確定性,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很難進行完全的掌控和監管,由此而帶來的負面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其次是參與程度的普遍性。正因為網路的開放性,每個人在網上都是虛擬世界里完全平等的一個人,每個人都可以不受限制地表達自己的觀點。人們只要輕點滑鼠,就可以對社會和政治領域內的事件進行評斷,說出自己也許不乏偏激的想法。而網路政治參與正是基於這種普遍性,可以搭建一個交流平臺,大大降低民眾參政議政的門檻,提高大家參與政治的積極性。再次是參與條件的平等性。在網路上,任何網民都具有平等的主體地位、政治權利、參政機遇和上網權利。民眾可以就政府的政策交流彼此的看法,在網路上表達對政府的訴求。
1.網路參政議政
互聯網正憑藉其多元性、開放性、廣泛性、平等性、原生性等特點,逐漸成為民間社會進行參政議政、表達訴求的重要渠道。網路參政議政的主要方式是建立具備一定覆蓋範圍、影響較為廣泛的政府與網民的互動平臺,在網路上努力打造社情民意的集散地、親民愛民的迴音壁。對於網路參政議政,滑鼠是投票器,鍵盤是傳話筒,顯示器是民情民意的屏幕。網路問政已然得到黨和各級政府的青睞。例如,湖南省委確立了回覆網友留言“分級負責、分類處理、分別反饋”的工作原則,江西省委專門成立了網上“問計辦”,整理髮表網民們的好建議。
2.網路民主監督
互聯網還能發揮民主監督的主體作用,擴展民主監督的對象和範圍,強化監督的廣度和深度,充分體現社會民主監督的大眾化、多元化和日常化特征,更容易被監察機構和司法機構知曉,從而取得實效。由於網路的隱蔽性和發散性等特點,網路民主監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規避現實社會監督的障礙。一經網路曝光,任何腐敗行為往往都會立即暴露於全社會的監督之下,無處遁形。近年,引發社會廣泛關註的公共事件,多數是先由網路發起或主要由網路發起的。而待在家、不發聲,敲敲鍵盤、點擊滑鼠就能完成檢舉,這種基本上無風險的監督形式已成為網民越來越喜歡的參政方式。
政治穩定是一個內涵極其豐富的概念,美國學者塞繆爾·亨廷頓指出:政治穩定並不意味著政治系統各要素沒有變化,而是指政治系統內部的主要成分,如基本政治價值、政治文化、基本政治制度或憲政結構的變化比較持續或比較平緩。網路政治參與對我國現有政治體系的消極影響主要錶面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網路政治參與的“非萬能性”易於引發質疑
互聯網以其自身的直接性、快捷性、隱匿性、高效性的特點讓普通大眾的政治參與熱情空前高漲,但英國學者希瑟·薩維尼很早就註意到“參與的增長未必等同於有意義的參與的增長”。網路政治參與不像傳統的政治組織進行政治參與的方式與狀態那樣,有一個長期醞釀的過程,並且方式比較陳舊,網路政治參與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引起迅猛的反應,引發大量人員匯聚並集體發聲。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相對應的政治體系比較落後,網路政治參與的“爆炸”將導致現有政治秩序的動亂。傳統意義上的中國民眾政治參與方式和途徑都相對缺乏,這就導致網路政治參與現象日益增多,而且呈現出膨脹的趨勢。
在互聯網上,以億計數的龐大網民群體所發出的成千上萬種聲音很容易導致參與的爆炸,讓現有的政治體系難以適應,從而對現有的政治體系的穩定形成挑戰。城鎮化、工業化的加速推進,社會快速轉型,導致社會資源的分配不盡合理,各種矛盾與利益糾葛培育了各種政治團體並已經日趨壯大,它們正不斷將自己的利益訴求通過現有的政治體系表達出來。網路的迅猛發散性經常能夠解決許多難以解決的遺留問題,但網路的特性也決定了它並非萬能的,不可能包辦一切,如此不斷積累下去,必然會導致民眾對現有政治體系的認同感下降,並對現有政治體系的合法性產生質疑,從而引起政治體系的合法性危機。
(二)網路政治參與的“非規範性”易於降低公信力
非理性參與是目前網路政治參與的一個普遍現象。由於網路本身是不受限制的,網民們在表達政治主張時,能夠享受到匿名身份的便利,更易於被“網路非理性”所左右,產生消極的情緒和態度,進而引發較大的“情緒危機”。同時,網路參與的“匿名身份”便利使得參與者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勇氣,從制謠傳謠、註水灌水到盜竊郵箱、植入非法廣告,甚至竊取他人的私密信息、誹謗攻擊他人,一些網路行為經常打著維護正義之名行踐踏法律道德的“大多數人的暴力”之實。網路主體或在事發前利用網路進行組織串聯,或為了尋求社會和民眾的支持而在事件發生之後利用網路進行宣傳和炒作,使得事件的蔓延速度和影響力倍增,從而對社會造成較為嚴重的負面影響。
(三)網路政治參與的“非理性”易於出現“群體極化”現象
斯通於1961年在檢驗群體決策時指出:“如果一開始群體內成員的意見比較保守的話,經過群體的討論後,決策就會變得更加保守;相反,如果個人意見趨向於冒險的話,那麼討論後的群體決策就會更趨向於冒險。這種現象被稱為‘群體極化’現象。”通過暗示和隱喻,使得群體的意志傳遞給個體,使得個體服從群體的意志。當群體本身就存在某種偏見的時候,這種表達就會更加明顯。“群體極化”易於使錯誤的分析、判斷更趨極端,很容易在一個具有強烈群體意識的群體內產生,也許就是在這樣的群體中,其成員對群體意見常做出比實際情況更一致和極端的錯誤決定。它可能改變甚至破壞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傳統道德觀念、行為標準與價值取向。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群體極化”的破壞力並不亞於傳統的群體性事件。
在網聚集的網民具有較大的歸屬性,他們很容易在網上發現志同道合的網友,從而獲得某種強烈的認同感、歸屬感。因為網路無法準確度量,置身其中的網民往往傾向於把意見群體的力量無限誇大,從而實現自我膨大。事實上並非所有的網路話題都會引發“群體極化”現象,它一般是某種社會情緒的反映、激化與宣泄。比如近年網路群體極化的“引爆點”,常常是仇官心理、仇富心理、同情弱勢群體心理、憎惡貪污腐敗心理的劇烈釋放。也就是說,網路群體極化現象是對“社會病”的一種病態反映。網路群體極化現象畢竟是對民主的公共空間的破壞,無益於形成理性的輿論氛圍,需要我們警惕和儘力規避。特別是,當前網路群體極化中出現了更趨複雜的動向:各種力量利用社會情緒操控網路輿論,製造群體極化現象。在這些事件中,網民成了某些利益訴求或利益團體的工具,網路群體極化從虛擬社會的群體行動異化為對現實的破壞活動。
(一)強化監管引導,構建理性參政的文化
建構理性的網路政治文化就需要建構政府公開、透明、包容的監管引導。只有當社會主流政治文化內化為社會成員的價值觀時,才能產生社會成員對政治系統的認同和支持,才能構建健康的政治參與氛圍。有鑒於網路參政存在的諸多問題,加強網路政治文化建設,是創設網路參政環境的必然要求。我們總是擔心新生事物,擔心網路的負能量超出了正能量,總是希望將其控制在可控範圍之內,甚至對於一些消極的信息和批評採取“堵塞”等嚴加防範的方式,其結果往往是適得其反,甚至可能引發更大面積的政治事件。事實上,網路政治空間和網路政治參與的魅力就在於信息的透明化。智慧起於包容和海涵,謠言止於公開和透明。構建合理化的理性的網路政治參與文化,需要我們辨析、區分合法與非法的界限,及時制定和完善相關法規體系,提升駕馭虛擬社會政治事件的能力,有效整合和提升政府應對網路公共危機的能力。我們要從網路政治參與的各類方式中不斷吸收成功的經驗和好的做法,將其規範化、制度化,把因公共意志或利益而推動的互聯網宣傳、互聯網評判、互聯網論政、互聯網監督、互聯網互動等新型民眾政治參與方式與現實政治生活有機連接,並將有效的網路監督納入現有的體系之中,從而全面提升政府的監管與引導。
(二)加強互動交流,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民眾通過網路參政議政,其實是在行使最基本的政治權利,這是在高科技基礎上,藉助互聯網推進民主政治發展的一種新方式和新途徑。網路媒體以其迅捷性、互動性、全面性及強大資源整合能力贏得了廣大網民的青睞,成為網民關註社會最主要的渠道。要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對虛擬社會的服務意識。應當建立政府與網路媒體良好的合作關係,政府通過互聯網發佈信息,獲取民意,而互聯網為公共輿論提供平臺,加大自身傳播力的分量。政府和網路媒體之間的良好互動可以促進網路媒體的發展,同時,又能更有力地保障民眾的知情權、表達權,促進網民的有序政治參與。政府不斷強化自身,落實責任、規範行為,利用信息公開、關註網路動態等手段加強對網路民意的重視程度,不斷從網路政治參與的新方式中汲取智慧與經驗,把網路議政、網路監督、網路互動等新型民眾政治參與方式與現實政治生活有機結合,建立網路事件問責制度,全面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我國互聯網政治的發展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形式Et益豐富、民主政治不斷發展的新表現。要通過立法或者立規的形式,早日出台“網路問政”的相關政策,將其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使網民能夠實現長期的、有保障的網路參政議政,最終使網民的智慧能夠真正為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服務。
(三)化解“數字鴻溝”,保障參政議政的均衡性
所謂數字鴻溝,主要是指不同的人在擁有和使用電腦信息技術方面的溝壑。一般來說,處於鴻溝劣勢一方的群體,被稱為“信息窮人”或“網路落伍者”。他們被排斥在信息社會之外,無法享受到信息技術革命帶來的好處,在競爭與政治、社會參與中處於更加不利的劣勢地位,也因此會更加“貧困”。當前,我國的數字鴻溝現象普通存在於各地區、產業以及社會各階層之間,並已滲透到人們的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當中,成為在信息時代突現出來的社會問題 。數字鴻溝已經影響了網路政治參與的積極意義。在公權力面前,處於信息不對稱的弱勢地位的群體,其政治資源匱乏,更易在公共政治生活中處於邊緣化狀態,封閉、閉塞的信息交流環境只會使矛盾衝突更加劇烈。要化解網路政治參與的數字鴻溝,就必須強化公共服務提供方即政府的信息能力。儘管政府信息技術應用已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總體上政府業務信息化覆蓋率還不高,許多服務事項尚不能實現網路化辦理,因此要提升政府公務人員的信息化能力,提高政府網上服務的效率與質量。另外,也要提升公共服務接收方即民眾的信息能力。目前,全國民眾總體信息素質較低,我國網民人數儘管在2012年已經達到5.64億,但占我國總人口比例仍不到112,仍有許多農民工、老年人、鄉村邊遠地區的民眾不會使用電腦,或從不上網,他們也就無法通過網路享受政府服務,信息化在實現政府普遍服務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四)推進虛擬社會管理創新,積極應對網路群體性事件
在社會快速轉型期,社會活力顯著增強,社會期望不斷提高,社會價值觀的多元化更為突出,某些領域甚至可能出現價值觀混亂和道德偏差,網路虛擬社會已經成為網路水軍炒作事件的大本營。此外,網路社會裡的黑客、病毒非法侵入等行為,網路盜竊、網路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也成為新的社會公害,嚴重擾亂了網路社會秩序。虛擬社會管理創新是一個嶄新、重大、緊迫的課題,也是擺在各級政府面前的一道新考題。加強和創新虛擬社會管理,首先必須正確對待網路輿論和網民意見,樹立全新的網路執政觀念,消除對草根網民的傲慢與偏見,對網民的參政議政的權利要重視與善待,把網路群體性事件控制在萌芽階段。其次,在信息時代黨員幹部更要轉變作風,經常深入網路社會這個基層聽網民聲、納網民意,尊重網民的智慧,強化自身對網路突發輿情的反饋、應對能力。再次,要進一步完善互聯網法律法規,實現虛擬社會的依法治理。要從根本上解決形形色色的網路失範問題,就必須加快相關互聯網立法進程。只有為互聯網虛擬空間織就健全的法網,虛擬社會的規範有序發展才會有根本的保障。要加強互聯網行業自律,就必須強化虛擬社會企業和網民的社會責任。總之,加強虛擬社會的管理創新,必須以電腦、信息技術為紐帶,以網路信息平臺為中心,建立政府與民眾的雙向甚至多向反饋與交流,在面對網路和網路群體性事件中,最佳的應對策略是隨時提供足量的、真實的信息,第一時間發佈正確的指導信息,及時公佈事件的進展和處理情況,只有這樣,對網路群體性事件的處置才能做到及時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