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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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學(Semiotics; Sem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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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學是指對符號的系統研究,它研究符號、客體和意義之間的關係,即作為產品的外在結構化符號到作為過程的內在意義的生產。
符號學的起源與發展[1]
現代符號學的創始者是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和美國哲學家皮爾斯。索緒爾將符號學設想為“研究社會生活中符號生命的科學”,皮爾斯則將邏輯學理解為符號學的另一種名稱。此外,現代符號學的形成與現代邏輯學以及德國哲學家卡西爾的符號形式哲學也有密切的聯繫。法國哲學家羅蘭•巴爾特在符號學研究的發展中具有重要意義,他指明瞭符號學的兩個發展方向:其一是組合範疇的,是對敘事信息的結構分析;其二是聚合範疇的,是內涵單位的分類。20世紀60年代以後的符號學正是沿著這兩個方向前行的。巴爾特同時還梳理出了符號學的四對概念:語言與言語、能指與所指、組合與系統、內涵與外延。符號學力圖從普遍性和具體性上詳細說明意義如何從社會中產生,它起初是以文本為中心的,致力於分析意義系統如何通過文本產生意義。隨著不斷的發展,它的註意力越來越放在讀者以某種互動形式從文本化信源識別或產生意義的作用上面。
符號學與其他學科的關係[2]
符號學的中心概念是“符號”(symbol/sign)。皮爾斯認為,符號代表客體或解釋者頭腦中的所指事物,並區別了三種基本符號:圖像符號——與其所代表者相似,索引符號——與其代表物有某種聯繫,象徵符號——任意地或約定俗成地與其所指物相聯繫。符號是可以指代其他東西的事物,人們能夠藉以進行抽象的某種方法。
符號學的研究融進了語言學、邏輯學、哲學、人類學、心理學、社會學、生物學以及傳播學和信息科學的方法和研究成果,並應用於這些學科之中。因此,它不是一種嚴格意義上的學術性學科,而是一種理論取向,不僅提供批判研究的洞察力,也是一種方法論。因此,符號學方法論一般被視為其他人文社會科學方法論的語義學和邏輯學基礎,有人文社會科學的“數學”工具之稱。現代符號學在當代的發展,一方面表現了20世紀中葉以來語義學研究的深化,另一方面表現了語言符號學在各個文化領域中的廣泛應用。作為跨學科研究的方法論,符號學可以促進人文社會科學話語的精確化。
符號學作為介於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之間的方法論思考,為人文科學所涉及的基本問題如意義、價值、信仰等這類複雜的課題提供了基本的研究工具。符號學是人文社會科學跨學科方法論探討的重要方向之一,其主要方麵包括:對比較模糊的文化及學術現象進行精確的描述,對人文學術現象中的意義關係、因果關係、評價關係、行為關係進行比較精確的表達和分析,以促進、提升人們對人文社會科學對象的理解和運用。
傳播研究領域中兩個主要派別。第一個派別視傳播為訊息的傳遞,它關註的是傳送者和接收者如何進行編碼和解碼,以及傳遞者如何使用傳播媒介和管道,探討傳播效果和正確性的問題。另外一個學派則視傳播為意義的生產與交換,關註訊息以及文本如何與人們互動並產生意義,換句話說,即文本的文化角色。該學派認為傳播中的誤解可能來自於傳送者和接收者的文化差異。對這個學派而言,傳播研究就是文化和文本研究,主要的研究方法是符號學,它取材自語言學和藝術等領域,並將傳播定位為一種作品。對符號學派而言,訊息是符號的建構,並透過與接收者的互動而產生意義。傳送者雖然是訊息的傳送者,但其重要性已大不如前,所強調的重點轉移到文本身上,也就是它如何被解瀆。解讀是發現意義的過程,並且發生在讀者和文本的協調或互動之際。當讀者以其文化經驗中的某些方面去理解文本中的符碼和符號時,它也包含了一些對此文本的既有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