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行試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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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行試驗法也稱全程測試法、遵循測試法,是指重新執行被審計單位的控制活動。企業有一些與內部控制相關的活動,會產生相應的憑證和記錄。但是只檢查這些憑證和記錄,尚不足以讓審計人員評價這些控制活動是否有效地得到執行。[1]
穿行試驗法就是檢查與某些交易或事項相關的原始憑證和其它文件,沿著這些憑證和文件上所留下的業務處理的蹤跡進行追蹤,從而判斷業務處理過程是否按所設計的內部會計控制的要求進行。
1、先將公司規範某項經濟業務行為的制度按業務流程的方式描述出來;這表明公司的該項經濟業務應該都是按所描述的業務流程運行的。
2、抽取某幾筆業務樣本。
3、要求受監察的單位提供所有所抽取業務樣本的運行記錄。
4、按照流程環節,描述樣本業務的實際運行情況。
5、對照流程環節與要求,比較並記錄沒有做到位的地方。
通常,穿行試驗法用於對業務流程或具體業務的測試與評價。這是內部審計經常運用的一種簡便易行的技術方法,特別適用於對內部控制的評審中,通過對一筆或若幹具體業務的穿行試驗,可以比較直觀有效的反映一個或若幹業務流程的內部控制情況。
例1:[1]假定某員工負責核實銷售發票上的銷售價格與價格表相符,而銷售發票又沒有留下任何痕跡表明該員工已經核實過銷售價格。在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通常採用的對策是,重新執行該控制活動,看看是否得到恰當的結果。
在上面的例子中,審計人員可以選擇一定數量的銷售發票,將銷售價格與銷售業務發生時的價格表對比。如果沒有發現二者不符的情況,則審計人員可以得出結論,該控制活動如期望的那樣得到了有效的執行。
例2:為了複查購貨迴圈內部控制,檢查人員可以選取一筆或若幹筆材料採購,從請購單→訂貨→驗收入庫→庫存保管→核准發票→付款→記賬,對整個採購程式進行詳細檢查,以確定材料採購各個環節的實際執行情況是否與其所瞭解的內部控制保持一致。如發現實際執行情況與工作底稿中關於內部會計控制的描述不一致,檢查人員應當對工作底稿加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