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商品流通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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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商品流通業是以生產資料私有制和雇佣勞動為特征從事商品流通活動的一種商品流通所有制形式,它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私營商品流通業的存在和發展,是深化改革、調整商品流通所有制結構的必然結果,反映了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客觀要求。
第一,有利於開展市場競爭,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個體商品流通業相比,私營商品流通業更善於經營管理,商店的規模也較大,是一種更為合理的經濟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允許它的存在和發展,有助於經營者相互競爭、相互推動、揚長避短。
第二,有利於繁榮城鄉經濟。私營商品流通業大多社會聯繫廣、信息靈、渠道寬、決策快、與市場聯繫緊密、資金比較雄厚,允許它發展有助於活躍城鄉市場,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有利於市場的完善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第三,有利於緩解我國的就業矛盾。我國人口眾多,就業問題已經是一件頭等大事,只有充分利用各種渠道來解決就業問題,才能使社會安定,使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第四,有利於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私營商品流通業能為國家創造一定的財富,提供稅收積累,擴充財政收入。
當然,由於私營商品流通業的私有性和剝削性,決定了它的經營活動完全為利潤所支配,存在著與社會主義經濟相矛盾的一面、消極的一面,它可能會作出損害消費者利益,甚至違反國家法紀和政策的事情,因此,政府需要加強對私營商品流通業的政策和法紀的約束,並加強對其經營活動的監督與管理,力求興利除弊,發揮其積極作用,限制其消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