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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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服務是指政府及其所屬社會保障組織,依照法律對其社會成員提供現金福利或實物福利,或以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提供財政資助來滿足他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價值轉移活動。這包括安置住院、醫療護理、傷殘重建(即對殘疾人員採取測試、醫療、鍛煉、安裝人造器官,以及配置特種輔助器材等辦法,使其恢復工作和生活能力);還包括為老年人設立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病治療中心、老年人婚姻介紹所;為家長和兒童提供幼兒園、托兒所、小學生午餐服務;以及面向全民的其他社會服務,等等。[1]
社會保障服務的對象[2]
社會保障服務的對象是全體參保人和用人單位,個人包括各類職工、自雇人(包括農民)和無業居民(包括城鄉居民),合伙組織屬於個人狀態;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各項社會保障計劃的參保總人次反映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需求。由於公民可能同時出現在不同的社會保障計劃里,所以參保人次數量遠遠大於國家人口數量。根據有關部門測算,2020年僅中國五項社會保險的全員參保總人次即達到41億,年基本服務量超過為220億次。
社會保障服務內容[2]
社會保障服務內容包括為居民參保登記和建立賬戶、保管權益記錄和社會保險基金、提供法律政策咨詢和信息披露、支付待遇和提供相關服務等。
社會保障服務的原則[2]
社會保障服務的原則是方便參保人,準確記錄和及時更新參保人數據(包括繳費、領取待遇等),保障參保人權益、提供終生的、規範的、社會化和信息化的服務;以共性服務為主,適度考慮必要的個性服務。
社會保障服務的機構[2]
服務機構是指社會保障機構以及與其合作的社會組織和商業機構。視窗是社會保障工作的前端,需要因地制宜、多樣化以方便居民,包括服務大廳、社會保障網、社會保障卡、社會保障服務電話號碼和社保員。服務視窗要標準化、規範化,其內容涵蓋服務機構建制、服務設施、服務模式、服務方式、服務層級、服務內容、服務載體、服務行為、信息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