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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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貸市場是指一年之內的資金借貸市場,主要是通過銀行進行的借貸,也有銀行之外的借貸市場,它們是貨幣市場的主體。
就銀行而言,短期信貸主要是流動資金貸款,它占了銀行貸款的大部分,這是同銀行資金來源相適應的。但是,並非所有的流動資金都是一年期之內的短期貸款,過去,我國將流動資金期限局限在一年之內,而許多周轉期在一年以上的資金需求被人為地劃分為不良貸款。近年來,我國將流動資金貸款分為三類:三月以內為臨時貸款;三月以上至一年之內,為季節性貸款;一年以上到三年以內,為周轉貸款。這樣就擴大了流動資金期限範圍,而將貨幣市場交易對象限定為前兩類流動資金貸款。此外,我國《貸款通則》規定,票據貼現期限最長為6個月,當屬貨幣市場的範圍;1999年以來倡導的消費信貸,其中有一部分也屑一年期之內的貸款或短期透支。
短期借貸的風險雖然低於長期借貸,但其風險也不可忽視。由於貸款管理不善,逾期不能歸還,演變為不良貸款,對於貸款者來說,要承受資金周轉不靈甚至資金毀損的風險。當短期貸款變為逾期、呆滯、呆賬貸款時,就需要加強清理,加速回收。從1998年起,我國銀行貸款按照國際慣例,進行貸款5級分類,將全部貸款按照風險程度分為正常、關註、次級、懷疑、損失5類,以利於區別對待,分類管理,並以此為據,提取相應比例的風險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