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差清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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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匯差清算率[1]
匯差清算率是指已清算應付匯差餘額占應清算應付匯差餘額的比例,用於衡量匯差資金清算結果。屬於銀行資產負債流動性管理指標。
匯差清算率的公式[1]
匯差清算率= | 已清算應付匯差餘額 |
× 100% |
應清算應付匯差餘額 |
應清算應付匯差餘額是針對應付匯差銀行而言的。
應付匯差是通過聯行匯出的款項大於匯入款項的餘額,包括應付全國聯行匯差和分轄聯行匯差。有時出現全國聯行是應付匯差,分轄聯行是應收匯差,或者全國聯行是應收匯差,分轄聯行是應付匯差,而扎差後是應付匯差的情況。一般情況下,借差行即資產業務大於負債業務,屬於應付聯行匯差行;存差行即負債業務大於資產業務,屬於應收聯行匯差行。但由於各個地區經濟結構的差異,有些存差行也形成應付聯行匯差,有些借差行也形成應收聯行匯差。應付匯差是聯行往來業務中付匯大於收匯形成的差額,它基本由存貸業務的變化形成,但也有的是由於內部資金變化的影響。在應付匯差中,有一部分餘額是不需要清算的。以工商銀行為例,不需清算的匯差有1984年通過聯行往來上劃利潤形成的匯差;上級行撥付的鋪底資金;上級行認定的暫時不清算的聯行匯差;上級行通過聯行核批的計劃內資金;通過聯行往來發生的拆藉資金等。這些資金在聯行匯差清算時應予以扣除,剩餘部分為應清算應付匯差餘額。
已清算應付匯差餘額是針對應清算應付匯差餘額而言的,在應清算應付匯差餘額中,有一部分通過信貸資金調撥形式,隨時進行清算,形成已清算應付匯差餘額,這部分餘額隨著清算的不斷進行而隨之增加。
匯差清算率的應用[2]
匯差資金清算率是考核應付聯行匯差行的重要指標,它要求聯行匯差資金必須及時清算。此項目標一般有三種結果:
1.已清算應付匯差餘額大於應清算應付匯差餘額。
一是可能由於資金暫時寬鬆,在資金調度上,預先將應清算應付聯行匯差作了清算;
二是可能由於存貸款業務發生變化,在某一時期,收匯大於付匯,形成暫時的應收匯差,或應付匯差餘額在原有基礎上下降,從而使已清算應付匯差餘額大於應清算匯差餘額。
2.已清算應付匯差餘額小於應清算應付匯差餘額,表明部分應付聯行匯差餘額沒有清算。一是由於聯行匯差清算是事後進行的,總會形成一部分末清算餘額,
二是由於資金緊張,將應用於清算應付聯行匯差的資金挪作他用,造成應付聯行匯差不能及時清算。
3.已清算應付匯差餘額等於應清算應付匯差餘額。這是匯差資金清算率的目標,但這種情況很少出現,需要做好資產負債的平衡,靈活調度資金。
總的來說,匯差資金清算率是加強聯行匯差管理,嚴肅聯行清算紀律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