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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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Homest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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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閑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的住所。民宿不同於傳統的飯店旅館,它能讓人體驗當地風情、感受民宿主人的熱情與服務、並體驗有別於以往的生活。民宿可以說是農家樂的精緻版,通過地方政府統一管理,由民宿主人個體經營的一種模式,這種經營模式可以發動社區全民參與,其盈利效益非常可觀。
臺灣民宿的起源和現況[1]
(一)民宿的起源
中國臺灣地區最早太規模民宿發展的地區是墾丁公園,時間約在1981年左右;其次是阿裡山的豐山一帶、臺北縣瑞芳鎮九份地區、南投縣的鹿谷鄉產茶區和溪頭地區、外島的澎湖、宜蘭休閑農業區,乃至於全島各地。基本上是先由一些熱門的旅游區域開始,因經濟成長後市民休閑活動開始活躍,旅游區域內的旅館旅社無法容納大量的涌人的游客,因此衍生出來的住宿服務。另一類是尚未具有旅館規模,然已有外地涌人的游憩旅客需求,又位於尚未完全開發的游憩區,如早期的嘉義縣瑞里地區、溪頭地區、草嶺、石壁以及最近之達娜依谷、司馬庫斯部落都有類似民宿形態的產生。
(二)民宿的現況
早期民宿的經營,大都是以家庭副業的方式,隨著民宿的風潮漸熱,民宿創造出來的商機實在太過誘人,原本被定義成家庭副業的經營模式,逐漸換汱成家庭主業模式在經營,甚而房產投資客、新移民主義人士等等,大伙爭先恐後的進入民宿經營的這塊飯,競爭者眾的情況下,品質、服務以及效率的經營管理競爭力需求,影響力慢慢出現,左右民宿生意甚大,也因如此,慢慢促成中國臺灣民宿近年來朝精緻化、豪華化、高價化以及高服務化方向在演進。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的統計 ,2003年中國臺灣合法民宿僅124家,而2007年已登記的合法民宿,全臺灣省總計已高達1,939家,其中,正常營業的業者共1,886家,總房間達7,751間。但有相關資料保守估計全臺灣省民宿已超過5,000家甚至有估算大大小小超過萬家以上。
基本上民宿的類型可依某一要素指標去區分在不同的區隔之下會有不同主題類型的民宿。而常見有關區隔民宿類型的要素有空間設計、經營管理、輔導機關、停留型態、旅游型態及地區與特色等。以下分類敘述之
一、空間設計
在廣義的民宿上包含一些較為特殊的建築物。如小木屋即是一種以空間設計為主的民宿。如臺東縣臺東市附近的小熊渡假村。
二、經營組織
分為有服務中心與無服務中心兩種如臺東縣海端鄉利稻村的民宿即設有服務中心。而經營組織屬於公營或民營者皆有。
三、經營型態
有獨立經營者如宜蘭縣員山鄉枕山村之“枕山春海”而有加入協會者如宜蘭縣冬山鄉的“三民苗圃民宿”已93年休閑農業產業品質提升訓練,有協會組織。
四、停留型態
可分為只停留一日的類型和停留數日或更久日數的的類型前者大抵在都市周邊或著名風景區內如臺北縣瑞芳鎮九份地區游客僅作短暫停留後者要視游客的旅游目的而定如夏令營、靈修、研習會。
五、輔導機關此類型可分為四種。
1.行政院農委會輔導的休閑農業區內設置之民宿如屏東“恆春農場”。
2.省原住民委員會所輔導者如臺北縣烏來鄉“福山村民宿”即是。
3.地方機關如鄉公所或農會輔導者如臺東縣鹿野鄉“高臺茶區”民宿。
4.無任何機關輔導者如屏東縣滿州鄉“旭海民宿”等。
六、旅游型態
在特殊活動方面如溫泉民宿即設在對泡溫泉有興趣
5 的游客常去的地方如臺東知本地區休閑活動如高山賞雪所產生的民宿體驗農村生活類如宜蘭縣“莊腳所在”民宿。
七、其它類
不屬於上述任何一類類型相當複雜如某些寺廟給香油錢即可住宿。
(一)緣起與發展
日本現代用語對新創的名詞—農業旅游(green tourism)之涵義解釋為:「農業旅游為農林水產省(即農業部部)在泡沫經濟後推動的農村渡假開發方式」。原因是泡沫經濟使民眾對大規模開髮型的渡假吃足苦頭後,回頭轉向農漁山村,尋求生機盎然的自然與文化,形成一種都市住民以家族為單位,長期停留住宿農家民宿的新型旅行方式。因此,地方公共、自治團體或農家都可經營民宿,接待外客。但民宿並非放任式開放,而是由官方授權委托民間財團法人進行輔導、審核、認證及登錄作業,因此不是由政府部門主辦。是以,民宿在民宿立法上學習歐洲的模式是採許可制,而且名稱取為「體驗民宿」,更說明瞭農業體驗才是農游民宿的主要賣點和特色。只要有意願即可推動農游事業,其經營者不限於農業背景,也不見得是由農協經營。亦即,日本進入勞動時間縮短化後,使得都市民眾的自然生活取向及農業體驗取嚮日漸增強,另一方面農家所得也需要農游提供新的來源,因此日本未來農業旅游及農家民宿扮演可資期許的新城鄉交流模式。
(二)類別
日本民宿主要分為洋式民宿(pension)和農家民宿(stay home on farm)兩類,而洋式民宿和農家民宿最大的不同在經營者身份及價位不同:1.經營者身份:洋式業者均為民間具有一技之長的白領階級轉業投資,並採取全年性專業經營,農家民宿則有1.公營、2.農民經營、3.農協(農會)經營、4.準公營及5.第三部門(公、民營單位合資)經營等五種形式,有正業專業經營,也有副業兼業經營,但主要賣點則在地方特色及體驗項目之提供。2.價位不同:洋式民宿採都會旅館制(一宿二餐)為收費單位。
(三)特點
1.許可制
日本與歐美先進開發國家一樣重視法治,安全風險及環境維護,因此即使偏遠地區的簡易民宿都採取許可制,營業須先取得執照,禁止非法經營,故都有各種立法條款來規範。
2. 體驗型
為吸集顧客,每每創造或提供各種特定體驗「菜單」,體驗項目目均系以特定農作業或地方生活技術及資源為設計主題,諸如:農業體驗、林業體驗:菇菌採拾、燒炭、牧業體驗、漁業體驗、加工體驗:做豆腐、捏壽司、工藝體驗:押花、捏陶、自然體驗:觀星、野菜藥草採集、昆蟲採集、標本製作、民俗體驗:地方祭典、民俗傳說、風箏製作、運動體驗:滑雪、登山等。
- ↑ 鄭健雄,林銘昌等主編.鄉村旅游發展規劃與景觀設計.中國礦業大學出版,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