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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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金(Standard G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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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標金[1]
標金是標準條金的簡稱,是黃金市場為使場內買賣交易行為規範化、計價結算國際化、清算交收標準化為要求進場的交易標準物。它是按規定的形狀、規格、成色、重量等要素精煉加工成的條狀金。
標金的規格[2]
國際黃金市場上現貨交易的品種主要是標金,規格較多,比較常見的有400金衡盎司標金、l公斤標金、111克標金、375克標金、5司馬兩標金、1金衡盎司標金、1克標金等等。
各國市場上的標金成色也各有不同,如解放前上海金業交易所交易的標金就有兩種規格,1漕平兩的稱為小條標金,成色99%;10漕平兩為大條標金,成色95%。均為長條形,鐫有金號名稱、熔制年份、重量和標金等字樣。
在我國民間習慣上也將標金稱為“大黃魚”和“小黃魚”。由於小條金的加工、包裝要比大條金精緻,同樣標準重量的黃金,小條金的澆鑄費用要比大條金的多,當然其成色也要比大條金高,如標準400金衡盎司的條金,其成色是99.5%,而標準1金衡盎司條金的成色可達99.9%,故小條金的價格一般要比大條金貴。
以下是1979年在國際黃金市場上黃金重新澆鑄(大條金澆鑄成小條金)的費用標準:
100盎司條金:每條50美元,每盎司約0.50美元;
1000克條金:每條8美元,每克約0.008美元;
10盎司條金:每條15美元,每盎司約1.5美元;
2盎司條金:每條7美元,每盎司約3.5美元;
1盎司條金:每條5美元,每盎司約5美元。
標金的價格[2]
1.市場價
市場價就是黃金交易所會員商在黃金交易所場內買賣交易的成交價。
2.價外費用
黃金買賣與證券買賣有相類似之處,就是場內代理商或經紀商在場內買賣成交以後,除了按成交價支付其自身的金價外,還要向交易所支付一定比例的價外費用及稅收。
價外費主要有以下幾項:首先是買方向賣方支付的增值稅,其次是安全保管費、保險費、運輸費、倉儲費,然後是真偽鑒定費,最後是手續費,共計七項費用。
現在一般黃金零售市場上的標金大多用透明塑料袋密封包裝,然後由精煉廠商或商業銀行外加鉛封,並出具黃金證明書,購買者購買時只需核對鉛封是否完好無損並取得證明書,而無需再去鑒別成色和重量。買入後應小心存放保管好黃金證明書,並防止鉛封及外包裝的破損,這樣當投資者賣出黃金時,憑證明書商業銀行一般就無需再拆包檢驗成色重量。原包裝如得到銀行的確認,可以免收其黃金鑒定費。
標金交易的標價方式[3]
由於標金交易的場所不同,其標價的方式也會有所不同。
一、交易所的標價
黃金交易所的標價只是一個場內交易的報價或成交價,不包括價外費用,至於價外費用則一般不於公開標示,而是到清算交割時另行計算即一筆交易兩次計價。由於標金交易後的清算交割地點不同、交易數量不同,因此其價外費用也會有所不同。
二、零售市場的標價
金商或商業銀行是採用買入價和賣出價的形式向投資者公示金價,投資者按買入價或賣出價與金商買賣成交後不再另外支付價外費用。因此,金商或商業銀行公佈的買入價或賣出價實質就是商業銀行在市場上購人標金的成本(交易所內的成交價加上二次結算費用)再加上與客戶發生交易後應收取的價外費用和手續費。
參與標金交易的主要對象[3]
參與標金買賣的對象可分為場內交易對象和場外交易對象兩種。場內交易對象主要是黃金生產企業、黃金經紀商、黃金代理商、商業銀行以及黃金飾品企業。場外交易對象主要是一些中小生產企業及個人投資者。
在開放以後的國內黃金市場上,購買標金應該是很方便的。個人投資者如欲買賣標金就可到商業銀行的營業櫃面處購買。相信隨著我國黃金市場的逐步成熟和上海黃金交易所的開業,個人買賣黃金也將成為我國廣大民眾的一種日常投資行為。上銀行買金幣金條、去金寶銀樓購買珠寶飾金將成為一種普通行為。
二、零售市場的標價中有錯別字,應該是買入價,不是買人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