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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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無形資產交易與一般的有形資產交易相比有以下特征:
一般地講企業從外部購入的有形資產其所有權和使用權一併獲得,而無形資產交易可以轉讓所有權也可只轉讓其使用權,即在交易中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產生分離。
無形資產交易轉讓使用權,與只轉讓固定資產使用權的固定資產租賃相比有如下優勢:
⑴無形資產的所有者將使用權轉讓出去,其本身仍保留著使用權;而固定資產租賃行為一發生,其所有者就失去了使用權。
⑵無形資產使用權可同時向多個買主轉讓,獲取大量的收益;而固定資產租賃一次只能對一個租賃者,不能同時向多個租賃者出租,獲得的經濟效益是有限的。在無形資產的交易中,所有權的轉讓較為罕見,僅無形資產的產權人自己不具備技術經濟條件,而法律又強制實施的情況下出現。
第二,無形資產交易是長期交易
無形資產的交易不象一般的貨物貿易那樣是短時期的交易。無形資產的交易還包括合作的內容,交易雙方都要做出一定的承諾,如技術交易中,轉讓方要負責向受讓方提供技術培訓和指導,提供必要的資料;受讓方則要保證遵守轉讓方的工藝製造方法及技術和質量標準,並保證不擅自將技術轉讓給第三者。無形資產的交易是通過雙方的相互合作來完成,是一項長期的交易。
第三,無形資產交易無統一價格。
無形資產的價格確定是很複雜的,由於它是獨占性的商品,無相同因素可比較,在技術貿易市場上無統一價格。無形資產價格是交易雙方在一定條件下協商產生的。對於買方,支付的價款不高於採用該無形資產所創利潤即為合適;對於賣方,其收入不低於開發創造該項無形資產原始成本即可,若有一定的利潤最好。
第四,無形資產交易價款支付方式多樣化。
無形資產交易價款支付方式是多樣的,不象有形資產那樣單一。其價款支付方式有:
㈠定額支付,即無形資產的價款一次全部付清。
㈡在許可證有效期內提成支付的方式:即按該項無形資產所生產或銷售產品數量和一定的比例提成,分期支付價款。
其主要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⒈按銷售總額提成;⒉按生產產量提成;⒊按銷售單價提成;⒋按銷售繫數提成;⒌按銷售凈額提成(銷售凈額一般是指銷售收入扣除全部用於商品運輸、推銷、流通環節稅、海關稅、中間商的佣金等各類費用);⒍按利潤總額提成。
㈢定額加提成的方式:先支付一筆定額費用,然後再提成。
無形資產價款既可以用現款支付,也可以用有價證券支付,在國際貿易中,就有用技術換取國外企業股權的例證。具體選擇何種方式,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
無形資產的交易形式多種多樣,從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分類方法。
①按無形資產交易的權益分類,可分為無形資產所有權交易和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
無形資產所有權交易,又稱無形資產所有權轉讓。這種交易的特點是轉讓後,原無形資產所有者不再擁有所有權。
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又稱無形資產對外許可使用。無形資產的使用權轉讓實際只是有償許可使用,通過許可合同實現,在國際貿易中又稱許可證貿易。這種交易的特點是,許可後原無形資產所有者仍擁有所有權。
專利許可證貿易是最早、最基礎、最典型的許可證貿易。
許可證貿易一般有獨占許可證、獨家許可證、普通許可證、可分售許可證、交叉許可證五種形式。
獨占許可證是在一定區域內、一定的時間內,無形資產所有人授予被許可人對該項無形資產擁有獨占的使用權。無形資產所有人和第三方均不可在該地區使用該項無形資產生產經營。
獨家許可證亦稱排他許可證。它是被許可人在一定區域、一定時間內獨家使用無形資產生產經營,任何第三方不得使用該項無形資產,但無形資產所有人仍保留在該地區使用權利。
普通許可證亦稱一般許可證。它是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區域、時間內使用無形資產,但無形資產所有人仍有權在該地域內使用該項無形資產,或再將該無形資產許可其他人使用。
可分售許可證又稱轉讓許可證或從屬許可證。它是指被許可人在指定的地域、時間內有權再將無形資產許可他人使用。
交換許可證亦稱交叉許可證,它是指雙方以價值相當的無形資產互惠交換使用。
上述五種形式中,獨占許可證、獨家許可證、普通許可證較為常見,而普通許可證又被廣泛使用。
②按無形資產交易要素分類,無形資產交易可分為單一要素交易和多種要素交易。
無形資產單一要素交易是指無形資產交易只涉及到單一要素,如專利權交易、商標權交易、著作權交易等。
無形資產多種要素交易是指無形資產交易涉及到無形資產的多種要素,一般形式有專利權與商標權的聯合交易,專利權與技術秘密的聯合交易,商標權與技術秘密的聯合交易,商標權與著作權的聯合交易,專利權與、技術秘密、商標權的聯合交易。
在實踐中聯合交易比起單一要素交易廣泛,而且形式多樣,避免了單一要素交易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