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資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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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資結構是指投資額在不同旅游建設項目之間,不同旅游目的地之間的比例關係。其對於旅游市場結構、旅游產品結構、旅游產業結構、旅游區域結構等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
由於旅游投資的目的、方式、途徑各不相同,故不同投資來源也導致旅游投資結構不同。從我國的實際看,旅游投資一般來源於國家投資、利用外資、銀行貸款、社會融資和自籌資金五方面。國家投資一般是指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的旅游投資,其主要用於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利用外資是指利用外國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各種國外基金組織的資金和外商直接投資等,其既可用於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又可用於經營性投資。銀行貸款是有償向銀行借用的資金,大多數是用於流動資金,但也可用於旅游基礎設施、接待設施等方面的建設。社會融資是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從社會募集資金來投入旅游開發和建設。自籌資金是由地方政府或旅游企業自行籌集的不屬於以上範圍的資金,其籌集和使用方式比較靈活多樣。[1]
合理的旅游投資結構對於確定符合旅游經濟發展戰略要求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不同的旅游投資結構,需要的投資總量也不同,所以,合理的旅游投資結構的優化有利於充分發揮投資總量的作用。另一方面,不同的旅游投資結構在旅游投資總量一樣的情況下,所產生的旅游經濟和產業績效是不同的。如果旅游投資結構失調,對旅游經濟和產業的長期發展將產生不利的影響。第三,合理的旅游投資結構不僅決定著旅游經濟和產業結構的現狀,也對未來旅游經濟和產業結構的發展與演進產生影響。同時,也對旅游消費結構起著重要的影響作用。
總之,由於旅游投資結構對其他結構有重要影響作用,因而必須充分考慮旅游市場需求及各種影響因素,並從旅游業發展的戰略高度進行綜合分析,才能最終確定合理的旅游投資結構。[2]
旅游投資結構的類型[3]
旅游投資結構類型,可以從旅游投資項目建設的性質、內容、規模、分佈和投資來源等劃分為不同的類型,具體劃分情況如下:其一,按旅游投資項目建設的性質,可分為新建旅游項目、改建旅游項目、續建旅游項目、擴建旅游項目等;其二,按旅游投資項目建設的內容,可分為旅游基礎設施項目、旅游景區景點項目、旅游飯店項目、旅游教育項目、旅游交通項目、旅游購物開發項目、旅游環境保護項目等;其三,按旅游投資項目建設的規模,可分為大型旅游項目、中型旅游項目、小型旅游項目等;其四,按旅游投資項目建設的地區分佈,可分為旅游發達地區項目、旅游欠發達地區項目、旅游不發達地區項目;其五,按旅游投資項目資金來源,可分為國家投資旅游項目、地方政府投資旅游項目、企業投資旅游項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