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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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機構是指在特定股權交易市場依法註冊、具有推薦資格的,從事企業在場外交易市場掛牌工作的推薦商。中國資本市場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如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市場(如新三板、天津股權交易所、齊魯股權托管交易中心、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廣州股權交易中心等),在場內交易市場稱之為“保薦機構”,場外交易市場稱之為“推薦機構”。
(一)推薦機構在企業掛牌過程中承擔下列責任:
2、核查公司的基本情況,確保其符合法律、法規和交易中心規定的條件;
3、製作公司股權掛牌的申請文件,並對申請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4、指導和監督公司建立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
5、代表公司報送掛牌申請文件並負責與交易中心進行溝通。
(二)推薦機構在公司股權掛牌後,承擔以下義務:
1、督導掛牌公司持續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按《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交易中心的規定規範運作。
2、根據掛牌公司的發展需要,協助公司做好募集資金項目的籌劃和實施;
3、負責對掛牌公司持續信息披露督導;
4、負責對掛牌公司日常報價的引導。
企業選擇推薦機構應該註意的問具體包括:
1、已註冊推薦機構的知名度、專業水平和行業聲譽。推薦機構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代表了各市場參與者對該推薦機構的認可程度。
2、推薦機構的經營穩健性資產質量。推薦機構經營的穩健性、資產質量的優劣對能否真正實現掛牌公司與推薦機構的長期穩定合作十分重要。
3、推薦機構的業務平臺支持。推薦機構的職責要求對掛牌公司的整體價值和發展潛力做出盡職調查和準確判斷。一個成功的推薦項目,需要行業研究、價值判斷、市場銷售、企業管理等多方面的人才和專家參與,才能高質量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