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票據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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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兌票據擔保(Acceptance of bill guaran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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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兌票據擔保是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票據承兌所發生的債務予以保證的行為。其目的在於通過第三人保證票據承兌,使被保證人經營資金部分免於占壓,提高資金利用率。
企業在從事國內貿易時,向銀行申請開立承兌匯票、對匯票金額的全部或保證金敞口部分提供的擔保,及承兌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將未到期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時,為貼現申請人按票面金額提供的擔保。主要包括:商業票據承兌、貼現擔保。
1、擔保範圍
企業向銀行申請開立匯票時,就票面金額扣除擔保金後的差額部分。
2、收費標準
1.擔保費。按照擔保費率與擔保金額的乘積計算。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項目的風險程度、擔保期限、擔保金額確定,一般為年1~3.5%。
2.評審費。按照評審費率與擔保金額的乘積計算。評審費率為0.3~0.5%。
申請項目經擔保機構初步選定後,由申請企業填寫《委托擔保申請書》,並需提供以下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法人代碼證書複印件、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2.貸款卡電腦查詢結果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3.註冊驗資報告複印件;
4.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具體經辦人員授權書及身份證複印件,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主管財務人員)簡歷;
6.當期財務表,近兩年經會計事務所驗證的財務報表,財務報表編報說明;
7.公司一般情況及業務內容簡介,企業主要產品技術專利證書、獲獎證書等;
8.落實反擔保措施文件;
9.與申請擔保項目有關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