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就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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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就業水平是指工人總人數乘以工人工作的小時數。
就業理論主要考慮就業總水平的決定問題,而不去考慮個人就業的決定問題。換句話說,一個人也許因為他或她不具備雇主所需要的技能而失業,而另一個人也許因為懶惰沒有努力尋找工作導致失業,這些方面都是勞動經濟學問題,而不是就業理論學家應該考慮的問題。就業理論把諸如技能、尋找工作的行為以及工作經驗等個人特征都看做是給定的。然後提出這樣的問題:給定這些個人特征,什麼因素決定每年經濟中工人工作的總時數?
經濟學家認為每個企業會根據生產預期銷售的商品和服務的數量雇用所需要的工人。因此,一個企業可以提供的工人的工作時數由預期銷售水平決定。企業雇用更多的工人生產比預期銷量更多的產品和服務被認為是不明智的:企業生產了它們認為無法賣出的產品和服務。同樣,企業雇用比滿足預期銷售量所需更少的工人,也是不明智的,因為這意味著企業放棄了一部分可能的銷售額。這樣,我們假定每個企業都會儘量去估計可能的銷售量,然後再雇用滿足生產所需的工人這一做法看來是合理的。然而並沒有保證企業總是估算正確:它們總是高估或低估實際銷售額,從而雇用更多或更少的工人。總體就業水平代表著每個企業就業水平的加總,這就意味著總就業在總體水平上由預期銷售量決定。
總體就業水平是消費者收入的主要決定因素,這就使得總就業的決定問題複雜化了。這主要是由於這一事實,收入主要由就業決定,就業由預期支出決定,而實際支出的一大部分又由收入決定。換句話說,瞭解消費決定之前的就業水平是非常必要的。